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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金融领域如何预防腐败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09-28 11:05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中共岳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向风行

 
一、金融领域腐败的特点
1.手段呈现多样性、复杂性、智能性。随着金融领域在改革过程中不断加强管理,腐败手段也不断推陈出新,主要有:利用假授权,透支信用卡套取库款;利用联系业务及身兼多职的便利条件,制造假进帐单,然后伺机在结算时扣押企业资金以平帐;利用金融系统发放兑付各种有价债券、凭证之机贪污公款;利用出具“高息代保管”单据,截留储户存款;利用多种手段,谋得其它银行储蓄所结息清单,然后利用利息补差款项顶本金,并以假名骗取银行利息补差;违反银行双人双枪取款押送制度,变双人取送款为单人取送款,给嫌疑人以可乘之机。此外,还有虚设帐户、假填存折、收入不入帐、伪造凭证、擅改金融业务计算机程序、贪污库款等手段。
2.主体各层次普遍存在。金融领域腐败的主体多为基层单位的领导或者会计、出纳、复核员、储蓄所长及储蓄员等年轻业务干部或直接保管现款的业务人员,他们利用职务之便或乘管理及制度上存在的漏洞伺机作案。
3.经济损失严重。金融领域腐败案件绝大多数都是十万元以上的特大案件,而且,腐败分子为了满足各种欲望,将公款用于个人及家庭高消费,或用于营利性活动,致使公款无法追回,给国家造成的危害大,损失重,社会影响恶劣。
4.携款外逃者居多。调查表明,金融领域腐败分子往往在其罪行即将败露时携款潜逃,躲避党纪国法的制裁。
二、金融领域腐败的原因
1.思想教育弱,素质偏低。由于金融部门业务范围的扩大,新招录人员多,且录用人员多为银行职工子弟和青年学生。许多青年毕业后从事银行工作即经手管理大量现金,加之近年来对他们的思想教育有所弱化,社会上拜金主义盛行,这些人很容易走上违纪违法的道理。
2.防范意识差,有章不循。金融部门在储蓄、信贷、结算、稽核、审计等方面建立了一整套比较健全的规章制度。但是一些金融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有些领导干部防范意识差,忽视安全管理,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对职工管理不严,甚至存在着违章操作的现象,对于暴露出来的苗头倾向,也未能引起警觉和重视,更有的领导疏于职守,给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通过调查还发现,有的发案单位还存在瞒案不报现象,采取以罚代刑或行政、党纪处分,自我内部消化,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3.法制观念淡,私欲膨胀。金融领域的腐败分子大多数缺乏法制观念,有着强烈物质享受的欲望。随着社会整体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盲目攀比,贪占欲望无限膨胀,把手中的权利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
三、预防金融领域腐败的对策
预防金融领域腐败,必须从制度上完善,从监督上突破,从处罚上震慑,多管齐下,相互制约。
1.完善制度。一是要严把进人关口。金融部门对工作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和法制观念的要求必须做到极其严格,否则将贻害无穷。纵观几年来,金融腐败分子的年龄普遍偏低,且多是“内部繁殖”而来,有些还是年轻的基层领导,恰恰是他们,在领导的器重下沦为金钱的奴隶,成为人民的罪人。二是健全规章制度。严密的规章制度,能最有效地预防违法犯罪的发生。规章制度一方面要全面,另一方面还要具有可操作作性,即对各种人员包括领导、部门责任人、审核人、以及其他所有接触财物的人员,财物流程的各个环节都要作出规定。三是要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2.强化监督。一是做好事前防范性工作。明确金融业务各个环节的分工,使其相互制约,相辅相成。在工作中,坚决避免一人包揽多项工作。凡直接接触现金的工作,要两人以上共同完成,对重点部门的重点业务进行审核,每日、每月、每年度例行检查,领导进行不定期抽查。要善于通过这些工作发现苗头性问题,见微如著,及早防治。二是做好事后的监督工作。金融领域工作者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增强法律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对违反信贷制度的人员要追究责任,对于涉及到犯罪的,绝不姑息、迁就,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避免内部消化现象的发生。三是推行社会监督。对于工作出色,依法办事的工作人员,单位及新闻部门应及时予以宣传,弘扬正气;对于违法违规的现象,要及时给予曝光,以起到警示震慑作用。金融部门要真正确立起监督意识,确保各种形式的监督顺利开展,使监督工作不仅仅停留在口头或书面上,而是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3.严格处罚。金融部门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把打击金融领域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严格执法,从严惩处,以此推动金融领域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在工作中要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发动群众揭发检举,确保发现一个,查办一个,坚决不让腐败分子在经济上、法律上占便宜,树立广大金融干部职工的良好形象,维护稳定的金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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