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财务管理 有效预防腐败

财务管理制度是监督和约束各个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经济运行的最重要的制度。财务管理的落实,是真实反映和有效制约组织各项经济活动的基本前提,同时也是预防诸多腐败行为的关键。从近几年查处的许多腐败案件来看,单位的财务管理不到位是导致腐败的重要原因之一。究其根源,这些腐败现象的实质在于金钱等经济利益的非法侵占和输送,而这些经济活动原本是可以通过严格的财务管理来反映和约束的。一个单位的财务管理如果不严格、不规范,势必给贪污、挪用和非法转移国有资产等等犯罪行为留下可供操作的空间。因此,加强财务管理,落实财务监督,是推进反腐败工作建设源头的重要环节,也是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运行的首要保障,必须把加强财务监管作为预防腐败的关键环节来抓。
首先,要加强财经法制观念的建立。
建立财经法制观念是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的思想基础。法制社会要求法律的严格、有效实施。在开展财务工作中,相关人员要建立起正确的法律意识,使国家各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财务制度严格执行。
建立财经法制观念,首先要提高认识,正确看待财务制度的法制性和严肃性,加强自我制约,提高守法遵规的自觉性;其次要熟悉法律规定,准确分辨和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如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收支计划,违反《会计法》关于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定,伪造、变造凭证账簿,编制虚假财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各种会计档案资料,授意、指使、强令有关人员做假账等等。三是在会计活动中要加强民主管理,切实做到民主理财,并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四是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不能以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来谋取私利,切实做到廉洁自律。五是要加强财务人员的反腐意识培养,组织有关惩治腐败的学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使之充分了解法律规定和违法所受的惩处范围,自觉正确地履行职责,确保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
其次,要完善财务管理体制。
一是建立健全各种财务监督制度,建立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协调的财务管理体制和严格报账的审批手续,并依靠纪检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以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审批制度,对开支不合理的不予报销,票据要素不全的不予报销,没有会签的不予报销,超越权限范围签批的不予报销。要把财务监督活动渗透于管理过程的各个环节。财务监督不能就某一项资金运作进行监督,应当贯彻在资金运作的全过程,贯彻在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等等各个环节。
三是健全财务公开制度,增加财务工作透明度。机关财务公开应明确规定公开的时间、内容、程序、方式和方法,年初公开财务预算情况,年中公开半年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年末公开全年收支决算情况,切实增强支出管理的透明度。
四是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做到重大经济事项和大额资金使用由单位集体研究,杜绝个人独断专行。要进一步完善财务审批的内部监督机制,规范经费开支秩序和范围,推行费用报销联审会签制度,由经手人、审核人、分管领导和主管财务工作的领导、法人代表组成核审会签小组,所有报销的票据须经联审会签小组全体成员审核签字后方可报账,不准单位主要负责人独自签批报账,不准个人擅自决定大额度经费的使用,对未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加强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
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在财务监督工作中具有重要的地位。财务人员如果不恪守职业道德,就会有违法违纪的风险。在很多腐败案件中,财务人员违背了起码的职业道德,帮助犯罪分子造假帐、隐匿账单、甚至销毁账单,使财务管理失控,这种现象引人深省。财务工作首先要做到廉洁自律,这是会计人员的必备品质,是维护会计职业声誉的基石,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前提。廉洁自律的规范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享乐主义、个人主义、金钱万能论等错误思想,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公私分明,不贪不占,尽职尽责,正人先正己。财务人员的工作与单位财产的管理密切相关,正是这种时时与钱物相联系的职业工作特点决定了廉洁自律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在要求,是会计人员的基本行为准则。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必须是一个在廉洁奉公、公私分明、严明自律的人,只有这样,会计人员才能正确行使反映和监督的会计职责,保证各项经济活动正常进行。
第四,加强审计监督管理工作。
审计的独立性、公允性决定了其在经济监督的过程中尤为重要,其起到的制约作用就更具有法律性、科学性和公正性,因此也可以更加深层次地揭发错误和舞弊,及时制止违法违纪等行为。审计监督是反对腐败、保持廉洁的一项治本之策,监督不力,权力失衡,是导致腐败的重要原因。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审计监督的重要性,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在完善财务制度的同时,还要进一部加强审计监督管理工作,推行同级审计日常化,监察审计部门不但对所属各单位进行正常的年度审计,重点还要对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卷烟销售、资金监管、招投标等执行纪律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各单位财务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工作流程的进展情况进行独立的审计监督,对工程、基建项目的财务支出、工程造价情况进行全过程的审计监督。要发挥纪检监察的再监督作用,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利运行机制,从体制上强化对权利运行的有效制约和监督,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利的监督。
第五,要切实抓好三个建设。
一是抓组织领导体系建设。要把财务工作作为一项根本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布置、同步检查、同步总结,切实把财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的审计小组,负责对预决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和审计。
二是抓资产管理体系建设。按照“用管结合,责权一致”的原则,在财产更新、购置、报废或拆除等环节,必须明确各个工作步骤的责任人,落实好相关的责任。要进一步理清审批程序,结合每年的全面清查盘点,认真核对账、卡、物,对账、卡、物不符的,要查明原因,及时报告领导作出处理,严防固定资产流失。
三是抓预决算体系建设。要认真实行计划管理,根据本级经费情况及全年工作任务统筹安排,合理编制年度预算,每年底将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决算,并向全体人员公布,做到先算后用,有的放矢,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加强机关财务管理,是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和规范机关的行政行为,减少行政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的必由之路,是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的必然选择。各单位和财务人员应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职责,严格把关,做好财务管理工作、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行为的发生。(长沙县纪委预防腐败室 张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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