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干部考察工作监督初探

李雨初
干部考察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要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因此,加强对干部考察工作的监督是非常必要的。
一、要对考察程序进行监督。组织部门干部考察程序主要有6个:(1)组织考察组,拟订考察方案;(2)考察组向被考察单位主要领导沟通有关考察事宜、征求意见;(3)召开会议进行公开述职、民主测评、民主推荐;(4)个别座谈;(5)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材料;(6)向部务会汇报考察情况。至此,考察程序基本结束。从以上程序等可以看出,要加强对干部考察工作的监督,就要对整个考察程序进行监督,要实现这个监督,就必须增加考察环节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一是要监督公开考察程序。考察组进入被考察单位后,要召集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告知这次考察的对象、方式及要求,让群众明白这次考察的目的,使群众有所准备。二是要监督扩大群众参与度。考察干部要坚持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方法,领导干部要在群众会议上公开述职,由群众对领导进行民主测评,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参加民意测验和个别座谈的对象,应照顾各方面的代表,不得根据个人意愿随意指派,当然,有时根据需要也可以临时由考察组随机座谈。考察时,参加的群众代表越多,一方面可以尽可能听到比较真实的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另一方面可以让广大群众对考察程序进行充分监督。
二、要对考察人员进行监督。干部考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和原则性都非常强的工作,考察者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处于关键地位,其自身素质的优劣在一定程序上决定着考察质量的高低。当前,虽然大部分参与考察工作的人员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洞察分析问题能力;具有刚正不阿、勇于直言的品格;敢于反映真实情况和问题,其主流是好的。但仍有部分参与考察工作的人员淡忘了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考察工作敷衍了事,不反映真实情况。如此一来,有些原本工作表现平平却野心勃勃的人成了好干部,有些本来实绩突出者却没有得到肯定。从这种情况可以看出,对考察人员的监督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一是要加强考察人员的教育,提高考察人员的素质。组织部门要搞好自身建设,加强干部考察人员的教育,努力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分析能力和业务能力,保障考察准确无误。同时要加强对考察人员的考核,对不具备考察人员素质的干部应调出组织部门。二是要严肃考察工作纪律,建立考察工作责任制。实行谁考察谁负责,考察材料要署名,对不如实向组织反映情况,或考察不准,造成用人失误的,要追究责任。三是要注意选配考察组,实行考察回避制度。考察组的组长和成员要很好搭配,组长必须是综合素质较好,威望较高的同志担任。同时,对涉及考察者亲属、子女、同学、同乡、朋友的实行回避,以免因亲情、友情而出现考察结果失真。
三、要对考察结果进行监督。对考察工作的监督最后落脚点就是对考察结果的监督上,要真正把德才兼备、群众拥护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把能力弱、水平低、形象差的干部降免下来,要让考察成果很好地运用到干部任用中去。一是要广泛听取执纪执法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反映。考察结束后,要积极听取纪检、监察、公安、检察、信访、计育等执纪执法部门对考察对象的反映,提高考察结果的准确性。二是要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召集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考察对象进行评议。三是要对拟任干部进行多渠道任前公示。凡拟提拔的干部都要通过电视、报纸新闻媒体或在人群比较集中的地方予以公示,并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在一定时间内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后没有问题的,即予以任用,群众反映有问题,且经查属实的不予任用,并作出相应处置,经查不属实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
(作者:桃源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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