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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城市社区存在的腐败问题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3-03-08 16:17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中共岳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向风行
 
社区是城市的细胞。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加快推进,城市规划的提质扩容,城市社区腐败问题相继显现,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区域发展的重要因素。
一、城市社区腐败问题的主要表现
一是贿赂选民,非法当选。城市社区附于城市,一般具有较多门店、市场、企业等集体经济实体,特别“村改居型”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相对丰富,经济较为活跃,社区居委会成员特别是居委会主任炙手可热,不少居民为之争相竞夺。选举过程中,有的候选人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利用金钱、许诺等手段贿赂、利诱、威胁选民,非法当选。如岳阳县城关镇兰塘村原支部书记雷某,在2011年村支部换届选举中,贿赂党员王某500元,县纪委进行了立案调查,并给予其相应处分。
二是家长作风,损人利己。一些居委会成员官僚主义、衙门作风和形式主义盛行,在社区事务处理中,个人独断专行的现象较为严重,居民会议议事规则流于形式,往往是一把手说了算,纯粹凭个人意向行事,完全不顾群众意愿和公议。如,2008年,岳阳县城关镇月西居委会支部书记胡某私自做主,将价值本应在10000元以上的月西砖厂旧变压器处理,处理款为5100元,并将其该款全部用作个人吃喝消费开支。社区负责人员家长作风,违背了村民自治制度,使群众应得利益受到侵犯,严重影响了党政形象。
三是财务不明,选择分配。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在不当利益获取上,釜底抽薪,瞒天过海。如有的以不入账、少入账等形式处理集体资产;有的采用移花接木等形式,套取、截留国家强农惠农资金。如,岳阳县城关镇农科村支部书记付某在履职期间占有集体资产1万元;巴陵居委会支部书记彭某 2009年至2011年间,套取国家渔民分散安置款、柴油补贴款、春季禁渔生活补贴款共8万余元。同时,社区居委会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便掌握较多公共资源分配权,有的长着“三只眼”,索拿卡要、收受好处,让谁分享以及分享多少都自行决定,导致公共资源分配不公。“最富低保户”和“开宝马车住保障房”等不正常现象因此而现。
四是插手工程,影响发展。随着城市发展的不断加快,城市社区建设项目相应增多。如城区的美化亮化、道路和房屋修建等。不少居委会成员为了从中获利,用其身份影响,对工程指挥协调机构采取胁迫、利诱等手段,暗箱操作,插手工程项目。有的获取工程后,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饱赚差价,致使工程质量受损,影响发展。如,岳阳县城关镇株树村主任隋某,为了获得基建业务,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2万元;农科村主任付某利用村委特殊地理位置,借其身份便利,经常个人承揽工程业务。
五是地痞行为,危及稳定。有的居委会成员“面子”功夫强,与社会黑恶势力相互勾结,借用其势力,寻求保护,哄抬“身价”。有的身为居委会主任,实则为地痞头目,雇佣社会人员,为其非法当选“开路护驾”,在强行拆迁圈地中充当打手,社会派头十足,欺强凌弱,群众敢怒不敢言。如,岳阳县城关镇街赵村支部书记赵某,与邻里琐事发生争吵,继而殴打辖区居民。公安派出所出警后,赵某召集20余人公然与之对抗,打伤公安干警多人。赵某最终被依法惩处。社区负责人员的不法行为,引发了一些信访、上访问题,危及到了社会稳定。
二、城市社区腐败问题的成因
一是思想意识腐朽,导致利益观念强烈。有些居委会成员高高在上,工作简单粗暴,漠视群众,淡化群众感情。有的法纪观念淡薄,廉洁奉公意识差,利益观念强烈,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以权谋私,贪污腐败,违法犯罪。
二是居民结构多元,导致民主不够充分。目前,城市社区普遍存在“传统街坊社区、单位住区、混合式综合社区、移民区”等居住形式,社区居民大多是“搬迁户”、“外来户”、“租赁户”等,人员混杂,结构多元。部分居民环境不熟悉,自我保护意识较强,民主议事、理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其相应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大打折扣。
三是管理存在漏洞,导致监督缺位失位。现行体制下,有的乡镇、街道对社区教育监管力度不够;财务管理体系不顺,其经管站成为单纯报帐站,审计监督、财务监督走过场。有的社区管理不规范,政务公开不及时、不到位,涉及经济和重大事项假公开或不公开。居民理财小组、社区公开监督小组在不涉及自身利益上不愿监督、不去监督、监督乏力,致使对居委会成员监督缺位、失位。
三、对策建议
深化城市基层群众自治组织防治腐败工作,必须要健全管理机制,完善服务功能,促进监督制约。
一是要加强廉政教育。把宣传教育作为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经常性地对党员干部进行宗旨意识教育和党纪法规教育;通过认真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活动,在城市社区营造良好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氛围,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是要巩固组织建设。充分保障群众民主选举权利,扩大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的直选范围,严肃查处拉帮结派贿选的人和事,把遵纪守法、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的人选拔到社区干部岗位上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
三是要深化民主管理。一方面,要强化居民主体意识,增强群众自治意识,建立健全民主议事小组、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工作机制,形成上门送谏、开门纳谏的工作局面。另一方面,要规范财务管理,深化政务公开、财务公开,认真落实“居财街管”为核心的社区财务管理制度,切实防止社区经费开支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
四是要严格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的指导监督作用,依靠居民代表、理财小组、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加强对社区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是要严肃惩治腐败。对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假公济私,侵吞公款公物,中饱私囊的党员干部,要坚决予以查办。对与民争利,欺压群众,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案件,要严肃查处。同时,要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推进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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