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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机构:彰显反腐新理念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邓联繁

  2014年3月,对于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来说,是不同寻常的一个月;对于全国关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人们来说,是激动人心的一个月。因为在这个月里,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再次进行内设机构改革的消息重磅出炉,而这次改革距离上一次尚不足一年。改革的时间之快、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两次机构改革,通过三种形式实现:一是整合优化式。如去年将原执法监察室和原绩效管理监察室整合为执法和效能监督室,今年将原办公厅、原监察综合室整合为办公厅。通过整合,内设机构的职能配置更加优化,同时为新增机构腾出了空间,保证了两次改革机构和编制总数不变。二是完全新增式。即去年新增两个纪检监察室,今年再次新增两个纪检监察室,同时今年还新设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三是重新组建式。即在原干部室基础上组建了组织部,在原宣传教育室基础上组建了宣传部。以上三种形式,既各有侧重,又相辅相成,为内部挖潜、盘活存量,走内涵发展道路提供了空间。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两次机构改革不仅是对机构和编制的排列组合、优化配置,更是新时期反腐败的重要举措,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期盼,昭示了新时期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态势,彰显了新一届中央纪委在反腐败方面的新理念。这一点在新增机构方面有着淋漓尽致的体现。  

  当前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  
  “当前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的反腐败战略,在宏观层面指明了机构改革的基本走向。  
  治标与治本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两者辩证统一,缺一不可。治标着眼腐败问题表象,强调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重在惩治。治本则透过现象看本质,注重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标本兼治是反腐败的基本原则,不可动摇。但是,在强调“两点论”的基础上,还要把握重点,即应明确以治标为主还是以治本为主。  
  关于这一点,新一届中央纪委旗帜鲜明。在中央纪委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上,王岐山同志便强调:“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这意味着治标在当前的反腐败大局中处于优先地位。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个别领域腐败现象依然易发多发,只有凸显治标才能及时遏制腐败滋生蔓延势头。同时,反腐败要赢得人民群众支持,惩治的成效最能振奋人心。只有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才能形成一批实实在在的反腐败成果,进而使人民群众更加积极主动地支持拥护党的反腐倡廉方针政策,客观看待反腐败形势和成效,从而为“治本”争取主动。  
  对此,被誉为反腐败最前线部门、反腐败战斗部队的纪检监察室责无旁贷,加强其战斗力量也是时代所需。去年改革之前,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仅有8个纪检监察室,数量不到其内设机构数量的1/3。两次改革后,纪检监察室的数量增加到12个,占27个内设机构总数的近一半。这一举措是对反腐败战斗部队的大扩容,彰显了当前以治标为主的反腐败理念,有利于加快对腐败存量的处理,遏制腐败增量的产生。  

  突出主业,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突出主业,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理念,在中观层面上对“当前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反腐败战略作出了积极回应,蕴含着新增4个纪检监察室的缘由。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新增4个纪检监察室,促进了我国最高反腐败机构人员向执纪监督一线的集中。同时,也意味着其他纪检监察室职责范围的收缩,有利于精确打击腐败,释放出紧盯金融行业廉洁发展、央企廉洁改革,以及强化对地方监督的强烈信号。  
  一是为金融行业廉洁发展保驾护航。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这一领域的腐败直接危及经济肌体健康,为害尤烈。我国是金融业后发国家,金融行业还不够成熟,金融领域腐败高发多发。但是,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并无纪检监察室专司对金融口单位的监督。令人振奋的是,改革后的第四纪检监察室专司对这一领域的监督,体现了预防与惩治金融领域腐败、促进金融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维护我国金融与经济安全的内在要求。  
  二是着力促进央企廉洁改革。央企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掌握着许多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资源,是新一轮改革的重点对象。然而,前些年,由于市场经济建设、民主法治建设与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成熟,国企在改革声浪中沦为腐败高发地,这一现象值得警惕。新一轮央企改革是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要举措,应吸取过去国企改革过程中腐败频发的教训,让央企改革与反腐败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改革后的第五纪检监察室,专司对国资委与央企的监督,有望改善央企廉洁状况,促进央企改革在廉洁轨道上进行。  
  三是强化对地方的监督。改革后的12个纪检监察室,有7个负责地方,数量较之以往大幅增加。这有力充实了中央对地方进行常规监督的力量,缩小了各个纪检监察室的监督范围,从而使反腐败更加精准,有利于及时打击地方“大老虎”。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突出主业”的反腐败新理念,纪检监察室仍有扩充的空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设6个专项小组,其中包括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全面深化改革的序幕刚刚拉开,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任重道远。通过两次机构改革,已有专门的纪检监察室专司对政界、商界等的监督,但尚无纪检监察室专司对学界(广义上包括教育界、科研机构)的监督。众所周知,近年来,学界腐败层出不穷,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不仅危害当代,而且贻害后代。因此,有必要成立专门的纪检监察室,强化对学界特别是高级别高校的监督。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反腐加力先正己  
  “当前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的反腐败战略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突出主业”,而“突出主业”呼唤一支纪律严明的反腐败队伍。“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在微观层面上蕴含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产生的缘由,表明反腐加力先正己。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所谓绝对的权力,是指不受制约与监督的权力。法纪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纪之上,超越于法纪之外,纪检监察干部亦应如此。他们受到人民与组织信任,手握执纪大权,肩负监督重任,使命光荣,既应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做纪律的执行者,努力成为党的忠诚卫士;又应自觉接受监督、服从监督,努力成为遵守纪律的先行者、示范者。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的设立,是我国纪检监察史上一个重要里程碑。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加强对他们的监督,才能破解“由谁监督监督者”、“灯下黑”、知纪执纪却违纪等难题,有效防止和及时清除纪检监察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提高执纪的公信力与权威性。  
  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是打造反腐败铁军的必由之路。为此,既要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增强其纪律观念,杜绝其特权思想,去除其侥幸心理,使他们“不愿”腐败;又要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管理,把他们手中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让执纪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他们“不能”腐败;还要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高压线,使他们“不敢”腐败。
  

  (作者系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委党校制度廉洁性评估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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