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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权现象的主要表现及处理对策

编辑:朱爱莲 发表时间:2013-05-30 09:43 来源:三湘风纪网

  钟芝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较好成效,全国上下呈现出社会稳、风气正、人心齐、事业兴的良好局面。然而,社会发展过程中所带来的变革时期新旧制度矛盾交替及人们意识形态的日趋复杂化,“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并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和清除,而且呈现出一种值得警惕的制度化趋势。

一、   特权现象的主要表现

特权现象是指那些凌驾于制度和法律法规之上,没有受到监督的权力,在政治上、经济上为个人谋取私利的行为。当前,大大小小不同形式的特权现象在国家机关中时有发生,大体呈现如下特征:

(一)  公款成个别领导随意消费特权

公款消费本应是国家公务人员为正常行使职权、顺利履行职责所必须发生的各种消费。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个别领导干部往往根据个人“需求”支配公款,造成公款资源未有效利用。一是公款接待费用居高不下。据统计,目前全国一年公款吃喝的开销已达3000亿。此外,诸如公款购物、公款接待、公款送礼等也呈违规消费日趋公开化、违规金额扩大化、违规牵涉人员普遍化、违规消费范围弥漫化等势头。如国家电力公司原总经理高严,在职时多次去上海,要求下属公司为其在高级宾馆包租房间,每天食宿费高达一万元。二是公款经费被随意支配。如近日,网曝超级贫困县——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在建的办公楼建筑面积达43600平米,其豪华程度“赛8个美国白宫”,被众多网民所诟病。三是公款旅游屡禁不止。如肇庆市端州区领导干部公款在国外吃喝玩乐,14天的具体行程中内容基本上全是游山玩水看古迹,甚至还参观并购买南非钻石、坐越野车进入沙漠、观看肚皮舞等。以上现象都严重腐蚀着党和国家以及社会肌体,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及浪费,严重侵害了公众利益,败坏了党风政风。

(二)公共权利成个人谋取私利特权

目前,领导干部特权有趋向利益化之势。也就是说,有些领导干部趋于把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利通过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等手段转化成为自己谋取私利的特权。一是权钱交易。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个别领导干部的眼光也在“与时俱进”,慢慢变成“双眼向钱看”。如河北省外贸厅原副厅长兼省机电办主任李友灿,利用执掌全省汽车进口配额的分配权疯狂搂钱,在任职期间,先后受贿高达4723万元,平均月受贿170多万元,日受贿5万多元。李友灿行使的全省汽车进口配额分配权本来是公共权力,应该为国家经济发展服务,但在他那里,却变成了谋取私利的特权。二是权权交易。为了谋取权利使用的最大化效果,许多领导干部往往通过权利交换的形式换取最大利益,我用权力帮你办这件事,然后你用权力帮我办那件事,互为方便,互得利益。比如,早不久被曝光的湘潭市90后女副局长,就是一种权权交换的产物,我用权力为你的子女安排工作,你用权力为我谋取好处。三是权色交易。这些年来被查处的贪官中,他们包养情妇,并不是纯粹两情相悦的情人关系,而是互相利用的权色交换关系。官员看中的是美色,情妇看中的是权力。所以,一旦权色交易的关系建立起来,官员帮助、庇护情妇经商办企业或给予其他利益,便成为普遍现象。据统计,在2002年至2007年的5年中,因腐败被移送司法机关的省部级干部中,利用职权为情妇谋取非法利益的占案件总数的25%。

(三)特权现象呈现泛滥化和继承化

特权现象的泛滥化即俗称的“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也就是说领导干部一人享受特权,其他亲朋好友也都跟着沾光。如医保难以避免地惠及干部家属,形成“一人享有,全家共用”的怪现象。另外,单位公车让家属私用现象严重。在各种媒体,屡屡可见针对公车接送子女上学及节假日风景名胜区出现公车拥堵现象的报道。还有一个广为流传的“三个三分之一”说法,即在公车使用中,办公事占三分之一,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私用占三分之一,司机私用占三分之一。

特权现象的继承化突出的就是所谓“官二代”现象。如个别在位官员利用自己各种关系将子女纳入到公务员队伍中来。据北京大学高等教育规模扩展与毕业生就业课题组的一项调查显示,不同阶层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后的结果是不平等的,“行政管理人员子女的工作落实率要比农民子女高出约14个百分点,关系就业在县一级更严重。”这种现象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将会固化社会分层,加大社会差距,制造新的社会不公,从而影响社会的稳定和谐。

二、特权现象的危害

特权是反社会、反权利、反法治、反制度的。特权现象,与我们倡导的和谐社会和法治国家是背道而驰的,严重危害了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国家法制化进程。一是污染了政治环境。特权的本质特点是掌权者违背人民意愿,为了私利而利用权力与民争利,它的危害性,不只是享受了法制外的权利,也不在于这种权利的多少,而主要是它混淆了掌权用权的目的,模糊了权力行使的范围,扭曲了执政为民的观念,滋生了滥用权力的作风。第二,阻碍了国家法制化进程。法治是一个国家和社会以法律为最高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权利凌驾于法律之上。但是,众所周知,特权最显著的特点是不受法律制约,是人治而非法治。所以,我们说,特权践踏法治。第三,破坏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社会信任是社会存在的前提,一个社会一旦出现社会成员互不信任的状态,这个社会就有崩溃的危险,社会信任的缺失导致部分群众心态失衡,进而滋生出对党和政府的强烈不满和对抗情绪,使党群矛盾尖锐化和激烈化。近年发生的一些围冲党政机关、堵塞交通,甚至打砸抢、以致酿成局部骚乱的群体性事件也证明了这一点。

三、处理对策

如何根治特权现象,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我们必须转变观念,坚持思想、制度两手抓,肃清特权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一)  转变特权思想观念,树立正确理念

要从根本上遏制和逐步清除特权现象,首先必须从思想上解决问题。特权现象是同特权思想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而特权思想是封建主义残余影响的重要表现。我们必须肃清封建主义残余影响,在广大党员干部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和行使公共权力时,牢固树立正确的工作价值观,自觉做到自身的工作价值与我们党的价值、国家价值、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的价值相一致、相协调。必须明确,特权思想与现代社会的公平正义、人人平等的理念和原则是根本对立的。中央领导集体多次强调要树立公平正义理念和人人平等的原则,并且把公平正义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涵。只有全社会都树立起公平正义、人人平等的理念和原则,特权现象才会成为过街老鼠,在全民的追打声中无处藏身。

(二)  建立健全制度建设,实现制度管人

建立健全反对特权的基本制度,完善相关法律,规范从政行为,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的讲话中突出讲了制度建设问题。从反特权这个角度看,一是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提高教育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端正领导干部用权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防止公权变为特权;三是进一步加强预防制度建设,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各个环节,做到防患于未然;四是进一步加强惩治制度建设,更有效地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打击种种特权行为。制度的效用取决于制度执行力。抓好制度执行,既是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检验制度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是反特权的关键环节。

(三)推进党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务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最有效的试金石。只有公开,才能保障人民群众对党务政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只有公开,才能有效防止公共权力异化为特权。要反特权就必须全力打造阳光政务,紧紧抓住内容、形式、程序和时限四个重点,大力推进党务公开。一是在公开内容上,要突出针对性。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在公开形式上,注重多样化。在公开形式上突出灵活性,根据公开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合理确定公开形式。三是在公开程序上,力求规范、有序、到位。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等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突出规范性。四是在公开时限上,要按照长期公开与定期公开相结合,限时公开与即时公开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公开时限,确保党务公开的实效性和长效性。

(四)健全权利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失去监管和制约权利,终将导致腐败。为此,一是纪检部门要依据党内法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纪监督。政府监察机关对职务消费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发现,严肃处理。二是强化财政和审计监督。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察,严格履行程序,堵住财务管理上的漏洞,消除消费混乱现象;审计部门要强化职能监督,发现问题后及时处理纠正,并向全社会报告审计结果。三是鼓励和支持各种媒体对职务消费中的问题进行舆论监督。要建立有效的群众监督机制,使人民群众对职务消费的监督能真正落到实处。以上各种监督应根据具体情况上下联动,左右协调,促进整体效应的发挥。

作者:娄底市娄星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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