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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国有企业预防腐败的对策与思考

编辑:朱爱莲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三湘风纪网

 向风行

 

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基础,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企业发展的过程中,一些国有企业由于受计划经济的影响较深,监督不到位,机制不健全,管理不完善,给腐败以可乘之机,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极坏的影响。如何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预防腐败工作,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成为当前维护企业改革发展,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一项紧迫任务。

一、近几年来国有企业腐败案件的主要特点

根据有关资料显示,近几年来,国有企业发案主要呈现以下三个特点:一是腐败案件多发生在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设备物质采购、产品销售、中介机构选聘和废旧物质折旧处置等生产经营的重点领域。二是腐败发案从以侵吞国有资产为主的国有企业领导人个人腐败逐渐减弱、国有企业群体腐败日益严重,隐蔽性更大。三是国有企业领导人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比例逐渐下降,但贪污、挪用公款涉案金额巨大,嫌疑人潜逃境外者时有发生。

二、腐败现象滋生的原因分析

结合分析近几年来查办的一些国有企业案件,当前导致国有企业发案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理想信念不坚定。剖析涉案人员违纪违法的思想根源,无不与理想信念的蜕变,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有关。面对金钱和各种诱惑,有的人放松了学习和思想改造,信仰出现危机,心理产生失衡。当权力失去监督,贪欲占据上风的时候,一些人便滑向了违纪违法的深渊。

2.权力运作不公开。一些国有企业领导人习惯于计划经济的管理方式,将权力集于一身,在涉及企业重大问题上都是个人说了算;有的在重大决策上,仅局限于企业最高决策层,普通干部职工根本没有知情权和参与权。因此,在企业生产经营的重点领域,易发生“暗箱操作”、“权钱交易”,群体腐败等,侵害企业利益。

3.管理制度不健全。由于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企业管理制度还不完善,一些人钻制度不完善的空子,侵吞、转移国有资产,挪用公款等。或是由于一些企业领导人不注重企业基础性工作,粗放管理,使已建立起的一些好的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为职务犯罪提供了便利。

4.监督机制不完善。一些企业对权力的动作缺乏有效监督,尚未形成权力约束机制。一些企业经营管理者在职务上是“一把手”,在决策时是“一言堂”,在财务支出中是“一支笔”,副职班子成员不愿监督,知情的部门不敢监督,职工群众无法监督。

三、对策与思考

目前在国有企业已初步建立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基础上,可以通过“突出一项建设,加强同级和上级纪委监管,建立、推广三项制度”来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预防腐败工作。

1.突出企业廉政文化建设。要进一步突出企业廉政文化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面向企业全体党员、职工,扎实开展各项主题教育。努力加大党风建设和廉政教育宣传力度,不断增强教育的影响力;努力将党风建设和廉政教育有效融入到企业文化建设中,增强教育的感染力;努力拓展廉政文化建设领域,通过深入开展企业廉政文化进班子、进部门、进岗位、进家庭的“四进”活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增强党风建设和廉政教育的渗透力,从根本上消除腐败滋生蔓延的文化心理。在推进企业文化建设中,逐步形成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为重点内容的企业廉政文化建设,使其成为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深厚基础和重要载体,使企业职工自觉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和积极向上、廉政自律的精神风貌,不断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

2.加强国有企业同级和上级纪委的监管。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越是关键环节往往也最容易滋生腐败。企业生产经营的重点领域、同级纪委要积极参与,发挥监督作用。对重大决策、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设备物质采购、产品销售、中介机构选聘、废旧物质折价处置、重大开支、人事任免等要全程监管,并签署监督意见。监督意见在企业内向职工予以公开。企业纪委应定期向上级纪委书面报告监督情况。上级纪委对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应派人介入进行监督,起到威慑作用,及时防范腐败的发生。比如,2007年,市、县两级纪委介入湖南洞庭苇业有限责任公司5年芦苇生产经营权的拍卖,进行监督,全过程公开透明,从拍卖标的的0.7亿元竟拍到1.4亿元,取得巨大成功,确保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3.建立健全并推广三项制度,强化对国有企业领导和管理者的监督。一是实行“一年一巡视、一年一评议、一年一谈话”制度。通过实行这项制度,每年对企业党员干部进行定期“廉政体检”,将监督关口前移,掌握党员干部特别是企业管理层党员干部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病”情,及早对“症”下药。还可以结合实际,采取更加灵活有效的方式,让“廉政体检”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同时,授予职工群众足够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企业的重大决策必须接受群众的监督,为企业管理层党员干部创造一个“健康”的环境,尽可能地使他们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二是建立健全有效的约束机制。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人员管理办法,提高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人性化管理水平,从利益调整、环境优化和制度健全等各方面为预防腐败提供保障,充分发挥激励与约束有机结合的预防腐败保障作用。国有企业要从组织架构上预防腐败,就是对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合理授权和监控,把权力、利益、监管合理调配,防止不法商人和机构为获取利益,在企业相关生产经营过程中私下向企业管理人员行贿。三是推广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和重要岗位管理人员廉政档案,对其财产、直系亲属出国留学、定居等实行报备制度。廉政档案要据实填报,及时收集整理,定期分析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状况,使之成为制度化。对瞒报和弄虚作假者,发现疑点及时调查处理,并根据线索予以深挖。对企业领导人员直系亲属出国留学、定居进行报备,适时掌握情况,实际上是将反腐败关口前移,为重大腐败外逃人员增设一道门槛,使纪检等部门在查处腐败案中掌握主动,增加腐败者的风险。

总之,新形势下国有企业预防腐败工作任重而道远,要从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产生的深层次问题,使预防腐败成为企业防范生产经营风险的有力保障,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作者:岳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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