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特权现象的表现形式、原因及对策

中共临湘市纪委
当前,经济转型、体制转轨,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错综复杂。而最刺激民众敏感神经的就是腐败,而腐败又离不开特权:特权就是腐败的温床。随着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和政治体制改革呼声高涨,我们有必要对特权深入研究分析,以期更好指导反腐败取得更大成效,全力构建公平、公正社会。
一、特权现象的主要表现
特权现象作为一种反社会、反权利、反法治的政治现象,其表现十分复杂,可以说千奇百怪,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
第一,把权力视为交易工具,满足自己的需求。一是权钱交易。主要是利用职务之便,办金钱案、人情案,索拿卡要,等等,把权力作为捞钱工具。具有执法执收和审批职能的部门和岗位是权钱交易的高发区。二是权权交易。利用权力,互相帮对方在亲人朋友和子女经商、就业上提供方便。三是权色交易。这种交易在腐败现象中也十分常见。异性下属为了升迁、调动或者在项目工程上获得支持以及其他利益需求,也会投怀送抱。当前网络上流传的“中国官员包养情妇排行榜”在戏谑之余也反衬出权色交易的严重性,甚至有人提出“情妇反腐”。
第二,把权力视为个人特别待遇,凌驾于法律和规则之上。一是大款敌不过公款。借助权力,肆意用公款承担私人应该承担的消费支出。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已成为三公消费中的突出问题。二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利用职务便利和权力,为自己子女就业提供便利,搞“萝卜招聘”,甚至把自己的亲朋好友安插到单位(系统)内部,在自己的操控下不论实绩、不论贡献都能平步青云。三是尚方宝剑在手。特别是执法机关个别执法者,知法犯法,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规则,利用职权给自己吃喝玩乐、游戏人生行方便。如公安机关肩负扫黄打非、打黑除恶职能,但个别警察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以及无视交通规则闯红灯、打的士不付费,严重败坏了公安队伍形象。
第三,把权力视为个人或小集团物品,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一是缺乏监督,用起来方便。人事权、决策权在基层十分集中,基本上是“一把手”说了算,使得哪怕是残联、园林、村委这类型的“清水衙门”也爆出贪腐冷门。二是定势思维,用起来自然。上级决策部署下级务必无条件服从,并对下级进行督查、考核和排名。如果决策正确,促进工作落实也未尝不可,但有的决策脱离实际,基层执行难也要执行,这就是特权思想作怪:工作必须对组织负责,至于是不是对群众负责、对历史负责尚且不予以考虑。基层干部感叹办事难、难办事,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上层特权思想太严重,好坏全凭上层一句话。三是集体负责,用起来坦然。有一些特权是借助集体决策去表现。根据法不责众常理,也降低了责任风险。例如石油、电力垄断行业服务收费制度出台,即使有违民意,也照执行不误。例如一些重大决策,因为有利益渗透,不管民意如何,也照执行不误。
二、特权产生的原因分析
特权思想之所以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势头有增无减,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
第一,历史根源和群众基础深厚。在光宗耀祖、衣锦还乡、学而优则仕等传统观念以及三纲五常、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等封建思想影响下,民众对权力普遍存在敬畏、崇拜和追求。连年增温的“考公务员热”就折射出民众对权力的向往。另外,民众也存在一种“酸葡萄”心态,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当吃到葡萄后也忘记以前对酸葡萄呲之以鼻。从内心说,其实都希望自己是特权受惠者,希望自己要不就是“有背景”、要不就是“有位置”。从历史根源上看,我们一直强调以和为贵,强调集体主义,却忽视个人权利和自由,从而使得民众敬畏权力的同时也对维护个人权益认识不足,一旦遭受特权侵害,在一定范围上还存在意识不到或者委曲求全,使得特权在针对相应人群上更加肆无忌惮,为所欲为。而掌握公权力者又往往以集体名义(如组织)决定和决策,让权益受损的民众无计可施、甚至投诉无门。整体上来说,我们缺乏一种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和人人平等的权利原则。
第二,权力运行不规范、不透明。不规范、不透明的权力必定缺乏约束、脱离监督,特权便应运而生。从我们当前政治体制看,权力过于集中于党政“一把手”,这种一元化领导极容易变为个人领导。特别是当下对权力监督的机制还不健全:上级监督下级太远、同级监督同级太软、下级监督上级太难、组织监督时间太短、纪委监督为时太晚。加上民主法治程度不高,使得掌权者地位特殊,这就为公权私用提供了可能。另外,工作程序设计上的纰漏也为公权私用打开了一扇门:原本可以防范的以权谋私问题都出自工作程序设计的不规范。有的地方规则完备、规范,但执行不到位,就好像“四议两公开”,这是村级组织民主理事、预防腐败的最好法宝,已有成熟经验,但依旧有为数不少的村级班子并没有认真落实。
三、不遗余力遏制特权现象
遏制特权现象有利于促进社会健康和谐发展,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鉴于特权现象广泛性、顽固性,所以,遏制特权现象要不遗余力。
第一,着力在全社会树立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和人人平等的权利原则。水可载舟亦可覆舟。遏制特权现象,一定要十分注重社会力量,要凝集社会共识。其核心就是树立公平公正的价值理念和人人平等的权力原则。一是把握公平正义的内涵,让民众真正成为自己的主人。民众是国家的主人,能够决定自己的命运,公平正义是民众的首要信念,坚守公平正义,才能活得更有尊严;民众应该自觉维护自己的权益,旗帜鲜明反对特权,学会换位思考,消除酸葡萄心理;民众是环境的创造者,也是环境的改造者,不抱怨、不回避,从自己做起,为营造一个公平正义的环境尽自己的努力;作为历史的创造者,民众理应在构建公平正义社会更有作为、主动作为。二是民众公平正义思想逐步开始建立,并势不可挡。从各地出现的群众给职能部门送“不作为”锦旗到在对抗暴力非法拆迁的种种举措,特别是极具有代表性的广东乌坎事件和深圳欧姆公司工会直选都传递出一个信息:民众对维护自我权益、渴望公平公正也开始觉醒。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民众参与政治生活、享受政治权利的意识越来越强烈,随着网络信息化程度不断提升,民主维护自身权益、反映诉求的平台越来越多。我们有必要倍加珍惜和保护民众的积极性、觉醒和信心。三是要创新方式、广辟渠道,引导公平公正价值理念和平等原则的树立。如扩大基层民主,在农村,要着力抓好“四议两公开”的落实,充分发挥村民积极性,当地党委要发挥监督作用;在企业,深入推行工会直选,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让职工有发言权,工商联和总工会要发挥引导作用;在选人用人上,要创新机制,如非任免式推荐干部、公推直选干部、更详细更全面公开任免干部个人信息(特别是容易引起公众猜疑的部分),把选人用人置身于更广大范围的监督之下,等等。通过这些工作,帮助我们整个社会正确认识公正平等,坚定整个社会追求公正平等的信心,推进公民社会建设。
第二,加强职业引导,把正确认识和使用权力贯穿始终
一是要正确认识权力。领导干部不论是局长还是处长还是科长,都是一种职业。就如刘少奇同志曾经对时传祥说的,都是为人民服务,只是分工不同。我们有必要解放思想,转变“官”念,将公务员(领导干部)真正看作一种职业,围绕职业特点和要求加强和深化相关教育。二是正确使用权力。在行使权力时要明确: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行使权力。任何人和任何组织都不能超越法律,行使法律禁止或者没有明确规定的权力。这是行权的常识。在人民群众监督下行使权力。权力为人民所赋予,人民群众就要对政府行权进行监督,这就要求我们进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特别是饱受诟病的“三公消费”,尤其应该晒出来。
第三,健全权力制约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权力失控就会产生权力滥用的冲动。冲动是魔鬼。所以,为了防止特权作恶,便要把权力装进“笼子”、戴上“紧箍咒”,各地也形成了自己的基本经验。但装进“笼子”、戴“紧箍咒”是一个艰巨而长期的任务,贵在坚持担当、贵在改革创新。一是健全议事制度设计。从单位内部工作机制来说,每个单位都要建立健全完备的议事制度,每一个岗位的职责和义务是什么、如何实行监督管理和责任处理;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全部公开(最大可能扩大公开受众面),将议事制度全程至于公众监督下。从组织用人机制来说,建立健全用人机制。建立纪委与组织部用人会商机制,尽可能遏制带病提拔,组织拟提拔对象纪委要进行政纪调查。对于拟提拔干部要通过政纪知识考试,签订政纪责任书,向组织作出保证和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将保证和承诺内容进行公开,接受各级监督。创新党政主要领导述职述廉工作模式(要引入电视媒体现场播放述职述廉),接受工作对象和社会大众监督。对于重点项目,纪检监察机关要派驻纪检工作组,确保重点项目廉洁高效。对于重大决策,党委政府要听取群众意见和专家意见,接受程序的检验和民意的审视。特别是要深入开展公共财政支出绩效审计,加强公共财政支出管理,规范公共权力使用。二是巩固加强监督渠道。群众监督举报对反腐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举报要承担许多无法预料的风险,使得很多人不敢举报。因此,要完善举报机制:对匿名举报信要等同于实名制举报信,并假定被举报人是有罪(有错)进行追查,追查结果视情况进行公布。反腐机关要利用网络信息科技,开辟更多渠道和平台接受群众举报,引导群众充分利用手机等便捷摄影摄像设备和网站论坛、微博,加大群众对特权现象监督举报力度。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新闻媒体其在反腐反特权中的积极作用。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