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严查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编辑:肖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三湘风纪网

    基层党员干部直接面对群众,他们身上发生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往往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破坏党群干群关系。近年来,长沙市注重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办有影响的大要案件,又严肃查纠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加大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和执纪问责力度。

    开门听意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着力打造“阳光纪检”,完善各类信访渠道,认真听取、收集、查办和反馈反映基层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三转”和内设机构调整后,及时在长沙廉政网、《长沙晚报》等媒体公布了市本级和9个区县纪委信访部门的最新联系方式,包括举报电话、举报网址、来信地址及邮编等,安排专人接访、阅信、接听举报电话。在市纪委官方网站开通纠正“四风”监督举报直通车,一年来,共受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50余条。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4690件,同比增长27%,其中近八成是反映基层问题的信访件。无论事大事小、线索是否具体,只要是群众实名反映的问题都坚持做到每件信访都有登记、每条线索都有去向、每个事情都有回音。一方面对上级纪委转交的反映基层干部“四风”和腐败问题及时进行直查快办,另一方面完善了对下级纪委的督办交办制度。今年以来,对在“直通车”栏目反映的数起基层干部在执法中徇私偏袒、违规操办婚丧喜宴、参与打架斗殴等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查处和曝光。通过定期通报典型案例,形成了浓厚舆论氛围,争取了群众拥护和参与,增强了群众对纪检机关反腐败工作的信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线索大排查,汇集案件查办合力。深化“三转”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协作配合,注重整合内部资源力量,切实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研究和协调解决问题线索查办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升工作合力。对近五年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按照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和了结五类方式,实行分类处置。出台制度,明确问题线索收集、转办、督办、统计、上报的职责和程序,定期组织信访、党风政风监督、案管和相关纪检监察室一同研究问题线索,确保从信访举报到查办处理的全过程信息共享、协调一致。充分发挥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出台《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等多项制度,通过定期召集反腐败协调会议,进一步完善了对相关腐败问题线索共享、移送、协作等互相配合的工作机制,努力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增强了反腐工作合力。

    监督全方位,剑指各类具体问题。“三转”以来,市纪委改进监督方式,提倡和引导发挥民主监督、审计监督的优势,强调实现纪检“监督的再监督”的职能。一是强化基层民主监督。在基层党务工作上,会同组织等部门,明确要求村组的重大事项、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必须征求群众的意愿,经村级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向村民公开,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为推广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基层民主管理监督,督促有关部门打造长沙“阳光三农”网络服务平台,零距离传递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受理群众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的举报和监督。督促镇村一级基层纪检组织对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保证民主监督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审计监督。结合群众对农村“三资”管理反映较多的现象,注重借助审计的力量,对农村财务进行定期审计,村干部任期届满及离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向村民公布。浏阳市、宁乡县等地还探索对村级财务进行联片交叉开展监督检查,检查不求“大而全”,而是专门盯住那些问题线索反映比较集中的镇,在镇里又选择问题最多的一个村,通过“地毯式”上门走访听意见、逐笔清查“惠农”资金的实际去向和用途等方式,做到去一个地方就把一个地方的问题查深查透,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组织查处。三年来,全市共查处41名基层干部挪用、侵占“惠农”资金等案件,追回涉案资金970余万元。三是强化纪检监察执纪监督。突出纪检监察“再监督、再执法”的职能,改进监督执纪方式,将发改、民政、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纳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明确上述部门在各自管辖领域内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具体工作任务,督促各职能部门加强对清欠农民工工资、基层财务监管、农村公共资源建设招投标等事项的执法和监管力度。三年来,共督促有关部门为11余万名农民工追回拖欠的工资近8000万元;2014年,对群众反映强烈的3处因相关部门执法监管工作不力、互相推诿,造成小区建成入住多年,业主一直不能办理房产证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包括已调离工作岗位的原经办人)均进行了严肃追责;对岳麓区某村在未取得国土、规划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建设新办公楼,经有关职能部门制止未果的问题,基层纪检组织及时跟进,对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相关干部进行问责并通报,对规范全市基层公共项目依法依程序建设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执纪强力度,严查基层腐败案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大对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不断督促基层党委、纪委落实责任,达到正风肃纪,拔除“烂树”,保护好基层“森林”的目的。一是把握执纪重点。管好重点时段,针对村支“两委”改选往往问题反映较多的现象,市纪委出台了专门意见,督促指导各区县出台严肃换届纪律的实施方案,并开展监督检查。2014年,先后对长沙县江背镇古井村、五美社区部分党员送烟拉票贿选以及宁乡县花明楼镇靳江村计票员私自涂改选票等违纪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盯紧重点对象,把区域发展较快、征地拆迁任务较多的城郊结合部镇村作为重点区域;把基层管钱管物管项目以及具体负责分配、审批的单位作为重点部门;把长期在一地任职的村支“两委”成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以及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作为重点关注对象。查处重点问题,针对当前“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表现形式日趋隐蔽、发现查处更加困难的现实情况,改进明察暗访手段,调配力量,从各乡镇抽调人员,统一调配,进行异地交叉监督检查,集中力量发现和查处贪污受贿、执法徇私、与民争利、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无论事大事小,只要违规违纪、侵害群众利益,就严肃处理,决不姑息。2014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村干部贪污贿赂案件23起、43人,涉案违纪总金额达1371万元,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雨花区同升街道白田社区书记、主任、支委委员等人共同贪污拆迁款,以及高新区金南村支部书记、主任违规发包工程、收受贿赂等窝案进行了查处,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二是突出抓早抓小。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从干部一言一行抓起,平时注意各种苗头性、倾向性动向,做到早打招呼、多扯袖子,通过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及时提醒、及早纠正,对一些越过纪律防线的轻微违纪问题,及时跟进问责,发挥警示作用。通过抓早抓小,不但及时疏导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妥善处理和化解基层矛盾,又体现了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要求,防止小错变成大错、小案变成大案、违纪变成违法,造成严重后果。三是坚持“一案双查”。长沙市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担当,对“四风”问题突出、处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不力的基层镇村、部门和单位,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又严格追究所在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同时,强力推进乡镇纪委的“三转”,明确乡镇纪委书记必须专职化,不得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把职责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针对基层纪委干部多是土生土长,查办村干部时常出现“熟人办案”的问题,特别强调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在纪检体制改革中,不断探索建立乡镇纪委异地交流任职、分片交叉办案等机制,摆脱人情因素的干扰。  中共长沙市纪委)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