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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凤祥:“三廉三评”科学防治腐败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近年来,湖南省株洲市纪委、监察局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了“三廉三评”工作,即制度廉洁性评估、国家投资项目廉洁性评审、领导干部廉洁性评价,以此构建廉政风险立体防控机制,实现科学防治腐败。  
  严把三道关口,推进“制度廉评”。一是把好“自查关”。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扎实开展“制度廉评”,对本单位5年来的涉“廉”行政机关公文进行全面评估。二是把好“审核关”。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组建“制度廉评”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对全市制度廉洁性评估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凡公民、法人和下级纪检监察组织提交或提出的可能涉“廉”的行政机关公文,由市协调指导小组组织有关法律专家、群众代表等参与的评估小组进行专门评估、论证并决议,确保“制度廉评”的公开性、合理性和科学性。三是把好“监督关”。采取日常工作考核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分年中、年终两次进行监督检查,并视情况分层次、分行业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  
  严控三个环节,推进“项目廉评”。一是加强项目事前监察。实施重大项目报告制度,明确凡纳入“廉评”的项目必须按规定向纪检监察组织报告和备案。实施重大项目公示制度,利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共享专栏,及时发布重大项目决策、审批、实施等事项信息。二是加强项目事中监察。建立业务科室评审制度,各类项目的主管部门业务科室,依据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对投资项目进行审批和跟踪监督管理,并对项目实施的环节作出廉洁性评审。建立纪检监察评审制度,各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组织及时掌握本部门对国有投资项目的审批情况,加强对业务科室的监督检查,并组织行政相对人回访活动,对审批行为作出廉洁性评审。三是加强项目事后监察。项目完成后,项目施工单位须对项目进行自我评价。在此基础上,相关责任部门以联合评审的方式对项目的完成情况开展审查。纪检监察组织还要针对项目民主决策、审批、进度、质量、资金使用效率等实施事后监察,并开展回访,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查办处理。 
  破解三大问题,推进“干部廉评”。一是破解“廉情信息缺漏”问题。制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廉洁从政情况暂行办法》,要求市管县处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每年必须向市纪委、监察局报告个人廉洁从政情况,并纳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研究开发廉政档案电子应用管理软件,运用科技手段进一步提升对领导干部常态监督的科学化水平。二是破解“廉情跟踪缺乏”问题。市纪委、监察局通过民主测评、民意调查、日常考核等方式收集和掌握领导干部廉情信息,并着力突出民意评价。例如下发《县处级党政正职述廉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述廉评议对象,并组织述廉评议,评议结果将作为县处级党政正职廉洁从政监督评价的重要依据。三是破解“廉情评价缺失”问题。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组建领导干部廉评工作协调指导小组,依据相关党纪条规和领导干部个人报告廉洁从政情况、组织掌握的情况等,每年开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单位和领导干部个人政绩考核、评先评优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作者系湖南省株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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