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华:“八条禁令”个个要牢记 作风底线处处碰不得

王小华
前不久,湖南五单位联合下发的《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的暂行规定》,很多单位简称为“八条禁令”。为更便于牢记理解,可将其简化为八个字“玩刁拖离、酒驾索他”并试以一一解读。
禁“玩”。上班时间禁止玩耍,解决“门难进”问题。自古玩物丧志,一门心事干歪事,正事自然无心无力干好,对“尸位素餐”行为,人们在诗经民谣中就开始骂起。禁玩作为第一条,显然是干部最应该做好的,也是能做到的。
禁“刁”。工作中禁止刁蛮粗暴,解决“话难听”问题。与军队“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 “说话和气”相类似,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服好务需要有个好态度。
禁“拖”。职责范围内禁止拖拉,解决“事难办”问题。现实生活中很多可以快速办、即时办的事,非要等到“多少个工作日以内办好”这也是拖的行为。能够直接解决、网上解决的问题,非要对方上门办理,甚至对方舟车劳顿,耗上数日。拖的结果不利己、也损人。
禁“离”。工作时禁止擅离岗位,解决“人难找”问题。签个到就走人,考勤没问题,群众难办事,即使是工作需要离开也不和同事打招呼,也是不为群众着想行为。
禁“酒”。工作日午间禁酒,解决“欠人情”问题。上下左右来往难免要接待,无酒似乎不热情,作为常人,把酒临风,不仅难以斗酒诗百篇,更多的是斗酒变“三高”,“革命小酒”后,更是斗气多、是非多。禁“酒”解决了难以突破的“死要面子活受罪”的酒桌文化,工作往来,无酒一身轻,普遍都叫好。
禁“驾”。喝酒后禁止驾车,解决层出不穷“马路杀手”问题。路上多少行人泪,中间不少因酒驾。酒驾已是人们幸福的罪魁祸首,现代家庭结构之脆弱,谁也伤不起。不少禁令被异议,唯“禁酒令”没人不说好。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应成为共识。
禁“索”,禁止职务之便索取财物。解决“难伺候”问题。习总书记讲,你可以当官、也可以发财,但不能选择当官发财。常言:薪水如泉水,虽涓涓细流,却能滋养人生,外水是洪水,虽滚滚而来,却使人葬身大海。
禁“他”,禁止他项违纪损害形象之行为。解决“钻空子”问题。严格来说,不符合职业操守的行为有千千万,任何制度条款都不可能举穷尽,第八条就正好将难以例举的问题囊括其中。
八条做到并不难,事实上大部分机关干部早就是这样做的,甚至早就比这做得好,但正是少数人的职业操守不当造成“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正如前不久省经济工作会议上周强书记严厉谴责的“有些部门有些干部过去是有好处才办事,现在是拿了好处也不办事,喝完了酒,泡完了脚,屁股一拍走人”。(据2012年12月27日《经济日报》),可见作风不好,上下共怒。
对照红色经典第一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的内容: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说话和气、借东西要还、不打人不骂人等,在“八条禁令”中都能找到相类似的表述,都是生活浅显易见的。在战争年代,群众一针一线都是弥足珍贵的,在和平年代,人们要求公仆在位不贪玩也是最基本的。靠制度、靠铁律解决当下存在的“痼疾”,是作为不是作秀。是保护干部、不是难为干部。是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不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相比一些单位五花八门的禁令,八大条款更能反映群众呼声,不让人产生逆反心理。
做到“八条禁令”要切实改造思想,人的思想决定行为,有了好思想,好行为如影随形,思想不对头,勉强做到也随时可能翻船。风清气正,百事才可兴,事实上,做好了,不仅人们高兴,春光满面心情好,机关自身也得实惠。审计厅“文明创建”为抓手,作风建设年年上台阶,上升为“全国文明建设单位”后又争创行业文明单位。春风化雨,审计事业也蒸蒸日上,“四分离”创新成果不断。干部不仅精神上得鼓励,物质上也得奖励,机关人员有目共睹。
做到“八条禁令”要克服两种认知:一是不把周围人当群众,只有陌生人才是群众。典型台词是“为人民服务,又不是为你服务”,因为周围人是同事、朋友,说话随便,便“不守时、不守信、认死理、言语无忌”觉得无所谓。事实上,周围人的反映最客观,周围人的评价最有说服力。二是把自己不当群众,一官半职,高高在上,总以为自己和别人不一样。总想找点差别,“官念”很重,官味很浓。忘记“吃百姓饭、穿百姓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忘记“上台总有下台时”,忘记“在此处是领导,在别处就是群众”。两种认知都使作风建设大打折扣,往往自己感觉“一枝花”,群众心中“豆腐渣”。
奋斗无止境,作风建设无穷期。没发现问题,并不能表明真没问题;现在好,并不能代表永远好。人的思想如弹簧,压就紧,松就弹,作风建设需常抓不懈,思想锤炼需常修常为。创业难,守成更难,审计机关需要严守“八条禁令”,保证“不出事”,更要在文明创建成果基础上,要用高于别人的标准要求自己,用严于别人的标准监督自己,自觉到“头顶三尺有神明”,成就自身硬的真功夫,不负党和人民的期望。(作者系省纪委驻审计厅纪检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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