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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更好更快“三转”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三转”工作的主要特点  

  从职能归位上看,主业主力明显增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过去大都参与90多个议事协调机构,清理退出后平均保留12个,精减比例达86%。在内设机构上,一般设立10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监察综合室、干部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宣教调研法规室合并为一个室,执法室、效能室合并为一个室;同时比照上级纪委做法,党风室、纠风室合并成立党风政风室,新增加1个纪检监察室,共2个纪检监察室,每个室1至2人。由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实施了派出机构改革,成立的3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均以查办案件为主,直接负责干部审查和案件查处的行政编制比例大幅提升,占行政编制的72%。认真落实了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得分管工业、农业、维稳、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基建、财务等具体工作的规定。  
  从执纪方式上看,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主要体现在“五个注重”:一是注重体现“监督的再监督”。凡退出的协调议事机构,均不再参与。比如,所有的招投标活动,纪检监察干部一律不再参与,只要有举报就加大查处力度。二是注重体现从严执纪。围绕公车私驾、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反工作纪律等重点问题,抓住元旦、春节、“五一”、中秋节、国庆节等关键节点,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加大典型案件通报力度。三是注重体现方式创新。针对工作作风、组织纪律等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采取约谈、函询、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行政问责、通报曝光等方式予以处理。借助新闻媒体平台,先后举办了12期《百姓问政》电视直播活动,赢得了社会广泛好评。四是注重体现规律性探索。通过开展案件模型研究,从中总结发案和如何突破等带有规律性的认识,促进办案水平提升。五是注重体现制度反腐。针对派出纪工委的科学运行,建立日常管理、工作运行、绩效考评等28项制度和相关工作流程图,促进了派出机构规范有序运行。  
  从作风建设上看,自身要求更加过硬。制定出台《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设立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防止“灯下黑”。竹山县是全国农村文明创建“十星级农户”先进典型县,该县结合纪检监察机关实际,开展了“十星级纪检监察干部”创建和考评活动,有效激发了干部在争“星”创“星”中比作风、比成绩、比效能的热情。探索纪委委员履职新途径,先后组织纪委委员参与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八项规定精神的督办落实、重大项目工程的巡察、电视问政等各类监督活动,充分调动了纪委委员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三转”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思路不够清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指明了“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覆盖”的改革方向和目标。但在具体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上,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摸着石头过河”的勇气、锐气不足,缺乏落实的具体化、程序化的操作办法,没有具体思路和细化的工作方案,缺少特色的“地方版”,更没有形成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纪委作为领导机关的角色定位体现不够,类似党委工作部门开展工作的“痕迹”较浓。虽然在管理体制上明确了“两个为主”,但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人、财、物都归于地方,干部调配、廉政宣传、经费保障等许多工作依靠同级党委、政府和班子成员的支持,加之实施同级监督缺乏程序性硬性要求,所以导致在监督执纪上对同级班子成员监督显得不够理直气壮。  
  步调不够一致。按照“三转”工作要求,原来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负责的一些职能和任务,必须转交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但各相关职能部门主动承接的少,惯性思维依然存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一起“三转”、部门联动配合转的一致性、协调性不够。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认为积极主动参加一些职能部门的“三重一大”活动,也有利于了解职能部门信息、能更有效地实施监督,也能增强自身“权威”,导致“转出、退出”不够彻底。  
  队伍不够优化。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推进派出机构改革到位后,队伍明显壮大了,但是县(市、区)纪委普遍缺乏金融、电脑网络、财会、审计、法律等专业人才。而当前一些违纪案件广泛涉及金融、证券、房地产等经济领域,违纪人员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反调查能力在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执纪监督、查办案件的需要,也直接影响着“三转”的顺利推进。  
  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推进“三转”的对策与建议  
  厘清职能,增强聚焦主业的战略性。一要防止“主业不明”。要按照“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的总体要求,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坚决遏制消极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二要防止“主副颠倒”。越是到基层,纪委书记抓“主业”的精力越少,“副业”牵扯精力的现象越严重。必须坚决纠正纪委书记继续分管经济建设、社会维稳等工作的做法,让纪委书记集中精力干好主业,履行主责,“政绩”建立在群众认可的成效上。三要防止“主力不强”。坚持领导、精力、人力、财力、物力等资源向办案一线倾斜。  
  优化方式,增强执纪监督的创造性。主要是“五个注重”:一是注重快查快结。对涉嫌犯罪的及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以腾出精力和时间查办更多的案件,确保“量质兼收”。二是注重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三是注重联办联动。坚持市县联办、异地交叉办案或直接下查一级,是排除干扰、减少掣肘的关键举措。要大胆探索查办案件的新方式,避“熟”、避“嫌”,突破腐败分子精心编制的“关系网”,解除办案人员的后顾之忧,有效化解基层纪委“办案难”问题。四是注重机制创新。坚定不移地推进县级派出机构规范、有序运行。加大乡镇办案协作区建设工作力度,将分散的监督力量集中起来,克服乡镇办案力量不足这个薄弱环节。五是注重打好立体监督“组合拳”。充分运用明察暗访、信访举报、网络监督、电视问政、经济责任审计、函询约谈等方式增强监督实效,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等手段执纪问责。  
  强化作风,增强忠诚敬业的自觉性。一要果断清除“行为之垢”。只有自身过硬,才能打好铁,赢得社会公信力。对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不明大势、不识时务,自我要求不严、行为不够检点、动辄以“管人者”自居等不良作风,必须提醒教育果断清除,以防“行为之垢”带来队伍形象损害。要坚决让一些“心怀不轨”的人无空子可钻、无闲话可讲、无圈套可设。二要及时清除“精神雾霾”。少数同志对工作缺乏敬畏之心,对岗位缺乏珍惜之情,对组织缺乏感恩之意,或精神萎靡、干劲不足,或攀比心强、心浮气躁,或搬弄是非、揽功诿过,等等。这些自身存在的“精神雾霾”,虽没有酿成大错,但也是开展工作的巨大隐患,必须按“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及时清除。要时刻以“君子检身常若有过”的自省精神,严格自我要求,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完善。三要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要坚决调离。对泄露秘密、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以铁的决心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维护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  
  考核激励,增强科学履职的导向性。要紧扣考核这个“牛鼻子”,加快推进“三转”。主业是否突出,关键在查办案件上;转职能是否有效,关键在群众的满意度上。要重点把查办案件和民意测评等情况科学地纳入考核体系。要大胆探索和完善推进“三转”的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目标责任考核的导向作用,以考评促进转好、转快、转到位。(
十堰市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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