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要抓好三方面工作

胡德强
作风关乎事业兴衰成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干部作风建设,应突出抓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要健全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要坚持把制度建设放在首位,以制度规范干部的行为。加强制度建设,应注意三个方面:一是提高制度设计的科学性,防止制度本身的缺陷。不论是对现有的制度,还是对拟出台的制度,都应从执行效能、廉洁风险等方面入手,加强审查,加以改进。不论是行政收费、处罚标准,还是办理的时限、标准等,都应尽量细化、标准化,防止弹性太大、幅度太宽,尽量减少自由裁量权,不给执行者留乱作为的空间。特别是在实际执行、案件查办中发现的一些制度漏洞,更要及时纠正。二是注重制度与科技的结合运用,增强制度执行的刚性。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用“机器管人”。如在行政审批制度上,应进一步加快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并切实打破现在一些部门审批系统各自为政的局面,力求做到所有审批网络能够实现畅通衔接,电子监察全面覆盖到位。一旦审批接近或超出时限,电子监察系统自动发出警告,自动向上级部门报告,使监督者碍于情面不好监督的问题得到解决。三是不断创新完善制度,防止制度管理的缺位。坚持从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手,不断健全导向鲜明的选人用人和考核奖惩机制,特别是对那些表现突出,但职务晋升又难的基层干部,应建立职级晋升等机制,防止出现“天花板”效应,真正给肯干事、干成事的人以激励。针对农村基层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应不断健全村级人、财、物、事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村级权力结构,如建立农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立村级监督委员会,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全面委托代理服务等,切实强化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管理。适应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需要,不断健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制度。
二、健全权责明确的工作体系。制度的生命力在执行,坚持把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摆在重要位置,建立起设置科学、权责清晰的执行落实机制。一是明责,深化管理创新。要对政府部门职责及其内设机构的职责进行梳理和界定,能整合的要整合,须调整的要调整,切实解决职能交叉重叠、责任不清、多头管理、责任死角等问题。二是定责,做到权责对等。坚持因事设岗、因岗定责、因责定标、因标择人,对所有岗位责任进行细化量化,实现责任到人,并建立权责对等的绩效考核机制与奖惩机制。三是问责,严格惩戒兑现。严格问责是防止庸官懒政的关键。对问责的情形、对象、方式和有关程序应作出明确规定,对违反作风纪律,受到效能告诫、通报批评、电视曝光及纪律处分的干部,应有震慑有力的经济处罚和提拔使用限制措施,防止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三、建全有效管用的监督体系。应着力抓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积极作用。主动接受监督,强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办事公开,创新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确保公开实效,让群众全面了解政府的政策规定、办事流程、费用标准、办结时限、举报途径等,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舆论监督,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对干部庸懒散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对相关部门及责任人实行严格问责。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强化对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的办理,健全群众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群众监督奖励措施,切实提高群众对干部作风建设工作的话语权,真正做到以群众满意度来检验干部作风建设成效。另一方面,突出抓好领导干部作风的监督。,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作风,直接影响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整体风气。要健全对领导干部作风的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述德、民主生活会、信访监督等制度。要健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工作专项检查、信息收集、情况通报、讲评整改等制度,完善监督检查措施。强化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从而促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责任,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作风建设工作格局。
(作者:宁乡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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