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对策初探

薛云官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据统计,目前全国有一半的人口在农村,各地有乡镇党委3万多个,村级党组织60多万个,农村现有党员3000多万名,农村基层干部700多万名。农村经济在全局发展中同样占有重要位置,去年农业占GDP比重达43.9%。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在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我们也要清醒看到,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推进,使农村的社会结构、生产方式、组织形式、利益关系和群众的思想观念日益发生深刻变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随着农村资源市场化的加快,农村违纪违法案件呈易发高发态势。城市的不断扩张发展,使得农村集体土地等资源越来越多地被征用并进入市场;同时,中央各种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也使得农村的资金流动量明显加大。这一方面为群众脱贫致富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在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下,也为基层干部寻租提供了土壤。从我市情况看,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中,涉及农村的案件占立案总数的60%以上,案件涉及贪污挪用惠农资金、非法处置“三资”、非法套取挪用项目资金、工程建设受贿等。如我市某县在高速公路建设征地中,沿线各村干部通过虚增土地、冒名代领等手段侵占补偿款达150多万元,几乎沿线每个村都涉案。
二是随着农村人口流动性的加剧,基层党群干群关系有淡薄化的趋势。与传统的农耕社会不同,当前,越来越多的农村群众离开祖祖辈辈的定居地,离开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进入城市打工谋生,农村空心化、老龄化现象日益突出。在这种情况下,群众与组织的关系纽带拉长了、变远了,如果我们不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不主动关心群众、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党群干群关系就会越来越淡薄,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就难以落到实处。同时,一些基层干部面对群众大规模快速流动的现实,没有想办法研究如何密切与他们的联系,如何加强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对他们生产生活中的各种诉求重视不够,解决不及时,有的甚至借群众长期不在村里的时机侵犯其合法权益,这种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消极腐败问题,造成党群干群矛盾,导致群众对组织的信任度降低。近年发生的多起群体性事件,大多与村级组织侵犯群众切身利益有关系。
三是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基层的监督管理机制还不适应要求。一方面,对村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还不到位,入口难把关,导致一些动机不纯的人混入了村干部队伍,有的村甚至被“财头、族头、房头、神头、拳头”等势力把持;日常难监管,一些村干部认为自己不是公务员也非党员,党纪难约束,法律够不着,因此为所欲为,直至违法犯罪;另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村党的建设还重视不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不够严格,把精力放在抓项目、抓经济、抓发展上,一些乡镇的纪委书记管了很多业务外的事情,难务正业,大部分的村没有按《党章》规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对村干部疏于教育、疏于监督,对党的各项农村政策特别是利民惠民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也不到位,导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乏力。
二、我市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与探索
针对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市立足农村基层工作特点,以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稳定为目标,以维护农民利益为重点,在着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的同时,紧紧抓住“人、财、事”三个关键,多管齐下,全面推进,切实加强农村源头防范,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成效。
一是规范集体“三资”监管,铲除基层滋生腐败土壤。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处置,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最容易滋生腐败现象。我们把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作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来抓,组织力量对全市1680个村的“三资”进行全面清查,摸清家底,清收欠账,规范合同,全市通过“三资”清理增加村财收入达1.71亿元。在此基础上,在全市113个乡镇建立了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招投标监管、经济合同审核服务等“三个中心”,对农村“三资”的处置进行全过程实时监督,对存在的不合法、不合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有效构建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同时,积极推进农村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制定和完善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等管理制度,开展海域资源、集体林权、河道釆砂等农村公共资源使用权的市场化配置,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投标,实现村级集体“三资”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转变,从源头上防止了村干部的寻租行为。
二是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促进村干部廉洁履职。深入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村级组织全面换届为契机,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村干部廉洁履职工作机制的意见》,着力构建促进村干部廉洁履职的长效机制。严把准入关,通过建立完善廉洁履职审核、公开承诺、换届纪律督查、任职资格联审等制度,把有关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要求纳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引导村民树立正确的选人导向,切实选好配强村干部。严格日常监管,对当选的村干部组织廉洁履职承诺,平时加强对承诺情况的跟踪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和绩效考评制度,落实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抓好整改。严格惩治处理,推行违诺处置制度,加强村干部违诺情况核查,对不履行承诺或者履行承诺不到位,依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置;重视民主评议结果运用,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和影响发展软环境的行为,保持基层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同时,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适当增加村干部的经济待遇,完善社会保障,对优秀者给予晋升机会,做到在职有酬劳,能者有出路,离岗有保障,促使他们廉洁履职、积极履职。
三是创新党务村务公开形式,提升基层民主管理水平。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我们把党务村务公开作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在规范完善农村公开栏、实行“五统一”(统一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程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手机、电脑、电视等现代信息传媒科技,建立了党务村务手机信息互动平台、村(居)智慧网站、宽带电视平台,做到党务村务“栏上贴”、“掌中看”、“网上晒”、“电视播”,形成“四位一体”的立体公开模式,进一步丰富了公开的载体和渠道,拓展了公开覆盖面,使在外务工人员也能及时参与到村务监督中。村级组织还通过信息反馈模块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与村民形成互动,调动他们的积极性,真正让群众对村里的事务做到要知道、要参与、要做主、要监督、要满意,有效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推进干部转变作风,密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干部倾听群众诉求常态化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县、镇、村各级领导定期定点或全天候到村里倾听群众诉求,加强与群众的日常沟通联系,努力构建倾听群众诉求“一二三”工作机制,即:突出“贴近民心,巩固基层”这一个主题,建立完善定期研判群众诉求例会制度和督查反馈两项制度,实行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联动。各级干部通过深入基层一线接待群众,及时倾听群众诉求,帮助解决困难,化解矛盾隐患,并将党的政策和有关现代科技知识带给农民,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效推动了干部转变作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与此同时,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专题调研督查活动,市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县(市、区)开展调研督查,深入掌握情况;县(市、区)纪委书记做到100%的乡镇调研督查一遍,100%的“三个中心”检查一遍;乡镇纪委书记做到100%的行政村调研督查一遍,100%的村两委干部访谈一遍,100%的“三资”台账查看一遍。通过对乡镇、村进行“解剖式”督查,深入了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及时督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夯实基层工作基础。
三、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路措施
深入推进新时期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必须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总结好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改革创新、深化拓展,努力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系统性,切实构建农村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有效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为农村和谐稳定发展提供保障。结合当前工作实际,重点要建立完善“四个机制”。
一要突出队伍监管这个关键,进一步完善村干部廉洁履职工作机制。村干部能否廉洁履职,直接关系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成效,关系到群众对党风政风的满意度。要深入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针对村干部这一特殊群体,着力建立健全促进其廉洁履职的长效工作机制。特别要结合村组织换届选举,加强对村干部候选人的廉洁把关,依法依规把不符合廉洁要求的人选排除在候选人之外,把好“入口关”,打牢工作基础。加强对村干部履职的全过程监管,完善廉洁承诺、述职述廉、绩效考评、年度审计等制度,及时发现处理村干部的不廉不洁行为,防止小问题酿成大腐败。强化部门职责,明确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加大对村干部廉洁履职的监督问责力度,乡镇纪委可直接调查或者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调查村干部不能廉洁履职等问题,并提请乡镇党委政府、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指导村党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依照职责权限作出处理,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每年要对村干部执行廉洁履职规定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从根本上确保村干部廉洁履行职责。
二要突出服务群众这个根本,进一步完善利民惠民政策落实机制。抓好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落实,切实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种粮直补、油补、低保以及其他各项利民惠民政策及时全面的落实到群众身上,让群众真正受益。严肃查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征地拆迁以及公共服务等领域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民利保障民生。深入转变干部作风,扎实推进干部倾听群众诉求常态化,加强对农村贫困家庭的帮扶力度,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真正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不断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要突出民主建设这个保障,进一步完善农村民主管理机制。推进农村民主管理,完善农村民主自治,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到农村的管理和发展中来,是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的重要保障。要深入推进以村里的事村民要知道、要参与、要做主、要监督、要满意为主要内容的“五要工程”,深化党务村务公开,结合现代科技,构筑多渠道、多层次的公开工作格局,让群众对村里的各项事务及时全面了解,有效参与监督。要加强农村“三资”监管,摸清底数,厘清项目,做好台账,规范乡镇“三个中心”运作,完善“村财镇管”的工作体制机制,防止集体资产被侵占或人为流失。要推进农村集体资源市场化配置,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让集体资源的处置在阳光下规范运作,促进集体“三资”保值增值,真正让群众满意。
四要突出落实责任制这个抓手,进一步完善农村反腐倡廉推进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委和政府的总体工作规划和基层党建工作部署,抓好任务分解、考核督查和责任追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着力构建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网络。市纪委监察局要结合开展专题督查调研活动,及时发现薄弱环节,督促指导基层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县(市、区)纪委要坚持眼睛向下重心下移,把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放在镇村的党风廉政建设上,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各种腐败问题。要深入落实《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规范乡镇纪检组织机构人员设置,明确乡镇纪委书记职责,改善乡镇纪检监察组织的办公办案装备,充分发挥其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力作用。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完善村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的设置,着力构筑基层第一线的防控网络。同时,注意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选好配强班子,提高能力素质,努力建设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作者:福建省漳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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