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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纪检监察机关在网络反腐中如何发挥作用

编辑:朱爱莲 发表时间:2013-05-30 09:44 来源:三湘风纪网

周素彬

 

网络时代,人人都有一个麦克风。通过网络发声,引发热点追踪,纪委介入调查,最终还原真相,网络对反腐败发挥着积极作用。然而,它是一把双刃剑,误伤事件也常有发生。如何扬长避短,科学发挥网络监督作用对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当前网络反腐的积极作用

一是渠道宽,方便快捷。相对于传统的写举报信、上访等方式,网络以其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操作便捷等优势,为公民提供了更为自由、即时、充分的意见表达空间。以本县《桂阳吧》为例,每天信息量高达上百条。

二是分布广,来源广泛。目前,本县拥有网民数量高达20余万人,来源于社会各个阶层、各行业和领域,可谓监督无处不在,无孔不入。

三是成本低,投入较小。随着家电下乡、农村远程教育的开通及农家书屋的创建,网络在乡镇、村组遍地开花。群众只需花上几块钱更可通过网络将举报、反映内容上报,无须亲自到职能部门上访,大大节约了成本。

四是风险小,安全隐蔽。传统的举报监督,举报人身份易暴露,因担心遭到被举报人的打击报复或带来负面影响而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网络举报,监督者可畅所欲言,激发调动了网民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增强了群众参与反腐的勇气。

五是层面多,视角犀利。网络的曝光作用,将人们身边所见、所闻的社会阴暗面和一些令人愤怒的人或事出来,为深挖腐败现象提供了条件。

二、网络不能正确发挥反腐倡廉作用的原因

一是自发性多,组织性不强。网络是一个开放、互动的信息交流平台,若没有网民的自律或自律不严,那么网民可以随时、随地、大胆地借助网络发表言论,组织纪律性不强。

二是虚假性大,命中率不高。网络监督不排除一些心怀不轨、企图发泄不满情绪的人恶意中伤、散布谣言、诽谤他人等现象,既干扰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判断,又让网络变成了软暴力

三是随意性强,主观臆断多。网络举报带有浓厚的随意性,影响干扰了普通群众的理性判断,网络舆论严重偏离网络监督应有客观公正轨道。

四是片面性广,参与面不全。虽然本县网民数量多,但网民结构、分布区域、文化素养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大部分边远山区、文化水平不高者和年纪较大者不能参与,导致网络舆论仅代表的是少数人的意见看法,具有较大片面性和不平衡性。

三、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正确发挥网络反腐作用

一是立足早发现,作好舆情监测。网络传播速度快,处理网络监督热点事件,争取时间至关重要。因此,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好日常网络舆情监督,设立专人专岗进行信息采集和应对,确保网络舆情出现异常时,能够在第一时间发现和处置,把握工作的主动性。

二是把握快节奏,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网络举报能充分利用网络舆论力量,短时间内形成围观效应。相关举报能否得到及时介入查处,不仅考验着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能力,也势必影响人们对反腐倡廉的整体看法。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联合相关部门,迅速组织力量,及时还原事实真相并公之于众,让网民得到真实、透明的信息反馈,避谣以正视听,避免事件扩大恶化。

三是准确定性质,妥善处理举报问题。网络曝光的问题往往错综复杂,且掺杂较多的主观成份,所以,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握政策性、原则性、灵活性,不能听风是风,听雨是雨,要严格依照程序,依法处置。要透过事件表面现象,查清问题实质,准确认定案件事实、违纪性质、情节,作出恰当处理。

四是保护举报人,建立保护和激励机制。鉴于网络反腐屡遭打击报复的现实,纪检监察机关应突出以保护举的人权力为核心的制度建设,构建完备的公民举报权保护体系。

 

(作者:桂阳县纪委、监察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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