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耀斌:加强地方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思考

财政部门作为政府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相比有着自身的特殊性,整个系统以财政资金运行为纽带紧密联系在一起,任何一级财政、任何一项工作出现问题都会影响财政部门整体形象、危及财政资金安全。因此,加强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维护财政资金安全,对于巩固党和政府的执政基础有着重要意义。
注重预防,把教育的形式与效果统筹起来。贴近干部职工思想实际、贴近财政业务、贴近日常生活,增强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实效性,把注重内容与讲究形式有机结合起来。一是因人施教,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突出权力、利益与风险教育,引导其正确认识权力,意识到权力风险,从而正确运用权力。二是丰富内容,强化教育的震撼力。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注重把警示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充分运用直观的图文素材、真切的实景体验、发人深省的现身说法等形式,为反腐倡廉教育搭建全新的平台。三是创新载体,增强教育实效性。利用领导干部新提拔任用、接到群众举报、节假日等“关键节点”,开展廉政诫勉、廉政规劝、廉政提醒等教育,做足日常教育功夫。四是完善规划,增强教育系统性。将廉政教育纳入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根据规划制定实施细则,增强教育的计划性、系统性。
加强制约,把权力行使的规范性与财政的公共性统一起来。着力抓好制度建设、执行和监督等关键环节,确保财政权力规范行使,以权力的正确行使确保财政公共性的体现。一要严格执行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建立完善干部岗位分类管理制度,逐步形成岗位跨类、跨线轮换交流的长效机制。二是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及时检验防范措施的严密性、有效性,并根据变化的实践不断修正和完善。三是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全面地公开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稳妥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减少权力寻租预期。四是提高监督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依托“金财工程”平台,建立财政资金运行预警系统,依据相关法规和制度办法、资金运行特点设置预警规则,对违法违规造成资金异常运行的行为及时进行预警,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的实时监控。
突出重点,把纪检监察干部职责与地位对等起来。事业的兴衰关键在人。因此,必须把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一是支持充实基层财政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力量。制定规范性指导文件,就各级财政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职责、人员配备、干部交流任用等作出明确而严格的规定;在基层财政部门大力推广兼职纪检监察员制度。二是健全纪检监察干部正常流动机制。既注重选调熟悉财经专业知识的人才和具有一定经验的业务骨干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又要畅通纪检监察干部出口,明确纪检监察干部任职期限,达到规定时间的原则上必须轮岗交流,着力形成“引得进来、送得出去”的良性机制。三是激励市县财政部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采取奖补等激励手段,调动市县财政部门培训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加大对市县财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的指导,全面提高财政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养和执纪能力。(作者系湖南省财政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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