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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凤祥:用“三个维护”指导查办案件工作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12-06 11:1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腐败不反,亡党亡国。近年来,株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反腐败工作,始终把查办案件摆在反腐败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震慑了腐败分子,优化了发展环境,推进了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为株洲“蝶变”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近年来,我们主动把查办案件工作融入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以改革发展为主线,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重大改革措施的贯彻执行,抓住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既严肃查处干扰破坏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侵害国家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又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创新,做到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有力保证了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了全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要义,执政为民是党的全部工作的出发点。近年来,我们把执纪为民的基本理念贯穿于查办案件工作始终,坚持把查办案件与专项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紧紧抓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治理,严肃查处了在城市拆迁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健康等案件,推动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老百姓最大程度地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是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加强查办案件工作的过程,实质上就是管党治党的过程。只有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才能真正保证党员干部的健康成长。近年来,我们坚持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用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通过及时谈话,教育有错误苗头的党员干部,有效预防了一些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坚持把加大办案力度与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相统一,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充分保障被调查对象的权利,着力维护了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
  (作者系湖南省株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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