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利用技术职称和资格证书挂靠企事业单位行为已成腐败高发现象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3-03-18 15:40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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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岳阳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向风行
当前,随着经济格局的不断调整,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重点项目政策相继出台,工程建筑行业领域不断扩大,投入不断增多。受圈内业务影响,一些具有技术职称和资质证书的领导干部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加入职称和证书挂靠行当,伸手工程项目,变相敛财。领导干部利用职称资证“挂靠”已成为腐败高发现象,社会危害极其深远。
一、领导干部技术职称和资格证书挂靠腐败问题的特点
一是挂靠主体具有显性社会地位。建筑及其经济领域专业职称及证书的门槛和等级高,其人员具备高知识水平和一定的工作经验。持有专业职称及证书的领导干部因其高职称,一般身居要职,分管工作与专业对口,位置特殊,既具领导身份,又持专业权威,一些企事业单位在招揽技术人员时“高看一眼”;其显性社会地位,为其资质挂靠和谋取私利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和特权效应。如湖南省交通厅原党组成员虢某、原副厅长李某在发案时均具有较高技术职称。
二是腐败问题部位相对集中。有些领导干部借用其身份和职业的特殊性、专业性和从合性,利用其职权影响,分管扭曲为专管、分权想办法揽权,利用国家项目重点投入,在高速公路建设,乡村公路硬化,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建设中从事资质挂靠,操纵甚至垄断行业领域。腐败形式主要表现为利用资质挂靠抢夺工程,搞关联交易,围标串标,商业贿赂,截留甚至私分建设资金。其腐败问题主要侵害国家投入项目,损害群众利益。
三是腐败既得利益存在“双面性”。在非法挂靠中,领导干部与企事业单位私下签订挂靠协议,“人证分离”,巧妙伪装,瞒天过海,很难被发现和认定。建筑企业利用其专业技术职称扩展工程,领导干部借用企业资质谋取私利,相互沟结,沆瀣一气,获取非法利益。尤其是有些领导干部非法挂靠中,还存在“一人多企、一证多用”的现象,腐败空间连续扩大。如已被查处的岳阳县交通局原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刘某,在案发时两次借用多家建设公司资质参加县级公路改造工程投标,影响较坏。
二、领导干部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非法挂靠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一是破坏市场秩序,损坏党政形象。领导干部利用专业职称、证书挂靠企事业单位,在非法获利的同时,也使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企业在招标竞争中失去机会,严重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秩序。同时,有些企事业单位为争取承揽工程,在工程项目建设时扩大利益,对资质挂靠领导干部“投桃报李”,送受红包礼金,从而使工程领域成为领导干部腐败的一大源头,败坏了社会风气,严重影响了党委政府形象。
二是影响施工质量,毁损工程项目。领导干部利用其身份影响和技术职称挂靠企事业单位,擅自组成施工队伍,在组织能力、技术、设备、施工经验上均难以满足工程要求,直接给工程质量埋下隐患。同时,不少低级资质建设单位以及民营企业靠领导干部职称、证书投标工程,由于其技术、设备落后,资金短缺,无法保证工程安全、质量,不少项目工程由于资质挂靠原因引发安全事故。
三是侵害民工权益,影响社会稳定。领导干部利用职称、证书挂靠企事业单位,有的借用企事业单位资质中标工程后随即转包,产生再次、多次转包现象,在施工过程中引发经济纠纷,克扣民工工资;有的在自行施工中,由于资金不足,工程质量不高,无法达标,拖欠民工工资,逃避工伤事故责任,直接侵害了民工权益,产生了大量的社会不稳定性因素。
三、领导干部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非法挂靠的原因
一是人才短缺形成“挂靠”。现行市场中,相关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较为短缺,不少事业单位和中小建筑企业常为资质犯愁;尤其民营企业、低级资质企业单位不惜用重金租证。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国建筑业从业人员为4160.44万人,而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人员不足1%。人才的不足,直接为领导干部技术职称和资格证书非法挂靠提供了场地。
二是监管不力放任“挂靠”。在招投标资格审查中,有的职能单位和招标机构只注重投标人建筑资质和技术等级,不审查职称、证书持有人员身份;有的受领导干部职权影响,不能审查;有的通过挂靠领导干部谋取本单位和个人利益,不去审查;有的怕“惹火上身”,深恐挂靠领导干部报复、打击,“睁只眼、闭只眼”,不敢审查。监管不力,导致领导干部放松警惕,为其利用职称、资格挂靠敛财提供了后盾。
三是利益驱动致力“挂靠”。受行业风气影响,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挂靠价格高,利润高。有些领导干部受经济利益驱动,思想扭曲,观念丧失,既收受租证费用,又收受红包礼金,漠视党纪国法,在招投标中以身试法。同时,有的被挂靠人通过“租用”高级职称和资格证书,承揽到了更大工程,收到更多经济利益。双边“互赢”局面,为领导干部技术职称和资格证书挂靠提供了强大的诱惑力。
四、解决领导干部职称、证书非法挂靠的对策和建议
一是要在教育上求“深”,强化廉政意识。加强对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法律知识教育,特别是招投标法律法规知识教育,适时举办专门讲座,进一步树立领导干部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提高相关法律知识水平。切实加强对招投标机构及企事业单位廉政教育,认真学习现行的法律法规,深刻剖析资质挂靠行为危害;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技术职称和资格证书挂靠”整治活动,既要强化领导干部廉洁意识,又要明确挂靠单位具体责任,着力形成一种依规办事、依法办事的良好行业风气,从源头上杜绝领导干部资格职称挂靠行为。
二是要在管理上求“实”,堵塞挂靠漏洞。严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建立专业技术职称和资格证书人员信息库,特别要将具有资质的领导干部登记造册,一年一清理、一年一登记,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招投标领域执法监督,认真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备制度》,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的单位资质和执业资格的动态监管,严格审查投标人资格身份,一经发现有领导干部从事资质挂靠行为,一律将各类投标人踢出交易市场,切实堵塞挂靠漏洞。
三是要在问责上求“严”,扩大警戒效应。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督管理的责任,加强对工程招投标环节、施工过程、工程决算等环节的监督,对中标合同的实施要跟踪调查,对掌握的违纪违法线索,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要拓宽监督渠道,建立举报激励机制,通过群众举报、走访用户单位、剖析质量问题工程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领导干部利用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从事挂靠谋取私利行为。对发现的人员,要一律严查严办;对一些典型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切实加大打击震慑力,扩大警戒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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