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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通村公路建设招投标要进一步规范

编辑:朱爱莲 发表时间:2012-07-26 15:15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中共湖南省华容县纪委

 

当前,农村通村公路建设项目较多,如何规范其招投标,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村通村公路建设监督、确保建设质量的制度性要求。一是要合理划分标段和设置标底,避免规避招标行为。原则上以行政村为单位分解单一线路;对于一个行政村范围内的项目可以捆绑招标。通过提高承建方履约保证金缴存基数,实行总量包干,严格控制项目中途增减工程量等措施来保证项目如期完工。对于达不到约定的进度和质量要求,出现重大事故而改进不力的,由建设单位单方面中止合同并另行确定施工单位,所造成的损失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以防止恶意串标、围标,哄抬或故意压低造价等事件发生,并尽量弱化或避免评标中的人情因素。(二)组建指导监督体系,为农村通村公路招投标工作提供相应依据。应成立由县政府牵头,以交通部门为主体的由监察、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组建监管体系,负责审批核准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方案。乡镇一级纪检部门应制定专门的农村通村公路监督管理办法。特别是针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督管理。村场要进一步贯彻民主理财制度,确保大型资金的投入由群众决定。(三)抓住监管关键环节,提高监管效率。招投标信息公示要在规定的新闻媒体上并保有一定的时间,以确保信息公开和信息对称;要加强合同签订的监管,施工合同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订立,不得违背公路施工及管理的有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并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做好工程决算监管工作,坚决防止低价中标,高价付款现象发生;建立施工队伍诚信登记制度,锻造并培训一批地方化的施工队伍;抓好参与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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