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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信息技术推进廉洁常德建设的思考

编辑:朱爱莲 发表时间:2013-06-14 08:36 来源:三湘风纪网

熊国建

 

 

以信息手段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就是以现代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通信技术为平台,把电子监察、风险预警等科技载体延伸到公共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利用信息技术的程序化、标准化、自动化等特点,对权力行使过程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实时监督,从源头上减少权力腐败的机会。

一、以信息技术推进廉洁常德建设的现实意义

1、信息技术的程序化特点,有利于克服制度执行中人为因素的干扰,提高制度执行的刚性。在制度执行中,一些传统手段受制度不完备、个人利益驱动、外在权力和人情干扰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存在着执行随意性大、容易出现疏漏等弊端。与之相比,信息技术具有“标准严密”、“客观公正”等特性,能够最大限度地限制个人主观因素的影响,减少人为干预的环节和程度,较好地杜绝制度落实中“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不执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现象的发生,提高制度执行的刚性。

2、信息技术的自动化特点,有利于延伸监督的领域与范围,提升监督实效性。传统的监督手段受人力、物力、脑力和体力的制约,存在着不全面、不及时、不深入的问题。而信息程序系统具有自动运行的特点,即程序一经确立运行,就可以不依赖外在人力而独立处理各种信息,这种特点决定了它能够突破时空的限制,真正做到全程化、全天候、全方位监督,使监督工作从以人为主的监督模式转向人、技术、制度有机结合的监督模式,从点对点、人对人的选择性监督、碎片化监督转向对权力行使全过程的无缝隙监督,大大增强监督的全面深入性和及时有效性。

3、信息技术的实时性特点,有利于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权力运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传统的监督方式是一种静态的事后监督,这使得权力运行过程中的一些不规范、不正常行为很难被及时有效地发现,即使被发现也往往是事后发现,难以避免损失的发生。与传统监督手段的滞后性相比,信息技术具有实时性的特点,通过大量信息数据在系统之间高速传递和相互印证,能够对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的实时同步监督,及时发现权力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预警纠错,从而前移监督关口,从源头上防止权力的滥用与腐败行为发生。

4、信息技术的开放性特点,有利于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为社会参与监督提供有效平台。在传统的监督模式下,政府的各类信息只能通过有限的渠道和方式传递,传递的范围也是非常有限的,信息不公开、不透明所带来的信息不对称,是导致公权私用和滋生腐败的重要原因。信息网络技术具有超地域性、开放性、交互性等特点,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从信息网络上获取有关信息,可以有效防止信息黑洞的出现,使权力部门的职权、办事程序、办事过程、办事结果及监督方式等均为社会公众所知晓,提高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化程度,同时也为公众平等、自由地参与监督提供了有效的平台,诸如网络问政、网络监督、网络举报的兴起就是信息网络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

5、信息技术的可溯性特点,有利于对权力行使实现全程留痕,使权力运行过程可控可查。在传统监督手段中,权力运行情况缺乏真实、完整的信息记录,既不利于对权力行使人进行考核问责,也不利于及时查找、分析和纠正权力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信息技术具有可溯性的特征,能够准确记录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对权力行使实施痕迹管理,使权力行使的全过程变得可视、可查、可控。

二、以信息技术推进廉洁常德建设的平台构建

以信息技术推进廉洁常德建设,就是要把信息技术引入教育、监督、源头治理、惩治等反腐倡廉建设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之中,着力建设“大小有界、公开透明、网上留痕、全程监控”的信息化防控机制。

1、打造电子监察平台,推进权力监督信息化。要以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为重点,建立公共权力运行信息化监控体系。一方面要清理规范各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并进行流程优化再造,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压缩办理环节,减少办理时限。在此基础上,运用计算机技术编制软件程序,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及有关规章制度转化为计算机程序,使权力在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针对权力的自由裁量权这一容易发生腐败的薄弱环节,建立行政权力裁量标准数据库,由系统软件自动控制行政裁量幅度,使自由裁量不再“自由”,从而实现管理和监督的刚性化。另一方面,要加快建立行政审批、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收费等重要行政权力行使的电子监察系统,并逐步扩大应用到人事、财政、金融、司法以及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土地出让、招标投标等领域,形成覆盖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综合性电子监察平台。

2、打造政务公开平台,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一是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既要从制度上规定公开的内容和程序,同时又要借助先进的信息技术提高信息公开和共享的程度。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推进政务信息的数字化、网络化,建立健全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政府门户网站,实现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共资金使用以及与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在线公开,避免出现暗箱操作和腐败现象。二是加快推进事务办理的网络化。当前,大多数政府网站的政务应用服务严重滞后,据统计,虽然我国绝大多数地方政府和机关部门建立了政府和部门网站,但能够实现网上办公办事的不到20%。而新加坡早在2002年,其政府站点提供的136项在线服务中,有132项都可以部分或完全实现,网上在线服务率达到97%。要依托全市电子政务系统和各级政府网站,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府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推行“网上政务大厅”,逐步推进企业登记注册、项目审批申报、个人公共事务办理等各项政府业务的网上受理和自助办理,大力推进跨部门、多环节的网上并联审批系统建设,形成“便捷、高效”的网上办事服务系统。

3、打造风险防控平台,推进源头治理信息化。一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化平台建设。打造融廉政风险排查、预警、防控、效果评估于一体的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化系统,运用信息手段对廉政风险信息进行收集、分析、评估、风险预警和跟踪处理,实现自动实时监控、预警提醒,为廉政风险编织一道信息化的“防控网”。二是着力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系统。建设网上交易平台,建立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披露、信用信息网上查询、网上招投标、网上竞拍等功能,开发应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察系统,逐步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及其监督监控的电子化。三是建立市场诚信体系信息化平台。运用现代化、信息化的网络手段,采集并整合纪检监察、银行、税务、工商、质监、司法、民政、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等多个部门管理的信用信息资源,形成融信用信息查询、交流、发布、失信行为曝光、宣传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诚信数据库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建立各类企业廉洁诚信档案,严格实行诚信准入制度和不诚信的“黑名单”制度,引导各类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

4、打造数字纪检监察平台,推进业务工作信息化。要以“金纪”工程为依托,重点建立四大信息化业务平台:一是宣传教育信息化平台。运用新兴媒体、远程教育系统等载体,建立起覆盖各市直单位、各区县(市)、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的廉政宣传教育网络平台,开辟岗位廉政风险教育频道,打造互联网岗位廉政教育平台,使绝大多数党员干部能够在网上接受廉政教育,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和说服力、感染力。二是信访举报信息化平台。加快建立囊括纪检监察、检察、信访等部门,覆盖市、县两级的综合性网络信访举报平台,畅通群众网络信访举报渠道,及时收集处置网络监督信息和信访举报信息,实现信访举报信息在全市范围内自动分发、流转、归档和全程电子监控,并对信访办理情况进行实时监督,提高信访举报工作办理的质量和效率。三是案件查办信息化平台。通过开发应用案件查处、审理、线索管理、监督管理等信息系统,固化办案流程和办理方式,实现办案指挥、协查联络、案情分析、案件线索管理等办案环节的信息化,对案件检查、案件审理和案件管理等办案的全过程实行实时监控,从而有效提升办案的效率和质量。四是内部管理信息化平台。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办公自动化系统和网上后勤服务管理系统,使公文流转、信息查阅、工作督办、固定资产管理、费用报销等工作全程上网运行。同时,将内部管理平台的应用向区县纪委、监察局延伸,实行市、县两级联网办公,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发挥信息化建设在“促规范、提效率”上的积极作用。

三、以信息技术推进廉洁常德建设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1、思想认识问题。有的单位和领导干部对信息技术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对网络、信息技术知识的了解,习惯于行政权力和信息封闭运行的传统管理体制,习惯于沿用传统的方法和手段;有的存在“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错误心理,不愿意触动现有的权力结构和利益分配格局;有的认为利用信息技术加强监督是给自己上了一道“紧箍咒”,安装了一个“电子眼”,存在着本能的抗拒和排斥心理,等等。解决这些问题,一是要加强教育引导。二是要加强考核评议。把各级各部门推进反腐倡廉和内部管理信息化情况列入廉洁常德建设和政府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出台信息化建设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建立健全工作评价、绩效考核、民主评议、投诉受理等制度,通过考核评议的导向作用,推动各级各部门加强信息化建设,规范权力行使。

2、资源整合问题。当前,由于利用信息技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缺乏统一领导和整体规划,也缺乏明晰的建设目标及工作步骤,呈现出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单兵作战、零敲碎打的现象,大多数单位都是各自为政、相互排斥,信息化标准不一,资源难以共享,无法体现信息化互联互通的共性要求,形成信息“孤岛效应”,造成了大量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使监督管理效果大打折扣。为此,一是要强化统一领导。利用信息技术推进廉洁常德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组织、人员、技术、资金等多层面的问题,并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制度建设和电子政务建设密切相关,必须建立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形成“政府主导、监察牵头、部门配合、区县联动”的建设模式。二是要统筹规划实施。制定出台我市利用信息技术推进廉洁常德建设的指导意见,并纳入“数字常德”建设的总体布局,按照“统一布局、分期实施、量力而行、先易后难”的指导思想,确定每年的阶段性任务,进行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和落到实处。三是要加强资源整合。要在全面调研评估的基础上,加强资源整合,统一建设标准,提高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与业务协同的水平,使利用信息技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应用系统开发与推广同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有机融合,与各部门现有的内控管理系统与业务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3、应用水平问题。目前全市电子政务平台接入185家部门单位中,只有20%的部门建立了部门应用系统,其中大多还是工商、税务等垂直管理部门。在电子监察系统方面,目前较为完善的只有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表面上看已经实现了对行政审批的全程实时监察,但实际上还有许多内容没有被纳入监控范围。有的单位和部门重建设轻使用,虽然建成信息化管理系统,但不会用、不愿用的问题依然突出,系统成了摆设和花架子。还有的把信息化建设简单理解为配备几台电脑,用网线连接起来就是信息化,结果电脑普及率很高,但信息化程度很低。为此,必须切实提升信息技术的运用水平,一方面,要加强应用软件的开发,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信息化技术运用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全市反腐倡廉工作信息技术的运用监管体制,制定配套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主体、管理内容、管理方式和管理责任,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业务指导。

4、保障机制问题。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需要较高的经费投入,技术和人才也很关键。当前,我市各级各部门中既懂纪检监察业务,又精通信息技术的人才比较缺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反腐倡廉信息化建设的推进。一方面,要加强对信息化建设的经费保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全面核算评估全市各项电子监察系统的经费开支,由财政部门专项核拨,各级各单位推进内部权力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情况也要纳入“数字常德”建设总体规划之中,同时,引入市场化投资机制,逐步建立政府投入为主、企业共建为辅、联合立项获取政府基金支持作为补充等多渠道的投资模式。另一方面,要加大信息技术人员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力度。加强对既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又熟悉反腐倡廉建设的复合型人才的培训和引进,为利用信息技术推进廉洁常德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作者:常德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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