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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军:严明党的纪律 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所在

编辑:肖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三湘风纪网

     纪律是党的生命,是管党治党的尺子,从严治党首先要把党的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新形势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在党内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党的纪律,最首要的是要强化纪律意识

    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是关乎党兴衰成败的生命线。党员干部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正确理解党的纪律的内在属性和重要意义,自觉强化纪律意识。

    党的纪律具有不搞特殊的原则性,必须严守。党的纪律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在于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从近年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看,一些党员干部的腐化堕落就是从无视纪律、漠视规矩开始的。有的人自恃“高人一等”,认为党的纪律对人不对己,自己可以搞特殊,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可不做,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可以做;有的甚至把规避、违反纪律视为一种特权,我行我素、置若罔闻、拥权自重,种种藐视党的纪律的行为,既败坏党的形象,个人最终也自食其果,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党员干部要认识到,党的纪律,是全体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党内不允许存在“特殊党员”,任何人都必须严格遵守、自觉维护。

    党的纪律具有违纪必究的权威性,必须严格。一万个严禁不如一个严究。现实中,对一些不守纪律的行为,在责任追究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削弱了纪律的约束力,破坏了纪律的严肃性,损害了党的公信度,使党的纪律成了“稻草人”,其直接后果是权力失去约束,腐败滋生蔓延。全面从严治党,务必要使刚性的纪律严起来、硬起来,坚持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让不守纪律者受到惩处、付出代价。党员干部要始终敬畏党纪,视党的纪律为底线、红线和带电“高压线”,绝不破坏、绝不逾越,始终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行动自觉。

    党的纪律具有不留缝隙的完整性,必须严明。我们党历来就十分注重立规矩,毛泽东同志在西柏坡立下了不做寿、不送礼等“六不”的规矩。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我们事业的成功“一靠理想、二靠纪律”,推动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习总书记对党的纪律建设高度重视,在中央纪委全会上重点强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问题。应该讲,我们党在长期发展实践中,已逐步形成了一套内容广泛、科学缜密的纪律体系,涵盖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等各个方面。这些纪律为党员干部的言行提供了遵循和依据,告诉了我们哪些事应该办,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必须报告,关键是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做事讲规矩、遇事找规矩、解决问题靠规矩的行为习惯。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党的纪律,根本上讲是要严格遵守纪律

    制定纪律就是要执行的。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不是一句空话,必须落实到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全方位和日常工作生活中去,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

    要以上率下。风成于上,俗化于下。一个单位要有遵规守纪的好风气,关键在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否则,破一次规矩,就会形成“破窗效应”。在党的纪律面前,领导干部要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真正以一个人带动一班人,以一班人带动一群人。尤其是要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及请示报告制度、“三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民主集中制等制度,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要善始善终。习总书记强调,“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党员干部一时一事守纪律、讲规矩易,要做到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守纪律、讲规矩则需要定力、需要坚守,必须以坚强的党性作保障。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党员干部要以坚强政治定力,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一种习惯、一种常态。当前,一些党员干部遵守纪律缺乏一以贯之、坚守到底的精神,上级要求紧时严一严,风头一过,就松一松;或是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不执行,必须坚决纠正。特别是对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务必严守“四个服从”、“五个必须”,做到知轻重、明是非、守分寸。

    要慎初慎微。对党的纪律心存敬畏,才会行有所“慎”。党员干部要注重提升自我修养,做到慎初、慎微、慎独。慎初,把握好第一次,守住第一道关,绝不以“一次不要紧”来开脱自己,不给自己放纵的机会。慎微,注重细节、把握小节,谨防从破一次例、接受一次吃请、收一次礼金开始,产生“温水煮青蛙”现象,做到纪律面前防微杜渐,从小事做起,从点滴抓起。慎独,既在八小时工作时间本本分分,又管好“八小时之外”生活圈,始终做到不越界线,不违底线。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党的纪律,关键是要加强刚性执纪

    严明党的纪律,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行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党纪国法权威。

    标准要严。纪律的权威不容挑战,纪律的刚性不容改变。要以从严的标准和态度,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面对一些党员干部认为吃点、玩点是小事,拿点、收点是常事,办事打点“擦边球”不算什么等不良现象,要敢于站出来、敢于较真,绝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不能怕得罪人,搞好人主义。要做到查问题一把尺子、抓问责一个调子,做到发现违纪问题,不论大小,坚决纠正、坚决查处,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让破坏纪律和规矩者付出代价。

    监督要严。加大督查力度,把党员干部遵规守纪作为“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发现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纠正的纠正,该处理的处理。注重发挥派驻机构职能作用,推进各单位纪检组长定期报告本单位遵守纪律的情况。开展常态督查,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情况,及时督促落实。要形成监督合力,坚持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法律监督与纪律监督相统一,形成疏而不漏的监督体系。

    惩处要严。坚持对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行为“零容忍”,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要抓早抓小,触犯了纪律就要及时处理,决不能放任自流。坚持“一案双查”,对于不守纪律、不讲规矩问题严重的,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深入开展以案释纪、以案说法工作,力争查处一个、教育一片、规范一方。注重发挥执纪综合效应,及时通报、公开曝光违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作者系中共长沙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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