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馨正: 加强反腐倡廉理论研究正当其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而理论研究作为反腐倡廉建设一项极其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创造性的开展好今后一个时期的纪检监察工作至关重要。可以说,加强反腐倡廉理论研究正当其时。
一、加强反腐倡廉理论研究意义重大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不仅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深化改革描绘了总路线图,还对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充分认识加强反腐倡廉理论研究的重要意义,是我们顺利完成这些新任务、新要求的重要保障。
首先,理论研究是我们党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优良传统。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进程中,充分发挥理论优势,就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进行研究,科学总结实践经验,积极进行理论探索和理论创新,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理论支撑。从我们党的历史来看,重视理论研究,坚持理论和实际相结合时,党的事业就顺利发展;忽视理论研究,就会给党的事业带来损失。因此,任何时候,都要坚持理论研究这个优良传统,都要用好理论研究这个有力武器。开展好理论研究是我们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基础,是我们科学决策、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前提条件。
其次,理论研究是推动反腐倡廉不断深入的重要途径。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提出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等一系列重要论断。我们党之所以在实践中能逐步形成一整套正确的、科学的、符合中国国情的反腐倡廉工作思路,关键就在于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和不断加强理论研究,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可以说,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推进的过程,就是我们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过程,就是通过大量深入细致的研究和科学分析论证,逐步确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思路的过程。
第三,理论研究是做好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现实需要。近年来,反腐倡廉的形势越来越严峻,任务越来越繁重,尤其在经济快速发展的社会转型期,反腐倡廉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难点。一些部门和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状况仍未改变,有的领域案件发生率仍在上升,并出现了一些案件多发的新领域。反腐倡廉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有效预防腐败的措施和办法还不够多,政策法规执行力度还不够到位,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都要求我们要深入发掘、潜心研究,加强反腐倡廉理论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科学有效的思路和解决办法。
二、加强反腐倡廉理论研究要突出重点
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反腐倡廉工作,要求我们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纪委、市委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充分发挥反腐倡廉理论研究的重要作用,为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理论支撑、纪律保障和智力支持。具体来讲,要围绕“三个重点”开展反腐倡廉理论研究工作。
1、围绕反腐倡廉发展规律开展理论研究。要更加重视反腐倡廉理论研究,进一步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发展规律和发展形势,不断增强理论研究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和针对性,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比如,怎样科学分析当前及今后反腐倡廉建设的主攻方向,如何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创新建设;如何更好发挥反腐倡廉建设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如何加强健全改进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与针对性;如何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改进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研究解决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等等,这些课题都需要我们深入开展研究。
2、围绕反腐倡廉中心工作开展理论研究。李瑞环同志曾指出:“离开研究的领导是瞎领导,离开领导的研究是白研究。”这表明要使我们的理论研究发挥更好效用,就必须紧密结合当前的中心工作来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先后有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等11位省部级高官涉嫌严重违纪被查处。这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和中央纪委严惩腐败的决心。与过去相比,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反腐思路已经有所转变,不再柔性强调“预防为主”,而是更为严厉地突出“主动出击”“严肃查办”。中央反腐倡廉建设思路的转变、工作重心的转移,确定了我们开展理论研究的总基调和总方向。就我们怀化市而言,市委四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全市上下要按照分类指导的要求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进程,要全面落实“三量齐升”的总体要求,坚持“生态立市、基础先行、开放带动、产业富民”的发展战略,提出中心城区提质改造的“五大工程、十大项目”,这是当前全市工作的中心和大局。因此,我们要紧密围绕我市工作的中心和大局,认真研究在推进怀化经济社会发展上反腐倡廉建设应当采取哪些新举措,解决哪些新问题,警惕哪些新趋势,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纪律保障。
3、围绕反腐倡廉具体问题开展理论研究。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不断重拳出击,既打“老虎”又打“苍蝇”,触及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越来越多。这就更加要求我们要着眼于发现和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积极开展应用性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当前要重点针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典型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的不正之风问题,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各种突出问题,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工程招投标、国有资产经营、土地出让等领域存在的问题来开展研究,要通过深入开展调研、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将研究成果转化为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总结、提炼反腐倡廉实践中的成功做法和经验,为解决反腐倡廉具体问题提供智力支持。
三、加强反腐倡廉理论研究要增强四种意识
加强反腐倡廉理论研究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光靠纪检监察调研机构不行,光靠纪检监察机关也不行,难免出现“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问题。因此,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要用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委特邀研究员、特邀监察员、社会各界人士等多种力量,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开展理论研究,探讨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为纪检监察机关作出反腐倡廉决策提供决策服务和理论支持。这就要求开展反腐倡廉理论研究必须增强四种意识。
1、增强学习意识。学习是立身做人的永恒主题,也是开展好理论研究的重要基础。当今世界,知识信息快速更新,学习稍有懈怠,就会落伍。当前,纪检监察理论研究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加强对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等方面的相关理论实践进行学习。如果每个人的世界都是一个圆,学习是半径,半径越大,拥有的世界就越广阔,学习能力越强,就能够更好服务于反腐倡廉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2、增强群众意识。理论研究成果的质量如何,形成的意见正确与否,最终都要由人民群众的实践来检验。毛泽东同志1930年在江西省寻乌县调查时,直接与各界群众开调查会,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诸如该县各类物产的产量、价格,县城各业人员数量、比例,各商铺经营品种、收入,各地农民分了多少土地、收入怎样,各类人群的政治态度,等等,都弄得一清二楚。要搞好反腐倡廉理论研究,也要经常深入基层一线,同群众一起讨论,一起沟通,吸收来自群众的反腐倡廉新需求,研判反腐倡廉工作新形势。
3、增强创新意识。创新是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发展的动力,也是反腐倡廉理论研究的立足之本。要紧密结合新情况、新问题去开展理论研究,用新的思维、新的方法积极探索,认真学习借鉴,不断总结提高,使理论研究成果能够有效转化为具体做法。要有敏锐的目光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各种理论研讨、调查研究,从实践碰撞出创新的火花,从理论与实践结合上进行提升。
4、增强唯实意识。开展反腐倡廉理论研究能不能、敢不敢实事求是,不只是认识水平问题,也是党性问题。必须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不能仅仅依靠经验,更不能随意猜测、想当然地下结论。要对了解到的真实情况和各种问题,坚持有一是一、有二是二,既报喜又报忧,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要以精品力作的形式把各自的特长与反腐倡廉理论研究结合起来,展现特色,多出精品。
(作者:湖南省怀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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