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谈谈领导干部的“富裕观”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党的十八大提出:“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牢牢把握这一基本要求,对于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越性,具有重大意义。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领导干部先大家后小家,带领群众走共同富裕之路,应该是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必须坚持的一条重要原则。
    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先富起来,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和国家制定的一项重大政策。正是由于实行了这一政策,才从根本上打破了困扰我们多年的、挫伤人们积极性的“平均主义”,充分调动和激发了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生产力得到极大的解放和发展,广大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国力显著增强。改革开放的辉煌业绩充分证明,党的这一政策具有极强的生命力,它符合我国生产力发展的实际,符合广大群众的根本意愿,符合经济发展不平衡和事物波浪式前进的规律。这一政策的生命力还在于,它着眼的对象是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及基层一线的党员在内的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而不是党和国家的各级领导干部,这就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的先进性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然而,一些领导干部没有把执行党的政策同坚持党的宗旨和党章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统一起来,甚至存在自己先富有理、先富光荣等模糊认识。比如,有的认为党章中关于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等要求只是方向性的,目前还应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实际出发,带头执行先富政策;有的认为在推动全社会共同富裕的进程中,领导干部承担了较大的责任,作出了较大的贡献,应该先富起来;有的认为所领导的地区富裕了,群众的日子好过了,而自己却过着清贫的生活,感到当官吃亏,心理不平衡,进而产生“你能先富我为什么不能先富”的想法。
    孤立地看,上述种种想法似乎不无道理。然而,联系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联系当前广大人民群众还不富裕的现实,就可以发现,领导干部不顾群众利益而先富起来的后果是严重的。因为领导干部想自己致富多了,心中装着老百姓就少了,群众就会生怨气;因其富得容易,只需一个暗示、一个公章便落得个盆满钵溢,群众就会不服气;因其物质上越来越富裕,与群众的距离越来越远了,群众就会灰心丧气。如果不顾及人民群众的情绪,丧失人民群众的信任、拥护和支持,我们党就将丧失先进性,失去战斗力。
    诚然,我们讲领导干部不能先富起来,并不是说领导干部不能富裕,而是说他们的富裕应建立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基础上。因为,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作为人民的公仆,作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中坚,领导干部首要的职责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带领人民群众共同致富,而不是自己“先富一步”。这就要求领导干部不能追求物质上的满足,而应当追求精神上的富有。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各级领导干部只有具有高尚的情操,真正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乐守清贫,志存高远,才能团结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早日走向共同富裕。(作者李 沛,系国家行政学院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机关纪委书记)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