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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国企改革风清气正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邓联繁

  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雷毅的贪腐案例,看后令人震惊。从报道可知,作为一名普通的工人子弟,雷毅曾经拼搏过,从企业到政府,再从政府到企业,经历了多个岗位的锻炼;也曾经辉煌过,46岁即晋升为正厅级的国企掌舵人。然而,他在国企经营管理与改革发展中没有过好廉洁关,辜负了组织的培养和期望,教训十分深刻:必须协同推进国企改革与国企反腐,更加坚定和有效地开展国企反腐,实现国企改革的风清气正。

  国企负责人是腐败重灾区

  在我国,国企地位重要、功能特殊,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国企负责人肩负着搞好国有企业、壮大国有经济的重要使命,应该珍惜岗位,勤政廉政。令人痛心的是,雷毅不是“一个人在贪腐”。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案件查处”栏目显示,2014年8月1日至27日,共有9位国企负责人“榜上有名”,如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厚,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大连北良公司原总经理宫明程。

  雷毅等一批贪腐国企负责人的出现,反映出国企负责人监督制约机制的不给力,难以有效规制腐败风险。如2000年,时任云锡股份公司副总的雷毅到北京出差,在酒吧认识了侯某某并与其发生两性关系,不久后即包养了她并让其来昆明居住。然而,他的违纪行为并没有阻碍他之后升任云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因此,要加快建立健全对国企负责人的监督制约机制与惩戒机制,让他们不能腐、不敢腐。

  新一轮国企改革不容腐败

  雷毅等国企负责人的腐败,还反映出国企改革与国企反腐脱节的两张皮现象。换言之,国企改革与国企反腐没有同步推进,一些国企高管在国企改革中大肆腐败。如雷毅在短短的几年内,在云锡集团的配股增发、股权收购和转让、矿山劳务承包、房地产开发等业务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杨某等14人贿赂人民币共计2910余万元。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3月9日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这说明国企改革中的消极腐败现象由来已久,也揭示出雷毅等国企高管利用国企改革进行腐败的重要特点。

  从雷毅、张新华等国企负责人腐败案来看,利用国企改革进行腐败的现象比较严重。国企改革是必要的,但利用国企改革进行腐败是不允许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戏已经开演,新一轮国企改革备受关注。之前的国企改革注重“抓大放小”,今天的国企特别是央企在资金量上非常巨大、在地位上非常重要,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 务必通过改革实现更好发展。为此,不能割裂国企改革与国企反腐,而应协同推进国企改革与国企反腐,让国企改革举措体现廉政要求。否则,腐败的金额会更加惊人,腐败的后果会非常严重。

  严格规范国企负责人的薪酬、履职待遇、业务支出

  7月15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在所监管的央企中开展“四项改革”试点,即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试点,派驻纪检组试点,被认为拉开了新一轮国企改革的大幕,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掷地有声地强调,央企负责人要强化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正确对待、积极支持薪酬制度改革;除了国家规定的履职待遇和符合财务制度规定标准的业务支出外,国有企业负责人没有其他的“职务消费”,按照职务设置消费定额并量化到个人的做法必须坚决根除。

  在新一轮国企改革走上前台、央企“四项改革”试点引人注目之际,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大动央企负责人的“奶酪”,大力整肃与规范央企负责人的薪酬、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十分必要、十分及时,发出了从严监管国企负责人、深化国企党风廉政建设的强烈信号,有利于国企改革与国企负责人的“双安全”。

  近年来,国企负责人的薪酬问题一直为社会所诟病。从2013年公布年报的央企上市公司看,突出问题有四个:一是企业亏损照拿高薪,如招商轮船去年亏损21.84亿元,但一副董事长年薪为124万元。二是国企负责人的高薪与国企普通职工薪酬、社会平均薪酬差距太大,如从上市公司拿年薪的83位董事长2013年的平均年薪为84.63万元。三是不同国企负责人薪酬不平衡,如新华保险董事长康典598.09万元,成飞集成原董事长程福波则仅0.83万元。四是薪酬不透明,如有92位董事长没有公布从上市公司领取年薪情况,明显有违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高管薪酬须明示的规定。

  国企姓“公”不姓“私”,国企负责人应该尽职奉公而不是以权谋私。国企应该尽力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可以也应该建立对国企负责人的激励机制,但国企负责人不是私营企业主,不能完全靠薪酬来激励。因此,国企负责人的薪酬制度改革,特别是调整其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是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正本清源之举,有利于促进分配公平与社会公正。

  除国企负责人的高薪外,他们的“职务消费”问题也为干部群众强烈反映。一是金额高,出现“天价”现象。去年3月,中国铁建披露2012年业务招待费8.37亿元,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议。据媒体报道,一份国资委纪委通报显示,中国铁建超8亿元业务招待费,“领导职务消费是大户”。二是范围广,不论央企还是地方国企,负责人的职务消费都惊人。据报道,某直辖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在2013年下半年的职务消费总额高达1.1亿多元。三是花样多,吃、穿、住、游、体检、疗养等五花八门,乌烟瘴气。四是危害大,助长了讲排场、比阔气、一掷千金、互相攀比的不正风气,成为一些国企负责人铺张浪费、享乐行乐、奢侈糜烂、贪污腐败的温床。

  对国企负责人的“职务消费”问题,既要算经济账,更要算政治账,即立足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深刻认识其弊端,并整改到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有企业要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表率。为此,要在国企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并以国企负责人为重点,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企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从源头上对国有资产流失、不当利益输送、奢靡之风蔓延等消极腐败现象说不。

    (作者系中共湘西州委党校副校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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