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治公车腐败的思考

公车腐败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有效防治公车腐败必须找准问题症结,对症下药,方能收到实效。
一、公车腐败的特征及其表现形式
公车腐败,是权力腐败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领域的折射,发生在公车的配备、使用、管理、处置等各个环节,其本质是对公务车辆这一特殊公共资源的滥用和侵占。就公车腐败行为表现出的特征来说,主要有下面三种类型。
(一)公车配备与管理中的“侵权型”腐败。指的是在公车配备、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滥用公共权力和侵占公共资源谋私的腐败行为,以超范围配车、公车私用、公车私驾为典型表现形式。在实际操作中,不少地方和单位存在或明或暗的超范围配备专车现象。公车私用、公车私驾现象更是泛滥成灾。
(二)公车购置和使用中的“奢靡型”腐败。主要存在公车配备与装修过程中,以超标超编购置、添买公务用车和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为主要形式。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政府部门对外交往的范围、途径和领域得到拓展,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客观需要,也对政府部门及各级党员干部快速反应、提升行政效率提出了要求。在购置环节,一些地方以工作需要为名,大肆超编超标配备公务车辆。在使用环节,一些地方也存在奢靡之风。如无论距离长短,“以车代步”习以为常,无论事情轻重、缓急、大小,如上下班都要使用公车接送等等,导致公车消费持续攀升。
(三)公车管理使用各环节中的“贪利型”腐败。目前,公车领域的贪污腐败行为,涉及公车购置、管理、使用、处置的全过程。在公车购置阶段,一些采购人员与轿车推销员相互勾结,故意抬高购车价格,从中获取高额回扣,贪为己有。在公车管理使用过程中,部分单位对公务车辆以及司机的监管不到位,不少公车司机少加油、多开票,甚至将公车内的油转卖给其他人,从中赚取利益,或者在修理费上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偷卖配件;某些单位与司机甚至与出租车公司、小车司机勾结,私下公车出租,中饱私囊。在公车的报废与处置阶段,一些地方并没有严格按照公务车辆处置的正当途径和渠道进行公开竞拍,而是私下交易,将车辆以优惠的价格卖给单位的领导、公职人员或者熟悉的个人,使国家财产通过一定途径进入了个人腰包,这是典型的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行为,影响极其恶劣。
二、公车腐败的主要原因剖析
公车腐败的产生,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既有体制因素,也有制度因素。概括说来,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文化痼疾。传统“官本位”思想在人们头脑中根深蒂固,导致部分领导干部在公车管理中特权意识泛滥,公车腐败乘势滋生。从官员本身来讲,某些领导干部特权意识浓厚。认为配车是体现自己官员地位与身份的象征,为保持自己那份凌驾于众人之上的虚荣心,以实际行动维护与强化着“官本位”观念。而部分单位的一般公职人员,眼见领导干部享有专车待遇,产生不平衡心理,出门办事必要公车,甚至到了无车不出门的地步,客观上也助推了机关单位车辆越来越多,崇尚奢华、追求档次。
(二)制度漏洞。有关公车配备使用管理的制度设计存在严重缺陷,制度执行又有严重偏差,致使一些公车腐败现象乘隙生长。而制度设计之所以产生严重缺陷的根本原因,并不在于设计者的知识和智慧短缺,而在于改革者是既得利益的受惠者,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在这种对自身既得利益的维护和剥夺的“左右手互搏”中,很难保证公平正义的原则能够坚持到底,最终天平会自然向维护自己既得利益的一侧倾斜。
(三)机制弊端。监管意识缺失,监管渠道不畅,监管主体不明,导致对公车使用管理的监管机制建立滞后,公车腐败乘乱频发。受“官本位”、领导至上等观念的影响,对公车腐败行为的监督乏力一直是公车治理的软肋。监管意识方面,领导干部受“官本位”、特权意识等观念支配,明明知道是违规违纪行为,也都会以工作需要、别人都这样等借口为自己开脱,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缺少自律与接受监督的意识。一般群众,对领导干部违规配备专车、公车私驾等现象都已经司空见惯,熟视无睹,心理麻木,普遍缺乏监督的责任意识。监管渠道方面,公车配备、购置、使用、管理的全过程没有纳入公众视野。相关领导、工作人员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致使监督无从施行。监管主体和措施方面, “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群众监督太虚,舆论监督太弱”的现象,在公车的监管上普遍存在,没有明确对公车使用管理各环节行使监督权的专门机构。作为公车使用主体的公务人员,一方面享受着使用公车的实际利益,一方面担心监督触怒领导影响仕途升迁,容易对一些公车腐败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监督主动性、自觉性、积极性、公正性大打折扣。近年来,随着网络媒体的迅速发展,网络监督迅速成为监督的重要力量,但是对公车腐败的治理而言,仍然只是治标而达不到治本的目的。监控的主体网络没有确立,群众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不够,是公车腐败行为屡屡发生甚至成为常态的重要原因。
(四)惩处乏力。对违反规定使用公车的查处打击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违规行为被查处的机率偏小,腐败成本甚微,公车腐败乘机而生。长期以来,执法执纪机关对违反规定使用公车的单位和个人惩处意识不强、惩处措施过轻,公车腐败成为一本万利的“美事”,成为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竞相效仿的常态化行为,这也是公车腐败泛滥的重要原因。相比之下,一些西方国家在违规使用公车的惩处上,比我们就严厉得多。
三、有效防治公车腐败的对策建议
彻底防治公车腐败,必须从深化公车改革入手,逐步规范公务用车审核审批行为,减少公务用车配备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违纪事件,建立健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长效机制,最终实现公务用车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和精细化目标。
(一)坚持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逐步破除“官本位”的思想观念。“官本位”的思想观念,是传统社会官僚主义的体现,与现代社会追求民主法治的进步思想背道而驰,也与我们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精神不相符合。必须要不断发展和完善民主以及相关的制度和保障机制,树立依法治国与依法行政的观念,强调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让领导干部无法凌驾于法律和制度之上,避免或者杜绝特权意识和特权行为。
(二)强化制度的规范化与设计的合理性,切实创新对公车的配备、使用和管理。要探索制定全国统一的公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实现全国上下统一标准,避免各个地方各行其是,乱象纷呈。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要追求制度的科学合理与可操作性,对各地行政机关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公职人员一律明确标准,不让某些人有可趁之机,钻制度的漏洞,打政策的擦边球。要加快公务用车消费的公开力度与进程,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尤其要注重公车消费情况的信息公开。通过信息公开,控制公车支出,让公车腐败在阳光的暴晒下无所遁形。对公车支出的控制,要突出三个方面。一是实行总量控制,以往年的支出为标准,冻结公车支出费用的增长,减少或者控制增长速度;或者根据工作需要,行政机关进行用车量计算,然后在总数上予以控制,在总数控制的基础上,实行各部门包干。二是控制车的配备。要严格控制专车,按级别配备专车,控制用车标准。要控制管理权限,将所有机关公车集中管理,各部门用车需要申请。对来访的宾客,则由专门的接待用车接待。用车单位和集中管理按用车数量、里程数结算费用。要控制使用范围。变内部集中管理为公开管理,公开专车配备使用信息,可考虑将全部公车印上醒目的公车标记,对公务用车实行打卡和监督制度,做到把每一辆车每天的行踪如实记录在案,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强化监督意识,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和完善监督机制。要通过宣传,让所有公务人员、社会大众知晓公车腐败行为的丑陋性、危害性,强化领导干部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车的自律性,激发广大社会群众参与监督的责任感。要鼓励监督,制定出台针对公车腐败行为的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上级、同级、下级、群众以及媒体等各方面的监督积极性,营造人人参与监督、人人敢于监督的浓厚氛围。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落实公民权利,让公民享有对领导干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与“问责”的权利,由公民自己通过人大、司法等多种渠道来启动对滥用权力的官员问责程序,真正将公车置于社会大众的监督视野之下。
(四)加大惩处力度,提高违规使用公车的代价。借鉴西方国家以及韩国、澳门、香港等地的成功经验,严格执行关于公车管理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对超编超标配备专车、违规使用公车等行为的惩戒力度,对违规使用造成的经济损失加倍追缴,对公车腐败嫌疑人进行立案调查,对公车腐败的违规者依纪严究、依法严惩,充分发挥惩处的警示和教育作用,达到震慑人心、整肃风气的目的。(作者系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研究室 陈政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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