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与防范利益冲突必须解决“三境”问题

齐小玉
利益冲突是指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在行使公共权力时,由于受到个人私利的影响,从而使公共权力背离了为公共利益服务轨道的情境和行为。应该说,目前社会各个领域尤其是公共管理部门普遍存在利益冲突问题,已成为引发腐败问题的重要根源,预防腐败就必须有效规避与防范利益冲突,而有效规避与防范利益冲突,必须把握官员产生利益冲突以及引发腐败所涉及的三层特殊境况,也就是说要解决好“三境”问题。
一、心境:官员产生利益冲突萌发腐败动机的三种内心状态
利益冲突虽然是一种行为和情境,但它的源头来自于人的内心世界,也就是说,对于一个官员,最初的利益冲突是心灵深处的利益冲突,这是人性的弱点和人本身的欲望决定的。
对公共权力不懈的掌控欲望。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有句名言:“动物如果需要某样东西,它知道自己需要的程度和数量,而人类则不然”。人本性的欲望无限,有的人对公权力的掌控欲望来源于实现自我价值的需要,有的来源于无法改变现状的乏力感,有的是对利用公权力为个人利益服务的食髓知味。无论因为何种原因,绝大部分掌权者对手中权力的掌控欲望都像吸毒一样上瘾,无法自拔。而对于公共权力的掌控者来说,权力又是柄双刃剑,既可以用来为社会公众谋取公共利益,也可以让权力异化或寻租,而变成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所以,一旦官员面临着公共利益和个人私利的博弈、矛盾纠缠和“两难选择”时,产生利益冲突不可避免。
对生理享乐无度的需求攀比。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提出,人类最基本的需求是生理上的需求。中国大多数腐败行为的出发点是需求更高的生理享乐,如美味佳肴、豪华住宅、高档奢侈品、醇酒佳人等等。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然而相较“先富起来的一群人”而言,国家公职人员薪酬水平已显得寒碜,无法为其提供高档生理享乐。在高层次生理需求的引诱下,对更高生理享乐的不断需求和攀比失衡心理将会成为导致官员侵占和损害公共利益来满足个人利益的冲突,成为腐败动机的一个重要来源。
对亲友利益无序的谋划维护。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为了亲朋好友能拥有更好的物质条件。相对于公共利益这块大蛋糕,个人利益仅仅是其中微不足道的一小小块,当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能轻松满足亲朋好友对于改善和提升物质需要的要求时,利益冲突和腐败动机的滋生不可避免。如许多腐败官员都想给自己的子女留下更多的物质财富。二是为其免于法律的责罚。中国作为人情社会,自古以来始终存在权势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现象,现今社会亦无法完全免俗,部分官员能控制自己的欲望,却无法拒绝亲情、友情、爱情的绑架,当身边人面临法律的责罚时,手中权力将是其用来对抗法律的最大筹码。
二、情境:官员产生利益冲突谋求腐败机会的三种实现条件
特定的情境是产生利益冲突的导火线。一个人不是每时每刻都伴随着利益冲突的,但在某些特定的情境中会表现出特别强烈,一般条件下,这种情境衍生的往往就是腐败的机会。
掌握能转化为个人利益的权力。现行体制下,公共权力始终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这少数人若想攫取非法利益,必要条件是手中权力能分配管理社会稀缺资源。“权钱交易”公式能成立的前提是“权”能调集社会稀缺资源创造更多的“钱”,这也是腐败行为几乎都发生在实职官员身上的原因,有些“权”很重,却无法转化为“钱”,就无法谋求腐败机会。腐败行为的产生,除了一颗“想腐”的心,还必定拥有能将其实现的权。笔者认为,对人、财、物、事的掌控权力,对市场资源的配置权力,对人、财、物、事的处理权力以及处理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力都容易导致利益冲突诱发腐败机会。
能合理规避监督的场合。纵观众多腐败案例,第一次腐败行为不少都是在几种能合理规避监督的场合下发生的:人情“往来”;应酬中交易许愿;节庆婚嫁时收受“红包”;工作中受益者的“感谢”等等,此类披着中国传统人情文化外衣的腐败行为,藏在个人隐私的保护伞下,在合理规避监督的同时,也创造了产生利益冲突和谋求腐败机会的沃土。
宽松的决策环境与自由裁量。西方管理学认为,决策过程中的“小组意识”决定了“组长”拥有较宽松的决策环境,事实上,决策过程中只要“一把手”表了态,是难得听到不同的声音的,这就创造了更多的“一把手”以集体决策名义谋求个人利益的机会和情境。而自由裁量也是一把双刃剑,用于正则正,用于恶则恶。时下不少党委书记兼任人大常委会主任、干部提拔任命“四(五)人小组”、公选条件设置、招标条件限定、“萝卜招聘”等行为即是自由裁量权过大的最好体现,虽然有利于有魄力的领导通过集权,减少改革阻力,完成具有前瞻性的施政,却也为有私心的官员通过宽松的自由裁量“合规”的实现腐败行为。
三、环境:官员产生利益冲突诱发腐败心理的六个影响成因
利益冲突更是诸多环境因素导致的综合症。既有政治因素,也有经济因素,还有文化和信息的因素,主要来自以下六个方面:
中国传统糟粕文化的影响。中国长达数千年的历史尤其是长时期的封建统治,是皇帝或国王的家天下、私天下,官本位特权思想盛行,导致传统特权思想和贪渎文化深刻影响着当代人,使其成为官员腐败的思想基础,并沉淀为官场潜规则。“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人为为己,天诛地灭”;“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些都是中国古代为官利益冲突的真实写照。且“人情往来”自古皆有,很多中国人心中并不算腐败,故而披上人情外衣的腐败行为可以大行其道,腐败行为得以依附中国传统糟粕文化的存继而无法根除。
社会转型时期浮躁心理的感染。主要表现在理想信念的坍塌、个人与社会的错位、“仇官仇富”心理、各种浮躁心理。由于社会分配的不公,社会转型导致“先富起来”的一群人中构成复杂,有靠资本剥削发家的,有靠资源垄断的,有靠政策扶植的,有靠投机致富的。然而国家公职人员始终无法拥有社会顶级生活水平,心理失衡和巨大的落差感等各种浮躁心理的感染导致的价值观的扭曲和病态,最终诱发腐败。
西方文化思潮的冲击。不可否认,西方文化思潮为我们带来了新的社会和文化活力,但东西方文化本质不同,两种文化碰撞融合中会产生一些恶性变化,这种变化糅杂官场黑暗文化的结果就是金钱至上、人身自由、性解放等思想被当权者歪曲理解、信奉,并将其取代社会主义先进价值观。
道德沦丧现状的侵蚀。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作为人民公仆,道德上要占据制高点,一言一行都应体现先进性,现今道德沦丧已成侵蚀党员干部先进性的最大诱因之一。“灯红酒绿”、“边腐边升”、“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等低级思想经过公权力的放大,产生的“杀伤力”将是百姓的“无法承受之轻”。
制度的缺失与监督的乏力。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完善的法律,然而现实情况是“服务大局”的幌子下各种违规操作、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制度的缺失主要体现在制度设计的断层与制度执行力的相对软弱,而监督的乏力则体现在两句话中,那就是“看得到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到”和“知情的不举报,举报的不知情”。从而导致公权政府及其掌权者可以将追求利益的行为凌驾于监督之上、舆论之上甚至法律之上,利益冲突的弱势方永远是群众利益。监督的乏力还体现在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利益一体化上,如县级纪委隶属上级纪委和县委的双重管辖,案件查处过多则为县委形象抹黑,查处过少,则被上级纪委批评,部分县纪委为寻求平衡点,不得不睁一眼闭一眼,“抓小不抓大”、“抓够平均数”,确保“可持续发展”。
惩治的力度不够。主要体现在对腐败行为的查处概率和处理的程度还不够。近年来曝光了一系列领导干部被否决、停职、免职后低调复出从而引发争议的事件。诚然,官员因其职业特殊性,“小惩大诫”有利于保护人才,维护干部队伍稳定,毕竟一名合格的处级干部至少需要10年时间才能培养出来,若因一时错误而一生弃用,既不合情也不合理。同时现行考核机制更注重政绩,相对较为突出的政绩,些许腐败在权衡之下被低调处理,甚至不了了之。组织和上级领导对部下过分“溺爱”使“官官相卫”成为一种既定事实,腐败成本的降低导致身负轻微腐败行为的领导干部仍能继续当权,腐败起来有恃无恐甚至心安理得。
(作者:永州市纪委调研法规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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