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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三湘风纪网

    2012年6月1日出版的2012年第11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的文章,题为《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10个方面腐败问题 不断以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文中指出:“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和部署,大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断以反腐倡廉建设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人民群众身边的腐败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利益,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近年来,某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不到及时妥善解决,成为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诱因,直接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和社会和谐稳定。解决反腐倡廉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以党性教育为手段,树立爱民为民意识

    心中常怀爱民之心,行动上才能常行利民之举。解决反腐倡廉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首先要开展党性宗旨教育。

    一要通过教育认清形势。解决反腐倡廉中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既是维护群众利益、改善和保障民生的有力举措,也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但在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还时有发生,如: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巧立名目加重农民负担、公路“三乱”及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小金库”问题、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公务用车问题以及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等。这些问题,社会关注度高,负面影响大。应通过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解决反腐倡廉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应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更加有效地举措,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要通过教育正视自我。反腐倡廉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屡屡发生,党员领导干部责任重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善于从自身找原因,通过持之以恒的学习教育,不断深化勤廉为民意识,坚持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出发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从“管理者”的身份走出来,做“服务者”,做到廉洁奉公,赤诚为民。这样,既可以树立在人民群众的良好形象,也能有效遏制贪腐问题的发生。

    三要通过教育促进作风。良好的干部作风,对内是凝聚力,对外是竞争力;对内是力量,对外是形象。干部作风漂浮、人浮于事,或者贪图享受、骄奢淫逸,是消极腐败的直接诱因。反腐倡廉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多与干部作风有关。应通过持之以恒的学习教育反思,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促使党员干部把外在压力转化为内在动力,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锤炼,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二、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源头防控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

    法治社会要求不断推行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并切实提高法规制度的执行力,为建设小康和谐社会提供法制保障。解决反腐倡廉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制度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一是推行制度改革,防止与民争利。着重加强腐败现象易发多发、涉及“权、钱、人”的关键部门和重点领域的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重大项目、重大活动、重大决策制度保廉体系;积极推行项目代建制、造价管理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工程担保制和廉政准入制,进一步落实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制度,结合实际制定重点防范的制度和措施,集中力量解决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同时,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平择优的用人机制,通过制度建设防止贪污腐败和与民争利,源头遏制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

    二是完善监管体系,规范权力运行。抓好群众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制度,完善基层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和干部退出机制,切实把从严管理干部的成长全过程。同时,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强化对基层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和经济责任审计,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把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和群众监督等结合起来,不断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健全群众监督机制。通过党内监督、制度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源头遏制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

    三是完善信访渠道,畅通诉求途径。大禹治水以“疏导”为要,解决反腐倡廉中人民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重在疏导。纪检监察部门、信访部门等部门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完善信访途径,通过开门接访、领导下访、电话接访、网上接访、主动约访等方式,让群众话有地方说,怨有地方诉,冤有地方申。同时,强化信访责任制度和信访责追究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强化了追责惩处,对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以追责惩处为抓手,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

    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解决反腐倡廉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惩处是最直接、最有震慑力的手段。

    一是对群众反应强烈、高度关注的问题,要坚决从严查处。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既是预防腐败、统筹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回应群众关切的有力抓手。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要坚决查处;对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案件,要坚决查处;对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中内幕交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的案件,要坚决查处;对司法领域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要坚决查处。通过有效地追责惩处,来消除群众怨气,净化社会空气,凝聚法纪争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是对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要及时从快查处。对“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大力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这些不正之风直接危害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社会影响度广。对此类问题,要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做到不拖拖拉拉,不搞“下不为例”,对查处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举报者进行答复,显示党委政府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决心和力度,提高工作影响力和震慑力。

    三是对网络披露的问题要敢于面对,科学处理。信息社会,网络是人民群众表达诉求的重要渠道,也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崭新途径。网络上的热点问题往往呈蔓延态势迅速铺开,较之传统媒体传播更快、关注度更高,影响范围更广。对于网络反映的强烈问题,要敢于正面面对,科学处理。如南京“天价烟”局长周久耕,“湘潭神女”事件等,由于及时调查查处,并迅速公布结果,不但及时平息了网络舆论,还树立党委政府主动回应网络热点,关注网络舆情的良好形象。

    四、以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为基础,提升执纪为民水平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解决反腐倡廉中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重要力量。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队伍要通过不断学习磨练,提升执纪为民水平。

    一是通过学习明确使命。当前反腐倡廉形势复杂,任务艰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自觉践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要求,做到党性纯洁、立场坚定,要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无限深情,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切实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是通过学习提升素质。要带头学习党的理论和党纪政策法规,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善于借鉴他人经验,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特点和规律,提高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能力,尤其要提升应对群众高度关顾、反映强烈的疑难案件、大案要案的能力。

    总之,解决反腐倡廉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作敢为,要通过不断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强化惩处,形成合力,营造崇廉尚廉氛围,深化行廉践廉意识,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党政机关依法行政,社会群体奉公守法。这样,才能消除怨气,化解矛盾,妥善解决反腐倡廉中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泸溪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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