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约化管理构筑项目建设“廉区”

邓扬中
一、正视问题,深刻剖析项目建设指挥部中的“四乱”现象
当前,项目指挥部存在以下四方面问题:
(一)人员管理欠规范。一是人员抽调较随意。大部分指挥部抽借调工作人员没有按规定程序报批,想抽调谁就抽调谁,随意性很大。全区47个在建重点项目共抽调聘用693名工作人员(其中聘请临时人员39人),占到全区干部总数的17.3%。二是上班纪律普遍较差。2012年11月9日,区作风办组织人员抽查了部分重点建设项目指挥部,发现有6个指挥部无人值班,有1个指挥部抽调人员在上网玩游戏。据群众反映,相当部分的指挥部存在上午上班,下午“关门走人”现象。三是兼职取酬人员较多。有的抽调人员没有与原单位脱钩,“挂职”工作,平时见不到影子,月底才到指挥部领取补贴。
(二)资产管理较混乱。一是资产账实不符。有的指挥部购置车辆未做固定资产,小车使用却在另一个单位,购车资金来源第三方单位。二是财务管理欠规范。未按规定设立项目资金或基建专账,存在财务审批手续不健全、往来账个人挂账金额较大未及时清理、未按规定办理转账业务、原始凭证附件不全等。大部分重点项目基建账与指挥部经费账以及本单位的账和在一起记账,导致核算不明细,分项不清楚,挪用项目资金。
(三)项目管理成本高。一是补贴发放不严。部分指挥部发放补贴的人员多、范围广,且存在重复领取补贴的现象;部分项目主管单位将本单位聘请的临时人员纳入指挥部补助发放范围。全区项目指挥部每月补贴发放人数541人次,补贴最高的810元/月,最低400元/月。据统计,全年补助总额达897万元。30人重复领取补助17.4万元。二是车辆费用过高。指挥部共租用车辆12台,租车费没有严格控制,个别指挥部租车费高达1万元/月。有的指挥部1台车,无租车费用和司机工资,但平均每年汽油费和维修费等开支10万元。全年车辆运行费总额325.5万元。三是招待费用较大。部分指挥部的招待费占全部工作经费的30%—40%,大大超过《零陵区城市建设单位费用管理办法》规定的10%的比例,年招待费1258.7万元。四是管理费用超标。部分指挥部建设期间管理费占到项目资金总额的10%-30%,超过了《零陵区城市建设单位费用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控制在总投资额0.8%-3%以内”的标准。五是开办食堂。工作人员的伙食费全部由指挥部开支,有的甚至家属到食堂吃饭也不付钱。
(四)资金管理有漏洞。一是贷款闲置。贷款项目资金闲置量大,利用率低,还本付息压力大。如:湘江东路路网建设自2011年3月从农发行贷款2.5亿至今,账户结存1.3亿,已支付利息2419万元,占贷款额的10%;沿江大道从工商银行融资2.4亿元,已到位2.04亿元,支付利息4650.82万元,融资顾问费等1100万元,占贷款额的24%。二是挪用资金。部分指挥部从项目建设经费中挪用资金用于工作经费。三是欠缴税费。有的指挥部白条支付基建工程款,欠缴税金。
二、强化措施,推行项目建设管理集约化
针对上述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区纪委采取措施,将企业经营理念引入项目建设管理之中,推行项目建设管理集约化,精减指挥部和工作人员,统一资金管理使用,达到资源配置和利用的最佳功效。
(一)同类项目合并,综合指挥。按工业能源类、城建基础设施类、农业类、旅游类、社会事业类等五大类标准,设立指挥部。项目建设工作主要由一个职能部门完成,无需统一协调的原则上不设指挥部,不安排工作经费。多个指挥部由一个区级领导任指挥长,工作内容基本相同、主管协调的职能部门相同,合并为一个指挥部。
(二)工作人员整合,统一调配。一是规范工作人员抽借调程序。严格执行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改非”干部管理和规范干部抽借调的通知》(零组发〔2010〕4号)文件精神,由抽借调指挥部写出请示,并填写《抽借调人员审批表》,经区委组织部审查,报区长审定,书记审批。二是实行人员定额控制。实行抽措调人数与工作量和投资额挂钩。投资额在4000万元以下,控制在4人以内;4000万元-8000万元的,控制在5-7人以内;8000万元-20000万元的,控制在7-10人以内;20000万元以上,控制在10-12人以内。特别重大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三是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区委《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十条规定》和市委《关于六个一律处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确保工作人员在岗在位、尽职尽责。区作风办加大对指挥部工作作风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并按规定严格处理到位。
(三)项目办公经费,统筹安排。一是规范管理费。建设期间的管理费,以项目投资总预算为基数,并按投资总预算的不同规模分档计算。4000万元以内的,控制在1.5%以内,4000万元-8000万元的,控制在1.2%以内;8000万元-20000万元的,控制在1%以内;20000万元以上的,控制在0.8%以内。征地拆迁期间的管理费,按《零陵区征地拆迁管理费暂行办法》执行。原则上按征地拆迁总额的8%提取包干使用。其中:征地和拆迁部门各1%,乡镇办事处村组2%,建设单位4%。指挥部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年度总额控制,资金拨付与项目进度及税收入库进度挂钩。区委、区政府决定需要争取资金的项目,前期费用统筹安排。二是停止发放工作人员补贴。三是规范招待费。从严控制招待费,原则上招待费不得超过管理费的20%;撤销项目指挥部开办的食堂。
(四)办公场所设备,统一管理。一是核实资产。由区财政局组织,对全区所有的项目指挥部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核实,逐一造册登记,核清家底。二是办公场所按标准提供。原则上指挥部不允许租用办公场地,由国资办和重点办根据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存量情况,统一调度。确需租用办公场地的,报书记、区长审批后再租用,严禁自行租用。三是办公设备统一配置。办公设备实行调剂使用,各指挥部不准购买照相机、摄像机等大宗、贵重办公设备。确需购置一般办公用品的,必须按程序报批,实行政府采购,建好固定资产明细账,每年定期将资产明细账上报区国资办。指挥部工作结束后,必须限期将资产移交国资办,由国资办统一调配。四是办公用车严格控制。原则上指挥部不允许租用和购买车辆,确需安排的,待公务用车审批解冻后,按有关办法和程序报批。
(五)项目资金融合,集中支付。一是严格执行资金管理文件。认真落实《零陵区财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零政办发〔2012〕1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资金管理的通知》〔2009〕13号的文件精神,加强对项目运转使用情况的管理,对违规挤占、挪用、私分、贪污项目资金的,区纪检监察机关从快、从严、从重查处。二是严格实行“三统一”。即统一项目管理,强化项目立项审查和预、决算审查;统一资金管理,付款计划由项目单位提出,财政审核,分管项目领导或项目指挥长审查,报常务副区长签署意见,由区长统一审批;统一会计核算,将建设项目单位的会计核算统一纳入区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核算,与指挥部经费分户核算。三是严格规范资金流动。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将包括征地拆迁补偿款在内的所有项目资金全部纳入统一管理范围,实行国库直接支付。规范借款还款行为,项目资金有结余的项目单位,必须立即归还财政借款,否则停拨项目单位经费,并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查处。加强贷款资金的管理,采取一切有力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小贷款利息支出。
三、注重实效,保障项目建设规范运行
通过推行项目建设管理集约化,整合力量,优化资源,实现了人力资源、资金管理使用科学化配置,解决了项目建设中存在的人浮于事、资金闲置、管理缺位等问题,提高了办事效率,提速推进了项目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通过集约化管理,解决了人浮于事、机构臃肿问题,提高了办事效率。全区60个指挥部,通过合并、撤销等方式,整合为35个,精减率42%。如整合后,土地开发整理和油茶新造、“种三产四”、“菜蓝子”、唐人神种猪繁殖产业化、水利工程等五个指挥部合并为一个综合指挥部,大大精减了指挥部基数。按照人员定额控制规定,全区指挥部抽调人员由693人精减到280人,精减率达60%。如湘江东路路网工程建设指挥部,原有工作人员48人,精减后保留12人,精减率达到75%。最重要的是通过精减,保优汰劣,人员素质整体提高,工作纪律性、责任性、积极性得到加强,机构臃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通过集约化管理,减少非办公性开支,降低了项目管理成本,节约了财政资金。通过清查规范管理,追缴抽调人员重复领取的补贴174590元。指挥部工作人员一律停止补贴发放,每年节约897万元;撤销了所有的指挥部食堂,每年节约资金100万元;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禁指挥部不按规定程序租车和购置车辆,公务用车和车辆运行费纳入预算,统一调度,每年可节约资金300余万元。综上,通过集约化管理,降低了项目管理成本,每年可节约财政资金1200多万元,在“节流”上起到积极的作用。
(三)通过集约化管理,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促进了项目建设的良性运行。严格执行《零陵区财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资金管理的通知》,落实“三统一”制度,实行会计统一核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实现资金集约化,提高了贷款资金利用率,减少利息支付,杜绝了违规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和欠缴税金的现象。全区47个在建重点项目资金有效利用率由原来的24.3%提高到50.6%,提高了二十四点三个百分点。同时,结合清查整治,建立台账,完善管理制度,国有资产及财物账目清楚,减少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和浪费现象。
(作者:永州市零陵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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