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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权力阳光运行领导是关键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中国监察
谢亦森

  

  推进公共权力阳光运行是一场自我革命,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更是对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艺术、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考验。在推进公共权力阳光运行上,领导干部是关键,要带好头,做出榜样。

 

  领导干部要带头阳光用权。推进公共权力阳光运行,对于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制约、限制将大大增强,是权力的“瘦身”,是监督的“良药”。廉是福,贪是祸。领导干部要珍重事业、珍惜荣誉、珍爱家人,把权力当作一种责任,自觉地做到慎重用权、规范用权、阳光用权,防止权力失控。首先,要阳光选人用人,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其次,要阳光管财管物,决不能“一朝权在手,就把利来谋”,要严格执行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大宗物品采购、行政审批、执法等规定。

 

  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职能。推进公共权力阳光运行,领导干部必然成为一定范围的公众人物,工作、生活甚至言行举止都在群众监督之下。因此,领导干部一定要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服务意识。现代行政的发展趋势是建立公共服务型法治透明政府,这就更要求我们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从“全能”向“有限”,从“封闭”向“开放”、从“管制”向“服务”转变。要适应新形势下政府职能转变和信息公开的要求,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将行政审批、政务公开、经济社会服务、举报投诉、公共资源交易等全部放到网上公开办理,确保公共权力在阳光下、在法治的轨道上、在群众的监督下健康、高效运行。

 

  领导干部要带头改进作风。良好的作风是保持党员干部纯洁性的重要保证。作风关乎形象、关乎党的事业发展未来。公共权力能否阳光运行,也是干部作风的一种外在体现。要通过推进公共权力阳光运行,让媒体和公众监督党员干部的行为,促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转变作风,自觉解决工作作风方面的“庸、懒、散”、领导作风方面的“假、浮、蛮”和为政方面的“私、奢、贪”等问题。

 

  推进公共权力阳光运行,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抓好民主决策、基层办事公开和强化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等关键环节。

 

  要抓民主决策。要把民主决策、科学决策、阳光决策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予以规范。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及执行情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要项目、重点工程等事项,要按照要求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要抓基层办事公开。好的决策部署,需要优质、高效的执行。近年来,中央推出了一系列利民惠民政策,但一些地方和部门执行不到位、落实打折扣、人为设卡、刁难群众,甚至贪污、截留惠民惠农资金的问题时有发生,对此,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坚决予以制止。要全面加强农村“三资”管理,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必须实行公开竞标、统一进入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学校、水利设施、道路等工程建设必须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要大力推进农村党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各级政府强农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资金、农村集体资金和资源处置、财务收支、宅基地使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分配、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款物、低保资金等事项,必须向村民公开。

 

  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大力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明确职责权限,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及时公开决策事项。对“三重一大”事项,一律提交集体研究,由县委常委会集体决策,党政“一把手”末位表态。要加强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林权交易、药品招标采购等重要领域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督,防止“暗箱操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着重监督决策前是否执行了“三重一大”制度,是否按规定进行了相应酝酿、讨论、论证、可行性研究和方案比较,有无决策后评价制度及纠错机制。要完善决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考核制度,注重监督执行程序是否公开,执行过程是否违规违法,执行中产生的问题是否及时有效解决。要完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于造成重大决策失误的,必须追究责任。要通过监督检查,促进公共权力真正在各个环节阳光运行,从根本上避免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等问题的发生。(作者:江西省宜春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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