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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要强化三种理财意识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09-19 09:51 来源:三湘风纪网
许平亚
 
财政是党和政府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体制保障、政策工具和监督手段,财政部门作为国家经济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一方面掌握了一定的资金分配权力,是预防腐败的重点领域,另一方面也承担着治本抓源头工作,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环节,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成效如何,不仅关系财政事业的发展,还关系到经济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成败。在当前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复杂环境中,全面推进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关键要强化三种理财意识。
一、强化依法理财意识,全面推进监督检查
一是要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加强监督检查。财政部门是国民经济综合管理的重要部门,其收入分配、资源配置等职能,定了财政部门必然成为预防腐败的重点和社会关注的焦点。近年来,强农惠农资金分配拨付不透明、财政资金分配拨付不透明、国有资产处置不透明、政府采购不透明等情况引发的群众信访事件不断增多,财政系统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采取更扎实有效的措施,大力推进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财政权力运行各环节、全过程的监督和制约,特别是要加强对非税收入管理、国有资产处置、政府采购项目、公车购置等工作的监督管理,防止权力失控、干部失足。
二是要围绕资金安全运行加强监督检查。近年来,随着中央新农村建设、强农惠民政策的实施,财政强农惠民资金成倍增长,加强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效率的监督检查就更加重要。这就要求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业务工作操作程序、内部权力制衡机制、财政资金调控管理机制等工作机制,切实履行财政监督职能。要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原则,加强对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做到财政资金分配和支付运行到哪个环节,监督制约就跟踪到哪个环节;公共财政资金支付到哪里,绩效评价就延伸到哪里,努力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确保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的规范、安全和高效。
三是要围绕财政政策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围绕转变经济结构发展方式和扩大内需,中央、省、市都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安排了巨额财政资金,用于大量项目的建设。这些资金如果管不好、花不好,就会造成财政风险。财政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监督检查职责,认真开展对积极财政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推动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尤其要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等资金的监管,要严格落实财政项目资金审批支付制度,确保资金投向正确,廉洁高效。
二、强化制度理财意识,着力推进源头治腐
一是要在干部教育管理上念好“紧箍咒”。近年来,财政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通过案件剖析,引发这类案件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违纪违法人员本人人生观价值观错位,法制观念淡薄,存在侥幸投机心理;另一个就是财政部门在监督管理方面存在制度执行不力、资金安全意识不强、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的现象。财政部门要针对这种情况,进一步加强对财务工作人员,特别是管理干部的教育管理,严肃查办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查处深入政府采购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件要在系统内进行通报,充分发挥案件的震慑作用和治本作用。
二是要在监督制度执行上编织“防护网”。一方面,要加强制度建设。要结合工作实际,对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进行修订、整合和优化,重点是要建立健全非税收入征收使用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制度、财政资金跟踪问效制度、公车购置管理制度等有效管用的制度,形成职责明确、运转高效、制衡有力的财政管理机制;要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认真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切实防范财政风险,着力提高理财质量、理财效率和服务水平。另一方面,要提高制度执行力。严格执行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住钱,用制度管住事,用制度管住人,进一步强化制度的约束作用,切实增强财务干部执行制度的自觉性,着力形成用制度管钱、按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的良性工作机制。
三要在推进“三务公开”中撑起“保护伞”。在“三务公开”工作中,财政部门的工作重点是抓好财政预决算公开和督促各单位落实好“三公”经费公开。目前,财政预算难产、预算编制不透明和“三公”经费不透明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实行财政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是当前工作的需要,也是财政系统反腐倡廉的重要任务之一。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要按照“凡不涉及国家机密、该公开的都要公开”和“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认真抓好财政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落实,着力提高财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扎实推进财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三、强化廉洁理财意识,全面推进廉政建设
一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要到位。财政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财政部门要把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合力作为抓落实的重要举措,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着力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保证班子不出问题。
二是《廉政准则》贯彻落实要到位。财政干部自身廉洁不廉洁、工作规范不规范关系到财政事业能不能科学发展,关系到财政职能能不能充分发挥,关系到经济社会能不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不能贯彻执行,关系到财政干部能不能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要切实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廉政教育,督促财务人员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模范遵守法律、党章和其他党内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努力成为加强学习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廉洁自律的模范。
三是纪检监察组织履职要到位。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协助财政部门组织好、协调好财政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本系统易发多发腐败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强化预防性、预测性工作措施。让干部早警醒,早教育、早查处,确保经济要上去,干部不进去。(作者系中共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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