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工作需念好“五字诀”

杨 剑
新形势下,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在查办案件中能够取得成效,需要解决以下五个问题。一是思想上要“敢”。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必然会涉及到利益既得的当权者。办案人员在思想上要顶住压力,突破压力,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任的态度,敢于和违纪违法的组织及个人作斗争,以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二是行动上要“快”。在办案过程中,很多案件信息都具有时效性,稍纵即逝。这就要求办案人员要具有敏锐的眼光,灵敏的嗅觉,在决策上具有果断的决策力,办事雷厉风行,在行动效率上狠下功夫,在办案过程上做到立案快、调查快、处理快,果断决策。三是纪律上要“严”。为确保工作取得成效,防止出现案情泄露、徇私舞弊、冤假错案等情况,要求办案人员务必具有过硬的政治素养,具有严明的纪律,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案件主办人制度、信访案件领导干部包案负责制、重大复杂案件一案两报告等制度。还要加强对办案人员严守纪律和保密工作的教育。四是方法上要“新”。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查办案件工作也出现了许多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案件也会更具复杂性。对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越来越高,需要办案人员具有创新精神,在突破案件时要讲究方法策略。在办案中,注意研究违纪案件的规律性,不断总结办案的经验,不断地创新,使办案方法跟上新时代前进的步伐。五是外围上要“活”。在查办案件工作中要协同作战,形成合力,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灵活处理与外围的关系,充分建立纪委与检察院、公安局等机关协同办案机制,由纪委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具体组织协调案件的每一个环节,将执纪机关和执法机关的人力资源集中使用,形成强大的办案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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