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贵在四个坚持

李雨初
一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反腐倡廉与引领发展并重。“一岗双责”,顾名思义,就是一个岗位两种责任。对于党风廉政建设主要责任人来讲,这两种责任就是发展一方的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为了做到这两种责任和谐统一,互相促进,互相发展,就得坚持“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决不能为了片面追求经济发展,而对发展中出现的各种不正之风不闻不管,也不能过分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而将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与违法犯罪等同起来,挫伤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要实现既全面完成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又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就得找准两者结合点,抓好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通过抓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促进风气好转,提升服务能力,扫除发展障碍,增强发展后劲。近年来,我县通过按照一年一个主题,持之以恒地抓作风建设,引建了一批重点项目,兴办了一批重点产业,化解了一批社会矛盾,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同促进、同发展的良性互动。目前我县开展的作风建设“百千万”工程(县级领导领办百件实事,县直部门优化千条服务举措,县乡干部联系万名群众),得到了很好的印证。
二是不断健全监督体系,坚持加强监督与接受监督并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要强化好监督职责,使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一是前置监督关口,规范决策行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制度,特别是对事关发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出台、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资金使用,要完善事前社会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制度,前置监督关口,防止随意决策、个人决策、盲目决策的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二是优化监督环境,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公开,让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行政行为在监督中实施,是杜绝暗箱操作和贪污腐败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们通过探索推行乡镇事务公开、村务网上公开、财务预算公开等举措,取得了明显效果,但公开程度仍然不够,群众监督的可操作性不强。因此,要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细化政务公开的内容,使群众监督和评判有明确的目标和尺度,便于随时监督。三是丰富监督手段,形成监督合力。权力的监督范围越大、监督的人越多,权力拥有者就越胆小、办事就越谨慎。因而,既要重视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也要重视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既重视党内监督,也要重视党外监督,由相对单一的群众举报监督,向专项调查、谈话诫勉、质询函询等多形式监督转化,形成对权力运行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制约体系。
三是重视加强纪检工作,坚持靠前领导与全力支持并重。党委主要负责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也是纪检监察机关最大的“靠山”、最强的“后盾”。实践证明,一个地方单位“一把手”对纪检监察工作支持越大,职能作用发挥就越大。一是要加强领导。具体来讲,就是要做到好“四个一起”、“四个亲自”、“五个必须”的职责。“四个一起”就是要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全局工作,与经济发展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四个亲自”就是亲自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亲自过问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亲自听取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报告;“五个必须”就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必须到会讲话,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必须登台讲课,对写给“一把手”的署名上访信必须有明确批示,对查办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必须坚决支持,上级重要检查必须参加汇报。二是要改善条件。尽力改善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办公条件,让他们用更多的精力、更高的效率开展工作。目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特别是乡镇和县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织仍存在办案经费不足、办案设施落后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要配强力量。纪检监察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业务性和纪律性,因而在干部的配备上,要充分尊重纪委的意见,不能搞关系进人、强行调入、照顾安置。同时,对那些工作能力和业绩突出的纪检监察干部,该提拔的要提拔,该重用的要重用,激发纪检干部队伍活动。四是要多说硬话。纪检监察干部在办案查案过程中,往往要承受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有说情的、威胁的,甚至是报复的。在这个时候,党委主要负责人就要旗帜鲜明的给予支持,敢于说硬话,敢于担硬担,始终做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强后盾,确保依法执纪、从严执纪落到实处。
四是切实履行纪检职能,坚持把握原则与服务发展并重。现在社会上有一种杂音,认为纪检工作特别是查办案件就是整人,就是找麻烦,因此,有些人往往以破坏团结、损害形象、影响发展为由,对纪检机关正常开展工作拒不配合,甚至百般阻挠,这是极端错误的。纪检工作的根本任务,就是通过运用教育、惩处、监督、保护等职能手段,营造一个健康有序、和谐公平的发展氛围,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紧扣发展大局,敢于坚持原则、大胆履职尽责。一是要在优化环境中发挥主体作用。着力查处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特别是要通过强化部门评议,严格执法检查、落实投诉办理、推行限期整改,当好服务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发展的“检查官”和“守护神”。二是要在整治腐败中发挥专门作用。综合运用法律、组织、经济手段,从严惩处为政不廉的腐败案件,深入治理行业不正之风、商业贿赂、行业特权等突出问题。要坚持把查办案件的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文化效果高度统一起来,努力使查处的每起重要案件,都能起到教育干部、完善制度、端正风气的作用。三是要在规范行政中发挥督促作用。从现实来看,部门行政不规范的现象还很多,纪检部门要紧跟形势发展,加强检查督促,重点解决滥用职权、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等问题,督促政府部门转变作风、改进服务、提高效率。四是要在鼓励创业中发挥导向作用。奋力开拓者难免有失误、难免有非议,事业有成者总有人不服、总有人嫉妒。纪检监察机关在严格履行惩治职能的同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恪守决不放过一个坏人,也决不冤枉一个好人的信条,切实负起“保护”的职能,坚持把改革创新与因循守旧、探索性失误与故意违纪违法严格区别开来,自觉地保护改革者、引导失误者、教育旁观者、惩治腐败者,努力倡导创新创造创业的良好氛围。
(作者:湖南省桃源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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