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三清”为标杆打造“廉洁湘潭县”

谢振华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建设“廉洁政治”的重大任务,要求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以“三清”为标杆,打造“廉洁湘潭县”。
一、保持政治清明,必须铁律治县,把思想统一到服务大局、保障发展的根本要求上
治党必须从严,治县必先严纪。要切实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突出政治核心,围绕全局中心,聚焦发展重心,以铁的纪律打造风清气正、心齐气顺的政治生态,为推动县域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1、突出党的核心,以铁的纪律强化党性观念。党的纪律首要的是政治纪律。全县党员干部要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自觉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始终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当前,全县的主流是很好的,但不排除极少数党员干部中还存在一些违背党性原则的问题,有的是理想信念滑坡,有的是特权思想膨胀,有的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议论和传播所谓“内部消息”和“政治谣言”等。“物必先腐,而后虫生”,这些问题极有可能演变为干部蜕化变质的诱因,务必引起高度警惕。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之责,该批评的批评,该制止的制止,该查处的查处,绝不能动摇和含糊。
2、围绕全局中心,以铁的纪律保证政令畅通。战国时期,韩非子就提出“明法制,去私恩;夫令必行,禁必止”的著名论断。用现在的话讲,其核心内容是“以铁的纪律保证政令畅通”。因此,全县上下必须把保证政令畅通、狠抓执行落实作为一条政治纪律、一份政治责任,坚持一切服从全局,服务大局,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问题上打折扣、搞变通。县委巡视组和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部署,特别要密切跟踪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民生工程、惠农政策落实、八项规定执行等重点工作,切实加大巡视、督促、检查和问责力度,促进各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3、聚焦发展重心,以铁的纪律整肃经济环境。服务和保障发展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职责。近年来,我们在这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工作,但与省内外开放发达的经济强县相比,与县域发展要求和企业发展的迫切愿望相比,我县的经济环境仍然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之处,重点项目“进来难、落户难、推动难”仍然是最迫切的问题。对此,县纪委、示范区纪工委、各乡镇纪委要主动深入经济建设一线,着力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揭露问题、推动解决问题,清除“拦路虎”,切实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二、保持政府清廉,必须铁面反腐,把精力集中到惩防并举、正本清源的实际行动上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何谓清水之源头?只有不断加强对“人”的廉政教育,加强对“岗”的风险防控,加强对“事”的刚性约束,加强对“行”的监督检查,“廉洁湘潭县”才会由美好愿景变为生动现实。
1、抓教育,形成不想腐的自律机制。继续抓好廉政教育,打造“莲乡廉韵”廉政文化品牌,通过潜移默化,春风化雨,形成激浊扬清的文化氛围,让廉洁自律成为一种自然追求,成为一种共识共为。一是通过教育让理想信念入脑。坚持用崇高的理想信念统领广大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用先进的思想和理论武装头脑,使广大党员干部精神上有信仰,政治上有方向。二是通过教育让党风党纪教育律行。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风党纪各项规定,重点加强对行政审批、执法监察、安全监管、管钱管物等部门公职人员的教育,规范行政行为。三是通过教育让高品行润心。引导领导干部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分之想,自觉做到慎初、慎微、慎独,守住做人、交友、处事、用权的底线,坚守领导干部精神家园。
2、抓制度,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小平同志曾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因此,必须坚持以改革为取向,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形成制度体系为目标,逐步建立健全稳定的、长期的、高效的党员领导干部防腐机制。一是用制度管权。要针对当前突出的行政审批、土地出让、征地拆迁、工程招标、项目管理、政府采购、镇村财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制度建设,最大限度减少制度漏洞,降低人为因素和个人干预,防止以权谋私和权钱交易。二是按制度办事。我们的少数部门“制度一边放,工作变花样”,如同不守规的“和尚”,“酒肉照样穿肠过,佛祖心中也不留”,制度成了摆设。要严格按制度办事,切实改变只把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停在嘴上的现象,使严格执行制度成为一种自觉的理念和行动。三是靠制度管人。要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特别是谨防带病提拔、突击提拔等现象。
3、抓监督,形成不易腐的约束机制。监督的“失位”和“缺位”,是产生腐败的根本原因,有力的监督则是防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一方面要突出监督重点。从类别来看,要加强与公务消费有关、与干部人事有关、与民生事项有关、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腐败易发、多发领域的监督管理;从部门来看,要加强对教育、卫生、建设、规划、国土、城管、交通等相关单位领导干部,以及具有行政审批权、自由裁量权的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另一方面要形成监督合力。将自我监督与他人监督有机结合,将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有机结合,将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好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将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统一于防腐全过程,形成一张严密的“监督网”,让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4、抓查处,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省纪委书记黄建国同志曾讲过,对一个腐败分子的容忍就是对千百万人民的犯罪。去年我县依法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今年要继续秉持这种反对腐败的坚决态度,对贪污受贿、失职渎职、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凡是有群众举报的,都要及时受理,凡是有具体线索的,都要认真核查,凡是查出有确凿证据的,都要严肃处理。同时,要区分一般错误和违纪违法的界限,划清探索失误和违纪违法的红线,鼓励改革者,支持干事者,惩治腐败者,让干事创业者放心,让贪腐谋私者惊心,让各级干部都能够集中抓大事、放手创大业。
三、保持干部清正,必须铁腕纠风,把能量凝聚到改进作风、取信于民的具体工作上
“风正,则百官皆守;风不正,则百弊俱生”,作风问题关乎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影响一个地方的风气和形象。必须牢记实干兴邦、空谈误国的警示和要求,用铁的手腕严厉整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以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取信于民。
1、转变作风必须从执行规定入手。自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来,省委、市委相继实行了“约法九章”,县委也制定了相应规定,这一系列规定的出台,必须依赖强有力的执行才能显其效果。近期查处的四起违反作风规定的问题,虽然是发生在少数党员干部身上,但问题具有典型性,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引起警醒。要以县委提出的“五讲五比”主题活动为抓手和导向,把上级和县里出台的规定落实在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落实到活动的每一个细节,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好干部作风建设,善始善终、善做善成,让人民群众看到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
2、铁腕纠风必须从领导干部入手。《论语》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只有领导干部自己带头立身正、为政正、干事正,下面的风气才有“正”的导向。一方面,领导要亲身示范。从县委和县委领导班子、从各部门、各乡镇“一把手”开始,要求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带头执行八项规定,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搞好勤政廉政,以良好的作风影响和带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另一方面,领导要管好下级。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要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负总责,深入开展纠风治乱,解决“为政不勤、作风不实、为官不廉”的问题,做到以正立身、以正束行、以正用权。
3、取信于民必须从解决问题入手。天下之大,人民最大。取信于民必须要体现在党员干部的为民解难上。一方面,转作风要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入手。“民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改进作风怎么改?就是要把民意当指向,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人民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特别是对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庸懒散”、“假浮蛮”和“私奢贪”等顽疾,要下大力气根治,风清气正,才能取信于民。另一方面,转作风要从群众的实际困难入手。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既树立了威望,赢得了民心,又减少了信访,推动了工作。党员干部要以对待上级领导的态度对待人民群众,多想想困难百姓,多走走边远地区,多探探群众疾苦,更多地关注百姓切身的利益,打造百姓喜爱的亮点,解决百姓生活的难点。对那些与民争利、损民坑民的行为,一定要严管严查,露头就打,狠刹歪风。
(作者:湘潭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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