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职务犯罪防治 服务经济体制改革

3月9日,在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
当前,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但前方的征程漫长而艰辛,面临种种挑战和考验,其中不乏“围绕权力的陷阱”。实践证明,改革的成败与政府和社会的廉洁程度直接相关。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便在这一方面给予我们警醒——廉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职务犯罪防治工作作为守护社会廉洁的法治手段,自应守土有责,为改革大局保驾护航,特别是要把服务经济体制改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着力点,使改革不走样、不变道、有章法,平稳跨越“围绕权力的陷阱”,真正做到蹄疾而步稳、勇毅而笃行。
严厉惩治和有效预防职务犯罪,为经济体制改革提供良好环境保障
经济体制改革离不开良好、有序、和谐的社会环境。应当从改革大局出发,坚决查办和有效预防职务犯罪,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并健康运行。
一方面,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决查处阻碍经济体制改革、影响经济发展的各种职务犯罪,为经济体制改革顺利推进扫清障碍;另一方面,要使职务犯罪预防与经济体制改革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堵塞一切可能出现的腐败漏洞,为经济体制改革顺利进行夯实基础。
在这一过程中,要密切关注经济体制改革措施密集出台、实施难度较大的行业、领域的状况,密切关注与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密切关联的职务犯罪、受垄断行业利益牵动而发生的职务犯罪等,推动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
规范、限制、监督政府权力,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而现实中,一些政府及部门对市场干预过多、监管不到位,一些公职人员大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严重破坏了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阻碍了改革进程。
职务犯罪防治工作应紧紧围绕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开展。一方面,要围绕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等主要改革内容,既严查利用公权力干预市场的职务犯罪,又强化政府的监管责任追究,保证其履职到位。
另一方面,要结合办案加强对利用公权力干预市场的各类职务犯罪的剖析与预防,注重分析体制机制方面的缺陷和漏洞,提出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的建议,推动政府的自我革命。
增强公职人员的制度意识和法治理念,保证经济体制改革依法进行
制度意识和法治理念既是引导公职人员依法办事、正确履职的精神指南,也是增强公职人员腐败免疫力的内在抗体。但现实中,一些干部尤其是高中级干部特权意识浓厚、法律观念淡薄、制度意识不强,习惯于将自己凌驾于法律、制度之上,严重阻碍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所以,必须增强公职人员的制度意识和法治理念,保障经济体制改革依法进行。
一是要强化对制度价值的认识。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既是约束权力的铁笼,也是保护干部的护身符。要使公职人员充分认识到制度的价值,提高他们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意识。
二是要强化对权力运行本质的认识。“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要使公职人员树立权力运行必受监督的理念,使他们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监督。
三是要强化对法治的信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标志是“依法治理”,是权力行使的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要广泛树立法律权威,培育法治理念,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防治国有企业职务犯罪,保障国有企业健康发展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职务犯罪防治工作服务经济体制改革,就必须围绕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做文章,防治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推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在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的同时,压缩“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的空间。
一是要加强引导。要在国有企业广泛开展廉政与法治宣传活动,促进其工作人员提高自律意识,增强他们依法办事的能力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免疫力,帮助他们“守住底线”。
二是要加强指导。要结合办案认真分析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状况、特点、原因和规律,查找国有企业在决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漏洞,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堵漏建制的建议,帮助国有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生产经营活动,避免其受到职务犯罪的纷扰与破坏。
三是要加强督导。要重点围绕国有企业重组、并购、破产、清算等领域,强化对国有企业改革全过程的监督。既要防止转移、侵吞国有资产的贪污、挪用行为和利用改革之机的受贿行为,又要防止不负责任贱卖、白送国有资产的渎职行为。
促进诚信建设,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决定》要求,“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诚信是保证经济发展的基本要素和维护经济秩序的基本准则,而失信则是市场经济的一个毒瘤。从某种意义上讲,许多违纪违法行为都是诚信缺失的表现,而贿赂等职务犯罪更是严重的失信行为,因为其直接损害政府威信、司法公信,刺激市场失信、社会背信。
研究表明,凡贿赂盛行、猖獗的地方,必然是背信失信行为泛滥的地方,凡诚信缺失的地方,又必然是腐败易发多发的地方。因此,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不仅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职务犯罪防治工作的应有之义。为此,职务犯罪防治工作应围绕诚信建设,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一是要重拳惩治和有效预防职务犯罪。职务犯罪容易压缩诚信空间,扩大失信空间,从而增加社会的运行成本和交易风险,必须下大力气予以惩治和预防,防止公职人员因私欲而滥用职权,或者失职渎职。
二是要防止贿赂犯罪向社会各个层面渗透。贿赂犯罪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大敌,还是社会公平正义与法治的大敌。因此,不仅要通过强化市场准入廉洁管理等,防止贿赂犯罪渗入经济领域,还要在更大层面推动诚信建设,培育社会主体抵制行贿的法治理念。(陈正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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