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时期纪检监察机关能力建设的思考

对新时期纪检监察机关能力建设的思考
当前,我国社会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党的十八大“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郑重承诺和习近平总书记“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殷切希望,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为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需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办案能力、协作能力和执行能力等五种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科学履职水平,努力打造纪检监察机关的核心竞争力。
一、学以致用,提高学习能力
加强学习是提升队伍素质的基础。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养成好学习、善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习惯,以学习能力的提升促进自身综合素质的提升。一是学习目标要明确。要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合理确定不同时期的学习培训任务,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按照以需定学的原则,重点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做到理论政策学深、业务知识学精、外地经验学活、基层情况学透、基本技能学熟,全面掌握政治、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学习方式要创新。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中心组集中学习、开设室主任业务知识大讲堂、专题业务辅导、研讨交流等形式,营造机关良好学习氛围;要采取选派培训、跟班学习、网络交流、实地参观等方式,多方位、多层面地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三是学习效果要确保。要用制度来保障学习成效,建立完善考勤登记、定期检查、知识竞赛、成果交流、表彰奖励等制度,营造创先争优的学习氛围;要勤于思考、善于思考,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明确调研课题和专人,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把学习理论、更新观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统一起来,达到学以致用。
二、破解难题,提高创新能力
改革创新是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向前发展的动力源泉。纪检监察机关要努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文化氛围,激发纪检监察干部敢于突破、勇于超越的改革创新精神,提升迎难而上、克难攻坚的开拓创新能力。
一是破解难题寻求创新点。要敢于冲破固有的思维定势,大胆突破,加强调研,深入实践,探索工作规律,善于总结积累新经验、新做法,并在工作中形成特色。要明确着眼点,选准切入点,重点从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中寻求推进工作的创新点,突出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作风建设、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腐败问题、“三公”消费问题、如何发挥纪工委、监察分局的职能作用等方面取得突破,切实解决反腐倡廉领域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二是集中力量打开突破口。创新点一旦确定,就要制定可行的计划和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具体工作中,要积极突破传统工作模式,充分运用科技的支撑力、文化的感召力、媒体的影响力、学者的研究力,凝聚金刚钻,打开突破口,积极在反腐倡廉理念思路、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等方面开展创新,推动创新工作向纵深发展。三是反复实践提高含金量。创新项目实施后,要加强跟踪管理,适时组织成效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和规律,之后进行再推广再总结。通过多次实践探索,不断提炼创新工作理性认识,进而形成制度供给,切实提高创新项目的推广和应用价值。
三、严格执纪,提高办案能力
案件查处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办案能力的高低是纪检监察机关公信力的重要标志。提高办案力取决于方法改进和力量投入。特别是在面对大案要案集团化、智能化、隐蔽化等特点的情况下,要达到依法依纪快速突破案件的效果,必须创新办案的理念、思路和方法,加强办案工作集约化管理。
一是办案队伍要专业化。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依纪依法办案水平,需要一批具有法律、金融、管理、计算机、建筑工程等不同知识领域的专门人才,形成合理的办案人才结构。纪检监察机关在选调人员时,除具备一般公务员的素质外,还要有从事纪检监察相关经历或具有这些专业大学本科以上的学历者。要加强对办案专业人才的统筹使用,充实办案力量,确保委局机关每个案检室有3人以上;要合理搭建办案团队, 从公、检、法、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遴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且在法律、审计、金融、财会等方面具备一定专业知识或技能的专业人才骨干,建立全县办案骨干人员和陪护人员信息库,实行统一管理和调配,为查办案件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要通过“传、帮、带”、业务交流、技能培训、跟班学习等方式,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案件初核、调查取证、组织协调等突破大要案件的能力。
二是办案手段要科技化。针对违纪违法行为日益智能化、电子化、隐蔽化的情况,要以办案手段科技化为着重点,提升办案整体功能。运用案件监督管理系统,以电脑程序对办案流程予以固化,加强对线索受理、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等各个阶段办案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查办案件有关规定对初核、立案、调查等阶段设置办理时限,增加超时自动提醒功能,推动依纪依法办案程序的落实。运用现代监控系统,对办案谈话过程进行监督,对谈话证据材料予以固定,提高安全文明办案水平;要以办案管理规范化为着力点,建立完善办案点安全管理工作规程,严格落实值班监控、后勤保障、陪护管理、办案点及周边环境安全管理等制度,针对每个环节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出台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科技办案技术保障机制,要为案件查办配备交通工具、手提电脑、录音笔、摄像机、监视仪等高科技办案设备,在硬件上确保办案信息化的需要。
三是办案管理要规范化。要完善办案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与公、检、法、审计、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落实线索通报、协作办案等制度。同时,要加强区域协作办案,不断创新和规范乡镇纪委异地交叉办案等形式;要完善办案联动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内设室、纪工委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分工协作、联系沟通、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要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办案工作责任制、案件主办人责任制、办案过错责任追究、查办案件重要事项报告、办案工作保密等制度。案件监督管理室要全面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五项职能,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监督;要完善办案激励机制,千方百计为办案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对办案有功人员不仅要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更要在提拔使用方面重点考虑,以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
[$Page$]四、加强配合,提高协作能力
善于协调配合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办一个案件,开展一项检查,抓好一项专项治理,需要协作配合方方面面的力量,形成整体合力才能彰显成效。纪检监察干部如何找准位置,发挥好组织协调职能,要善于协调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善于协调处理好与同级党委、政府的关系。要始终坚持服从党委的统一领导,积极争取同级党委特别是党委一把手的支持和理解。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主动深入经济社会建设第一线,在参与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自觉做到与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善于协调处理好与各职能部门的关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组织协调的主要载体和重要保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通过责任制的落实促进和带动整体工作的落实。重点要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查办大要案协调领导小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等各种小组的作用,加强与各部门特别是与公、检、法、审计、财政、组织人事和宣传舆论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增强反腐倡廉的合力;同时,要正确处理好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抓、牵头抓和督促抓的关系,对各项任务做到统揽而不包揽。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的项目,全力负起责任,加强组织协调;由其它部门牵头主抓的项目,积极支持参与;由有关职能部门承担的日常工作,按照统一要求,加强监督检查,促使各职能部门切实负起责任来。
三是善于协调处理好与上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的关系。要充分发挥体制内固有优势,多向上级纪检机关请示汇报,要多听下级纪委(纪检组)的意见,加强业务指导,理顺各方关系,帮助排忧解难,争取更多理解和支持,创设纪检监察工作的“绿色环境”。
四是善于协调处理好机关内部的关系。要建立机关团队精神,正确处理好委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室主任之间、机关内设机构之间、纪工委与委局机关及各内设机构之间的关系,做到领导班子带头讲团结、讲奉献、讲纪律、讲责任,纪工委及内设机构间既分工又合作;要创设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建立民主议事决策、谈心谈话、全员办案和信息调研等制度,树立“一盘棋”的意识,克服人员短缺的现状,打破科室分工局限,集中人员力量攻克“急、难、重”工作任务,有效增强团结协作的意识,激发干部献身事业的热情。
五、精细管理,提高执行能力
执行能力是履行工作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是提升队伍素质的根本要求。反腐倡廉工作中,执行不力的问题还在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存在,有的精神不振不愿执行,有的求稳怕乱不敢执行,有的能力不足不会执行,等等。分析这些问题背后的原因,主要还是计划制度和组织管理不够精细,导致工作人员产生执行的焦虑。提高执行能力需从精细管理入手。
一是职责分解明确执行。加强目标管理,建立完善岗位责任制体系。根据领导分工、职能职责、委局工作重点和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确定工作目标,进行责任分解,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决策执行中领导、部门、工作人员等各自的责任,做到任务到岗到人,责任到岗到人,避免工作上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切实增强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中的目标感、责任感。
二是细化规定深入执行。加强内部管理,以精细的规定促进工作的深入执行。要建立完善机关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工作规范、财务管理、学习、考勤、请销假、车辆管理、公务接待等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充分调动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人有奔头、有盼头。同时,实行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情况定期分析和谈心谈话制度,对出现的思想懒散、责任心不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领导同志要通过及时谈话提醒,及时督促纠正。
三是严格考评推动执行。加强绩效管理,发挥好督查、考核和评议的作用推动执行。实行工作事项督查督办制度,坚持日常工作台账管理,以过程监督促执行;定期开展干部专项述职评议,实行“月小结、季汇报、年总结”的办法进行绩效考评,随时掌握工作进度,加强问责问效,以增加压力促执行;不断改进机关内部目标考核制度,强化结果运用,以严格工作奖惩促执行。领导干部要在推动工作落实中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对工作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负责地协调解决。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效能意识,激情干事,坚决克服工作懒散、办事拖拉的恶习;要加强人文关怀,关心纪检监察干部身心健康,积极组织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增进同志们之间的了解与沟通,积极为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成长进步创造条件,争取人人带着阳光、健康和进取的心态开展工作。(中共新田县委常委 纪委书记 黄赞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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