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把握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的总体要求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关系党的形象和执政基础,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成败。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对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工作高度重视,特别是2006年10月,中央颁布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对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提出了“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要因循守旧、不思进取;要求真务实、量力而行,不要虚假浮夸、盲目攀比;要尊重民意、依法办事,不要强迫命令、独断专行;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要贪图享乐、铺张浪费;要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不要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要崇尚科学、移风易俗,不要搞封建迷信和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的“六要六不要”行为规范。此后,各地区各部门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主题,大力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如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注重制度建设,积极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运用民主评议、质询听证等民主监督形式,充分发挥了农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努力探索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方法、新途径,积累了一批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成果;坚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形成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合力;注重加强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增强了干部的群众观念、法律观念和纪律观念等等。总的来看,全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呈现出力度不断加大、成效日益显现、工作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扎根基层,辛勤工作,为推动农村科学发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深受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信任与农民群众的拥戴。但同时,也要看到,当前一些地方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行动迟缓,措施乏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在一些地方落实不力,流于形式;少数农村基层干部法制观念淡薄、办事不公、以权谋私等问题比较突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等等。对这些问题,农民群众反映强烈。因此,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仍然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最重要的一条,是必须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自觉廉洁履职,全心全意为农民群众服务。
基于这样的考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在总则中提出“农村基层干部应当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和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恪尽职守、为民奉献;应当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应当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知法守法、依法办事;应当正确履行职责和自觉接受监督,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应当倡导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崇尚科学、移风易俗”。这五个方面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提纲挈领,寄托了中央领导同志的谆谆嘱托,融会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热切期望,从根本上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指明了方向。对这个总体要求,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应当深刻理解、全面把握、努力遵循,落实在工作上,体现在效果上。
关于坚定理想信念和践行党的宗旨。坚定的理想信念是每一个党员干部的基本政治素质与从政品格,是我们战胜一切艰难险阻的强大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征途上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面对新的挑战和考验,必须始终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清醒头脑,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百折不挠的斗志,克难攻坚,顽强进取,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必须切实增强公仆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真正做到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为了群众。要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切实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尽力为农民群众多办实事、多做好事,带领和引导大家共建共享美好生活;要自觉接受群众的评判和监督,把农民大众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努力赢得大家的信任和拥护。只有真正做到恪尽职守、为民奉献,与农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才能不断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关于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一是要坚持求真务实。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世界上的事情都是干出来的。求真务实是干事创业的活力所在,也是我们事业兴旺发达的关键所在。只有坚持求真务实,把嘴上说的、纸上写的和会上定的,变为具体的行动、实际的效果、人民的利益,工作才算做到了位、做到了家,绝不能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对于农村基层干部来说,当前要做到求真务实,进一步探索和拓宽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农村发展道路,就要着眼于生产发展、生活宽裕,千方百计帮助农民增加收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要着眼于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积极推动和谐农村建设,维护农村稳定;要着眼于管理民主和农村党组织与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从而努力将《规定》的主要精神和各项要求转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强大动力。二是要坚持艰苦奋斗。“艰难困苦,玉汝于成”,我们党是靠艰苦奋斗成长壮大而成就伟业的,是靠勤俭节约发展事业建设国家的。我们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群众的生活特别是农民的生活还不富裕,国家建设需要办的事情还很多,必须有长期艰苦奋斗的准备。农村基层干部应当时刻牢记“两个务必”,始终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办一切事情都要精打细算,要珍惜一切物力、财力、劳动力,珍惜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资源、资产、资金,决不能好大喜功,铺张浪费,更不能劳民伤财,贻害子孙后代。
关于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农村基层干部知法守法、依法办事,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剖析发生在农村的一些违背党的宗旨、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件,往往是没有依法办事,不会依法办事所酿成的。近年来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过程中,连续发生了一些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违规操作、粗暴执法甚至滥用强制手段也是一个重要原因。随着农民群众法治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要求广大基层干部不断提高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的水平。同时,在社会转型时期,严格按照政策和法律开展工作有利于广泛凝聚共识,有利于从源头上上预防和化解矛盾,减少冲突。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必须大力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意识,强化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知识的学习,越是工作重要,越是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办事。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做好管理与服务的各项事务,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要擅自替农民做主、代农民决策,更不能搞强迫命令。要大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防止权力滥用,要通过认真执行法律和落实政策,把农民群众紧紧团结到党和政府的周围。
关于正确履行职责和自觉接受监督。农村基层干部人数多、分布广,天天与农民群众打交道。群众看我们党和政府是不是廉洁,很多是从基层干部的作为来看的。因此,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必须正确履行职责,秉公用权,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以良好形象取信于民。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时刻警惕各种诱惑,防止手中的权力商品化、庸俗化,防止把权力变成谋私的工具。要坚持原则,公私分明,不仅要管住自己,还要管好亲属,防止违规办事,优亲厚友,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要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把权力置于法规制度的约束之下,把自己置身于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中。如农村基层站所,要切实对办事公开的基本要求、内容、形式等作出规范,明确办事收费、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和办事时限,时刻接受监督检查。对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又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可能产生腐败的重要事项,要如实地、经常性地予以公开,切实改变少数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工作方法简单、办事效率低下、与民争利的问题,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民。
关于倡导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社会风尚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道德风尚整体呈现出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但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在一些领域、一些地方还存在着是非善恶混淆、美丑荣辱不分的现象与观念,社会道德水准出现滑坡的危险。这些对农村社会风尚形成了不小的影响,带来冲击,一方面,在一些地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明显落后于经济发展的步伐,农民群众渴望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的愿望强烈。另一方面,在一些地方某些不良社会风气有所抬头或蔓延,有的如封建迷信、黄赌毒等还属于沉渣泛起,严重危害了农村的安定和谐,扰乱了人们的心态。因此,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要在工作、生活中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努力倡导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广大农村干部既要发挥示范作用,言行文明、崇尚科学、健康向上,做到思想好、作风正、工作实、情趣健康,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又要发挥引导作用,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开动脑筋,群策群力, 丰富农村文化生活,促进农民群众不断提高思想、文化和道德水平,建设乡风文明、民风淳朴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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