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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落实谨防三种不良倾向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制度建设是一项打基础、管长远的根本性工作。但在落实过程中,“上百个制度管不住一张嘴”的尴尬亦时有发生,制度效力也因此而大打折扣。笔者结合实际,就防止制度落实中的不良倾向谈几点浅见。
    谨防制度“形同虚设”。拿制度当“摆设”是制度落实的一大“病灶”。在制度建设上搞形式主义,把制度落实与制度建设割裂开来,制度被“印在纸上”、“挂在墙上”,却没有落到实处,最终使权力运行如脱缰野马不受约束,腐败行为也就难以避免。制度是显规则,显规则不守,“潜规则”必然大行其道。要使制度真正落实,一方面要对领导干部执行制度情况实施严格监督和常态监管,只有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带头遵章守纪、身正为范,才能形成人人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要对顶风违纪行为严格问责,决不搞“下不为例”,特别是对纠而不绝、纠而复生的“顽症”要出重拳、下猛药。
    谨防制度“执行走样”。在制度落实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或者选择执行、变通执行的情形,制度执行力大打折扣。这种行为偏离甚至有违制度建设的初衷,若不跟踪问责,必然导致制度约束力软化。要使制度充分发挥效力,必须在提高执行力上下功夫。要培养制度意识,加强制度宣传教育,加强制度文化和执行文化建设,把制度意识根植党员干部的灵魂深处。要注重矫枉纠偏,及时发现制度执行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及时纠正偏差,确保制度执行不走样。要督促习惯养成。制度执行不能松一阵、紧一阵,必须常抓不懈、始终如一,直至养成习惯、形成自觉,最终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
    谨防制度“成为桎梏”。制度具有全局性、根本性、长期性,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决定了制度执行的效力。现实工作中,因制度设计不合理导致体制不顺、机制不畅的教训警示我们,制度设计必须保证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制度设计要防止“先天不足”。制度建设不能闭门造车、脱离实际,而要通过深入细致的调研和论证,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制度建设还要防止“一成不变”。制度往往是在特定时期、针对特定工作形成的管理规则,随着工作环境和形势变化,会出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旧有制度的约束力必然受限,甚至可能成为发展的束缚。因此,要定期对制度进行评估,了解制度执行情况,评估制度的合理性,不断修订和完善制度,以制度创新推进工作创新。(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雷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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