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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信访老案积案要有新思路

编辑:朱爱莲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三湘风纪网

彭树柳

 

 信访老案积案是指未结案件和已结但未息访的案件。这些案件大多数是问题的形成由来已久,涉及的人和事错综复杂,如果得不到及时处理,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就会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以新的思路有效办结信访老案积案:一是要变“隔山观望”为“责任捆绑”。妥善处理信访问题,不仅是“一把手”或分管领导的事,也是每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承办人员分内的事。所以,每一个信访案件,我们都应该站在全局的立场上,竭尽全力地去办。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把信访结案的时限和要求作为硬任务纳入考核,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影响的,要追究相关承办人的责任。二是要变“漂在上面”为“沉到下面”。信访工作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实际问题。只要用了心,就一定能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如果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不去调查了解信访问题的根源,不去及时关注群众的思想动向,不去掌握第一手材料有的放矢,那就无法触及问题的实质,无法从根源上去解决这个问题。三是要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出击”。信访对象的思想动态是随时变化的,只有及时获得预警性、超前性、深层次的信访对象信息,再根据信访对象的动态确定工作走向,才能掌握住控制局面的主动权。四是变“单兵作战”为“兵团作战”。大多数群众上访多是反映某个部门、某个单位或几个部门、几个单位该解决而未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最终还要靠这些部门和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主体作用才能解决的。同时也需要充分发挥信访对象亲友的支持、配合作用,需要信访部门和工作组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作者:湖南省城步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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