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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三突出” 实现“三促进”

编辑:肖艳 发表时间:2015-08-14 16:54 来源:三湘风纪网

——我省加强高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有成效

 

    我省目前共有普通高等学校109所,其中本科院校36所,专科和高职院校73所,教职工9万多人。过去,高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基础较差,力量较薄弱,监督作用没有有效发挥。近年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监察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检查,狠抓落实,将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作为高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全方位规范高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进一步推动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突出制度刚性,促进组织完备

    规范组织设置。因一些历史原因,部分高校过去在纪检监察组织设置上存在种种“乱象”:有的高校只设纪委没有监察机构,极个别高校甚至没设立纪委;有的高校纪委没有按期换届,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随意设置等。目前,依据文件要求,形成了一系列“硬杠杠”,明确了纪检监察组织领导班子职数,本科院校纪委设委员7-9人,其中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高专和高职院校纪委设委员5-7人,其中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今年上半年湘南学院纪委换届时,原方案中新一届委员设置未达到标准,当即进行了纠正。明确了校纪委任期、换届方式、领导体制和纪委书记职务排序、纪委副书记职级、内设监察机构设置等问题,让各高校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同时,要求高等学校直属单位设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一般应设纪检委员。湖南商学院配齐了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员队伍,设纪检员20名、聘任特约监察员3名。加强干部配备。明确了高校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的配备标准,高校在编在职教职工总数在500人以下的,配备除纪委书记外的专职纪检监察干部3名;总数在500-1000人的配备3-5名;总数在1000-3000人的配备5-7名;总数在3000人以上的配备8名。按此标准配备,各省属高校在2013年共配备358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的基础上,可增加高校专职纪检监察干部140名左右,增长幅度达到40%。湖南师范大学在今年职数编制消化压力大的情况下,为校纪委、监察处增加1名编制,为二级学院树达学院、附属中学、附属湘东医院分别配备了专职纪委书记。拓展组织形式。为积极探索高校纪委书记履行监督职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将选取8-10所左右本科高校进行试点,特聘一批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校纪委书记担任省纪委驻校纪检专员,让他们在履行高校纪委书记岗位职责的基础上,代表省纪委督促所在高校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对所在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发现重要问题直接向省纪委及时报告。聘驻纪检专员受邀参加省纪委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必要时列席省纪委常委会议,每年年底向省纪委书面述职报告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并实行定期的日常工作联系制度。试点成熟后,根据实际情况扩大在高校的聘驻范围。

    二、突出聚焦主业,促进履职尽责

    明确职责定位。针对过去部分高校纪检监察组织职能弱化、定位不准、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旗帜鲜明地要求其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通过统一规范职能,各高校纪委、监察机构从以往的“眉毛胡子一把抓”变为攥紧“拳头”,集中在监督、执纪、问责上发力,专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重点监督同级党委会及其成员,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决议、决定、工作部署贯彻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高校招生、基建、科研经费等重要岗位、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三重一大”事项,抓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组织履职机制,督促高等学校纪委书记以主要精力从事纪检工作,工作分工情况由省委教育纪工委备案,并规定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一般不得抽调或安排从事与纪检监察无关的工作。经清理,对12所校纪委书记分管科研、学科建设等业务工作的本科高校,均已限期进行整改。建立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联席会制度,由校纪委书记主持召开。按照新的制度规定,湖南中医药大学、南华大学等高校均制订了该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列席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和选拔任用干部必须书面征求校纪委意见等明细办法,各高校纪委、监察机构相应健全了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办案震慑。过去有的高校纪委几年没有自办过一个案件,也没有盯紧招生、工程建设等腐败易发地带,没有形成应有的震慑,成了一种摆设。在纪检监察工作新常态下,为强化办案职能,加强了对高校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实绩的考核和履职情况的经常性检查。去年下半年,省纪委联系高校的第四纪检监察室、省委教育纪工委对省属高校近五年办案情况进行了摸底统计,进一步加强督促和指导,省属高校纪检监察组织2014年办案数较2012年、2013年有了大幅度增长。邵阳职业技术学院纪委今年查办1起招生违规案件,4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湘潭大学纪委、监察处查办校医院私设小金库案,处分了5名干部,校内震动较大。

    三、突出基础保障,促进素质提升

    选优配强班子。部分高校纪检监察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中存在“两多四少”的状况,即年龄大的干部偏多、安置型干部偏多、干部配备少、办案人员少、年轻干部少、干部交流少,制约了高校纪检监察组织作用的发挥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为解决这一突出问题,强化高校纪检监察组织人才保障,各级纪委和组织部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按照高校领导干部任职资格的有关要求,重点选好配强纪委书记。近年来,在高校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上,坚持了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省纪委、省委教育纪工委按照干部管理层级,牢牢把住了高校新任纪委书记、副书记的“入口关”。优化队伍结构。对高等学校纪检监察干部应具备的学历、工作经历、专业背景等作出要求,就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交流轮岗、教育培训、作风建设等作了具体规定。近年新选任的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都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大多是熟悉经济、金融、财会、审计、法律等知识的专业人才。按照分级分类和全员培训原则,省纪委对新任的高校纪委书记进行了初任培训,并在“三转”等专题培训中注重培训高校纪委书记;省委教育纪工委组织高校纪委副书记、监察机构负责人和其他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了数次培训活动;选取了多名高校纪检监察干部到省纪委机关和省委教育纪工委挂跟班学习。提升工作保障。切实提升高校纪检监察组织工作条件的保障水平,要求各高校对办案业务经费根据办案工作开展情况予以保证,并依照有关政策全部落实了高校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补贴。各高校在办公用房、办案设施上给予了优先配备,今年普遍增加了对学校纪检监察组织工作经费的预算。湘潭大学对纪检监察办案经费实行专项预算,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业务培训,去年底该校在总体压缩办公用房的情况下,给校纪委增加了1间信访接待室和案件谈话室。   (中共湖南省纪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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