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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市重点项目建设农村房屋征收的实践与思考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07-03 16:04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工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因城市化推进、工业项目、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中大量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农村房屋拆迁大量增加。为了搞好重点项目建设农村房屋征收工作,我们深入到城区周边的安乐、头堂、湾头桥、迎春亭等乡镇(含街道办事处,下同)进行为期5天的调研,通过看、听、访,了解到不少真实情况,也引发一些新的思考。

    一、目前重点项目建设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存在的问题

    一是拆迁宣传不到位。相关部门对拆迁法规政策和重点项目建设的现状、规划缺乏必要宣传,还习惯于以部门的名义发文件或凭以往的经验做工作,拆迁地段的居民对重点项目的意义缺乏认识,认为是政府的意图,产生抵触心理。

    二是安置方式比较单一。近年来,我市拆迁补偿方式大多实行单一的货币补偿,不符合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的规定。在拆迁安置中,有的货币补偿虽已到位,但拆迁户宅基地面积却未能落实,拆迁合同没有完全兑现,给征房拆迁工作带来困难,被拆迁户、开发商都有意见。

    三是安置政策不够完善。我市城区范围内居民房屋拆迁的补偿费包括房屋的重置价和区位价,综合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各乡镇现行的房屋补偿政策未能体现农村宅基地的区位价值,尤其集镇区域国有土地的区位价值。

    四是拆迁程序不够规范。各乡镇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因拆迁量大,项目建设时间紧,大多在未取得项目批准文件、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准书的情况下实施拆迁。这种方式,虽然保证了项目建设需要,但是缺乏法律依据,面对法律意识较强的村民维权行为时,容易陷入被动状态。

    五是补偿标准执行不一致。由于当前的法规还不很完善,弹性较大,缺乏统一的补偿标准,因某种情况需要,有的不严格执行规定,出现有的拆迁人给予的补偿高于或低于政府按规定协调而确定的补偿标准的现象,造成被拆迁人的心理不平衡。

    二、武冈重点项目建设农村房屋征收的主要做法和措施

    创新宣传方式。对每一个项目征房拆迁实施之前,及时召开市、乡、村、组四级动员会议;有针对性地选择在当地村民中有影响力和号召力的群众代表做思想工作;通过网站、印发资料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将征拆补偿标准、政策和文件在群众中及时予以公布。做到将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得到群众的支持和理解。

    实行补偿从高。在坚持依法依规按政策给予补偿的同时,尽最大努力保障群众最多的利益。在房屋拆迁补偿中,房屋评估时只要主体结构符合等级标准,文件可高可低的一律按高标准执行,坚持就高的原则,保障群众利益。

    坚持公开公正。所有征房拆迁协议的基础数据来自于专业队伍的调查、核定并电脑自动生成,经具体承办人,征拆办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后予以确认。签订协议在动员会等公开场合下统一进行,由拆迁户代表随机抽样3—4份进行公开演算,所有结果均与会前承诺相一致,使所有群众对协议数据形成高度信任感。

    取消自由裁量。为确保公平公正而不引发攀比,取消所有工作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补偿费用的调剂权。任何领导、任何工作人员只能拿着统一打印的协议书做思想工作,无权减一分钱,也无权加一分钱,真正做到公平公正。

    实行先安后拆。征房拆迁工作按照“先征后拆、先安后拆、即签即付”的原则进行。乡镇国土资源所、村把落实好被拆迁群众的安置地放在首位,建房手续由国土资源部门免费办理,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群众利益第一”的民本精神。

    坚持以情感人。在工作中,我市坚持以人为本,以情动人,切实为人民群众服务。2010年5月,春光大桥项目征房拆迁,朱爱国四兄弟坚决拒绝在协议书上签字,特别是朱爱国妻子态度非常强硬,甚至扬言:“以死相抗”。指挥部先后交谈20余次,工作陷入前所未有的僵局,我市征地拆迁办公室主任杨爱华带领办公室工作人员,连续三天三夜做工作,并翻山越岭走遍朱爱国在本市的所有亲戚,朱爱国四兄弟终于被干部们扎实的工作作风和诚恳服务态度所感动,于第二天主动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并积极配合将房屋拆除。

    筑牢腐败防线。狠抓廉政建设,做到清正廉洁,各项制度和工作流程规范化,消除了腐败现象的可能。制定了《征地工作流程》、《拆迁工作流程》、《迁坟工作流程》、《遗留问题处理工作流程》、《资金监管工作流程》等可操作性规程,让所有参加征房拆迁的工作人员,村组干部都没有捞着好处的机会,廉政建设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三、坚持以人为本、和谐拆迁成效显著

    创造了速度和效率的奇迹。近年来,我市重大项目征房拆迁均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实现了质的飞跃。2009年8月,省重点工程项目500KV送电线路征地和房屋拆迁正式启动,该项目共牵涉5个乡镇30个行政村,全长25.4公里,我市用15天时间拆迁房屋57栋,拆除建筑面积10104.3平方米,完成铁塔征地97基。洞新高速公路武冈段全长73.5公里,涉及61个行政村,在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经科学策划周密部署,17天时间完成了征拆工作的任务,共征地6100亩,拆房540多栋,建筑面积达10万平方米。同时,还完成了云山路等11个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征地拆迁任务,为武冈经济交通发展和城市建设提供了用地保障。

    实现了农村房屋拆迁零上访。由于我市统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严格执行征拆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法,确保依法行政,充分保障了被征房农民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征房拆迁实现零上访记录。特别是洞新高速公路武冈段等重大项目的征房拆迁工作,没有出现一宗赴省市的信访事件,打破了征房拆迁信访居高不下的局面。

    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省、邵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高度评价我市征房拆迁工作,省国土资源厅领导专程来武冈进行调研洞新高速公路征房拆迁,对我市征房拆迁的速度及创新的工作方法给予高度评价。全国各大媒体对我市征房拆迁工作专题进行报道,《人民日报》以专题《拆迁,这里为何不难》进行报道,《湖南日报》、《邵阳日报》、《邵阳经济报》以《出奇兵、亮奇招、创奇效》为题专门报道了武冈征房模式及创新的工作方法和思路,在全省得到推广。2010年以来,全省铁路、公路征房拆迁全部按照武冈征房拆迁模式进行,具体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以包干方式承担征房拆迁任务,效果很好。

    四、做好重点项目建设农村房屋征收的经验和体会

    依法征拆是前提。我市严格执行“二公告一登记”制度,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实施征房拆迁。在实施之前,召开听证会,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确保群众在征拆中有广泛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极大限度地赢得了群众对征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班子队伍是保障。我市高度重视征房拆迁工作,市级领导亲自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征房拆迁办主任从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岗位上选任,曾在乡镇任所长10多年,工作经验及其丰富;其余9名工作人员也是从国土资源系统副股级以上岗位中择优录取。组建了一支品德好、业务精、素质高的征房拆迁队伍,保障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乡村支持是基础。把准国土部门和乡镇村组的分工协作关系,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业务工作和政策把关,矛盾调处以乡、村为主,各部门配合。乡村干部经常与群众打交道,老百姓也比较信任他们,让他们协助做思想工作,往往能起到“以一当十”的效果。所以,以国土资源部门为主的征地拆迁工作离不开乡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也离不开村组干部的密切配合。

    科学决策是核心。每个项目在实施征房拆迁之前,都根据其实际情况,由国土局、征拆办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研究,精密谋划,制订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案,做到事前有方案,事中有预案,工作做到忙而不乱,高效运转,有条不紊的开展。

    统一标准是关键。在以往,我市由于没有一个统一规范的征房拆迁补偿标准,各指挥部基本是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引发了许多的矛盾和纠纷。近年来,我市根据上级政策制订了符合武冈实际的征房拆迁补偿标准性文件,并且严格执行,做到一视同仁,一律公平,避免了在拆迁中因补偿不合理、厚此薄彼、补偿不公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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