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湖南省怀化市纪委 怀化市监察局
近年来,怀化市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规格建设、高标准管理、高效率服务”的原则,按照“管委统一领导、委办指导协调、行业分类监管、中心阳光操作”的模式,创建了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运行一年来,完成进场交易366笔,实现交易总额82.7亿元,节约资金8.2亿元。
一、统一平台,变“各自为政”为“集中交易”
一是高标准建设交易中心。市政府在财力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先后投入资金860多万元将使用面积达4000多平方米的原市发改委办公楼整体改建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实行模块化设置,根据不同楼层设置功能分区。如一楼大厅设置为业务受理区和结果公示区,二楼为开标区,三、四、五楼为办公区及监控区,六楼为全封闭管理的评标区;另一方面,凸显科技优势,建成了涵盖综合信息平台、内网办公平台、电子监控平台、评标专家抽取管理平台及政府采购网上询价系统、产权(土地)电子竞价系统等较为先进的信息化平台。同时,在评标区安装了信息屏蔽系统,各业务科室实行大开间、开放式办公,通过搭建“功能齐全、设施一流、技术先进、透明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全市公共资源进场集中交易提供了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和客观保障。
二是全方位完善组织架构。按照“一委一办一中心”的建设模式,将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产权交易所、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和市医疗机械药品集中采购中心等五个单位的职能、人员、资产整体划入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明确中心为副处级差额事业单位,直属市政府办公室管理。在完成机构撤并之后,中心进一步加快了自身组织架构建设,具体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在试运行阶段,为了不影响各项交易项目的正常运行,交易中心分别设立国土资源交易组、政府采购交易组、建设工程交易组、国资产权交易组和特殊资源交易组五个业务组,成立了综合服务组、财物后勤组和信息组3个内勤组,确保了试运行阶段业务分工明晰,工作高效运转。在机构编制三定方案出台后,中心设置国土资源交易科、建设工程交易科、国有资产及特殊资源交易科、政府采购科、综合信息科、监督科和财务科7个科室,确保了公共资源项目交易的有序开展。
三是“五统一”实现全面覆盖。建立了“五统一”运行模式,即“统一进场交易、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专家库管理、统一现场监管、统一收费服务”,并制定了配套管理规定。规定要求凡属市本级、鹤城区、怀化经济开发区、市工业园范围内的各类公共资源的招投标、拍卖、竞价、出让或转让等交易活动都必须进场交易。具体包括: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以及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公共事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选定以及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建设工程项目的分包,采用BT、BOT等融资方式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单位的选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及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和权限范围内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集中采购项目;国有或集体产权、股权转让;依法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国有土地、矿产资源出让项目,土地开发整理招投标,矿业权转让鉴证;大型户外商业广告经营权、路桥和街道冠名权、出租车经营权、特种行业许可经营权的出让;机关事业单位的房屋租赁、资产处置;公共债权的转让、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罚没财物的拍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破产财产的处置拍卖;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或者以财政性资金为主的项目规划编制、工程咨询、评估、招标代理等中介服务机构的招标选定;农业综合开发、科技重大项目等财政性资金项目实施单位的选定;跨县(市、区)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和其他依法依规应当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项目,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二、规范流程,变“封闭操作”为“阳光运行”
一是公布操作规程,促进业务操作“规范化。”一方面,制定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进场交易操作规程》、《国有产权转让项目进场交易操作规程》、《建设工程公开招标项目进场交易操作规程》等10余项详尽细致、便于操作的交易流程和交易规则;另一方面,制定了《办事大厅管理制度》、《开标区管理制度》、《评标区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制度督察管理办法》,对一些重点环节作出特别规定,如服务收费的减免权一律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一人负责审批等。同时,还将这些细则和管理办法在中心各个窗口和办公室进行公布,将工作人员的操作全过程置于监督之下。
二是建立门户网站,实现信息发布“敞口式”。建设了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内设政策法规、新闻动态、交易公告、信用管理、下载中心、中心简介等七大板块,实时地向全社会公告交易中心的最新动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最新法规以及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交易和医疗器械采购五大交易范畴的招标、开标、投标人身份资质、交易结果等信息,做到信息发布及时、迅捷、公开、透明。截至目前,共整理、上报、公示项目信息6757条,基本实现了涵括怀化市区、各县(市、区)在内的14个地方交易信息的汇总统计与集中公示。
三是搭建电子平台,实现业务流程“全透明”。建立内部办公软件应用平台,将综合信息显示、安防监控,内部考勤等几个系统通过开发接口,整合到软件应用平台。借助这个平台,专家抽取、通知、中标结果公示等环节逐步实现计算机自动处理推送,使得过程有据、操作留痕,大大减少了人工展示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人为因素干扰,提高了各个环节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目前,中心正在与建行怀化分行进行合作,共同研发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络支付平台,以实现保证金缴纳退付的电子化操作。同时,正在筹备政府采购等业务流程的网上操作测试,以此推动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项目由传统人工采购模式向现代化电子采购模式转变。
三、注重监管,变“被动治理”为“主动控制”
一是抓好制度规范。出台了《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对交易的原则、范围、内容、要求及违犯本办法的处罚都作了具体规定。另一方面,根据公共资源集中交易实际,在重点环节上大胆创新。如为了避免中标企业在标后施工环节发生违法转包、分包或擅自变更规划、提高容积率等违规行为,市政府出台了《怀化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标后管理暂行办法》,对合同订立、项目分包、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施工现场监管、工程变更、资金使用及预决算等多个环节予以明确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职能和监管责任。针对招投标中介代理机构市场鱼龙混乱的局面,出台《怀化市中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对中介机构的选定、监管、处罚作出了规范。
二是落实信用管理。中心建立了诚信评价及惩戒信息平台,与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融为一体,实现信用体系一体化。实行“零警告”制度,规定任何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者,除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并在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布外,相关责任人员和公司还将被列入诚信体系的“黑名单”中,暂停其进场交易资格,到期后视其整改情况再决定其是否重新进场。自年初中心试运行以来,已有4个违规企业被列入诚信体系“黑名单”。
三是严格专项治理。一方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专项清理排查工作,重点对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和工程项目设计的施工、监理、勘探设计、招标代理等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建设中存在的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违规分包转包等问题进行清理排查。截至目前,全市共清理排查工程项目378个,排查企业286家,发现借用挂靠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项目8个,企业4家,共处罚金40万元。另一方面,加大典型案件查办力度,对中方县五龙溪水库大坝除险加固项目和灌区骨干渠系节水改造项目弄虚作假、偷工减料案件,新晃县原房产局局长全某等4名班子成员在工程发包和施工环节收受贿赂案件等进行了严肃查处,净化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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