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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纪律挺在前面 落实好监督责任

编辑:肖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三湘风纪网

   2015年以来,株洲市天元区纪委监察局按照党章和“三严三实”要求,找准全面从严治党的定位,聚焦中心任务,转变思想观念,以啄木鸟精神,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

   一、围绕责任,转变职能

    建立“责任链”抓知责。出台《中共株洲高新区工委、天元区委常委会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五个一”要求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全区各级、各单位制定本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细则》和各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分工。并将落实“五个一”任务建立督查时间表,实行“销号式”管理。全区16个党委(党组)向区委递交了党风廉政责任状,形成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权责对等,履责到位。区纪委将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作为自身的主体责任,每一位区纪委常委都对应协助工委、区委班子成员和管委、政府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

    念好“紧箍咒”抓履责。严巡视悬利剑。在4月下旬到5月上中旬由区纪委书记金勇带队分成两个组下到辖管的镇、街道、区直部门和企业,通过翻阅资料,看现场,听汇报和约谈等方式,了解各单位全会布置工作和“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严报告甩鞭子。在加强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方面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制度:一是例会制度。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召开纪委例会,会上各镇、派出纪工委、纪检组和科室负责人口头汇报月度工作。二是定期报送工作总结。除例会工作总结,在半年和年终,各镇纪委、派出纪工委、纪检组将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分别于6月底和12月底前向市纪委报告半年和全年工作情况。三是不定期报告科室工作情况。各镇纪委、派出纪工委、纪检组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具体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向区纪委各对口室处进行工作报告。

    调整“变压器”抓聚责。一是结合实际,对内设机构及人员配置进行了优化整合。调整后,着重突出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充实一线办案力量,委局机关共有编制18人,直接办案人员12人,占总编制66.67%。将党风、纠风、执法和效能整合为党风政风室,干部室增加负责对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的职责。二是通过职能归并、效能整合,形成了精简高效的工作机制。每项工作都有三名同志协作配合、对口负责,即一名分管常委(或副局长),一名室主任,一名工作人员,同时每位同志兼做两到三项工作。三是体现了干部配备原则。书记、副书记人选以上级纪委提名为主,常委、室主任人选以区委提名为主。

    通电“高压线”抓问责。对元旦期间查纠出来的作风问题进行追责时,除对相关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和扣减绩效处理外,同时对相关单位的“一把手”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进行了问责。通过开展“重点督查、节点督查、点穴式督查”,严查管辖范围内“四风”方面的问题,已查处违反工作纪律14人、公车私用3人,公款吃喝10人,工作日中餐饮酒5人,工作时间出入休闲娱乐场所2人,大办婚丧喜庆事宜1人;共实施责任追究6起,给予党纪处分1人次,诫勉谈话21人次,提醒谈话7人次,被纪委书记约谈14人次,责令书面检讨12人次,交由基层纪委处理3人。截至6月,领导干部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事项9项,上交红包礼金11.5万元。

    筑好“铁篱笆”抓案件。一是坚持有案必查,问题线索“零积压”。凡是群众举报都及时受理,凡是具体线索都认真核查,截至2015年6月中旬,天元区纪委已经立案7件,给予党纪处分6人,政纪处分2人。委局办案人员作为主办工作人员,参与市纪委“4·16”专案组,同时积极协助市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查办案件。二是坚持“出格”就打,小事小节“零容忍”。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2015年天元区纪委党风立案首开先河,在目前查处的7件案子中,有一件是因公车私用行为被党纪立案,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引起了强大震慑。三是坚持冒头就纠,苗头倾向“零放过”。将教育挽救干部贯穿于执纪办案全过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二、围绕中心,转变方式

    用办案的思路抓作风建设。根据市纪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纠正“四风”问题监督检查专项活动的通知》、《关于“五一”、端午假日期间纠正“四风”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由党风室牵头,组建了三个暗访行动小组,以办案的思路和手段统领全区作风建设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全面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关于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行为。监督检查的方式突出高密度、高频次、全覆盖特点,变间歇式监督为连续式监督、变选择性监督为全覆盖监督、变突击式监督为常态化监督。自元旦至今,共开展集中行动和分组行动共计28次。与此同时,区纪委常委紧密联系公安、交警、工商、税务、财政、审计、国资等相关职能单位,积极开展专项活动的跟踪督办工作,全程参与各责任单位的检查行动,督促各单位及时上报检查情况和数据。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弛而不息正风肃纪,强化不敢、知止氛围,以优良的党风带动民风社风。

    用项目化管理抓责任落实。按照2014年市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实行项目化的思路,天元区纪委监察局将党委和政府领导“主体责任”的落实工作进行项目化管理。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区纪委监察局在区委常委会及区政府常委会上的动员,全区26位工委委员、区委常委及区政府领导每一位都确定了一项今年主抓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每一个区直部门同样确立一个主抓的党风廉政工作,由单位一把手任项目负责人。所有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一个项目、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建立项目化管理模式。项目审批表和项目方案交区纪委党风政风室备案,同时,区纪委将以督查的形式对各项目的工作台账、工作成效督促推进。

    用分级的方式抓信访效率。区纪委信访室依据“新规程”及“初访分级制”等文件精神,采用“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对业务范围内的检举控告,严格按规程办理。属于上级管辖范围的,及时向上级报送;属于本级管辖范围的及时进行移送和转、交办;属于下级管辖范围的,转送到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截至6月,区纪委信访室共接待来访人员43人次,受理信访件29件(市纪委转办信访件24件),其中业务范围内24件,业务范围外5件(上级转办)。

    用督促检查抓学习教育。2015年3月,区纪委编制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资料一套(含5个专辑),印制400套共2000余册,发放到全区各单位,县处级领导和各部门一把手,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资料学习情况检查方案》,将在6、7月开展学习情况督查,确保学习活动有成果、出效果。近期,还将推出“从严治党”板报。

    三、围绕担当,转变作风

    纪委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建设放在了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

    打造忠诚之师。一是建立了干部的准入、任免制度。明确了新进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的政治条件、自身条件,注重选择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干部的提名、任免和调动,一律实行必要的考察、审批或备案管理制度。二是建立了干部培训体系。落实了例会制度和学习培训制度,举办了关于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执纪办案业务、纪检信息撰写等专题学习培训班,坚持半个月对全区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一次。

    锤炼干净品德。一是签承诺,严纪律。2015年上半年,全区41名纪检监察干部在《严明四项纪律、落实“十六个严禁”承诺书》上签字承诺严守纪律,谨遵“十六个严禁”。坚决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二是狠训话,严警示。在平常的例会和案件分析会中,委局主要领导和科室主要负责人会根据案情警示纪检干部,书记和副书记还不定期地约谈委局干部,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或苗头性倾向“板起脸”来批评,及时制止。三是下基层,接地气。2015年6月初,区纪委全体领导干部到对口帮扶的三门镇松柏村进行了帮扶慰问,领导干部再次深入到昔日交的“朋友”家中作客,也给村部送去了健身器材和其他慰问品。

    铸就担当队伍。一是严肃审查工作纪律。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审查办案程序,严明审查工作纪律,严禁以案谋私,坚决查处违反审查工作纪律的案件。截至目前还未出现违反审查工作纪律的案件。二是建立完善干部的监督考核机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履行监督职责,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程序,对于纪检干部在作风方面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提醒、诫勉、问责方式处理。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涉及违纪违法的问题,坚持零容忍处理,绝不姑息、绝不护短。经查证属实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调离纪检干部岗位。要进一步改进考核方式,按照统一规范、从严管理、注重实绩、简便易行的原则,注重平时考核,坚持平时考核结果反馈机制,主管领导定期与干部谈话,及时反馈平时考核结果,年终由区纪委常委会对考核结果定等,作为提拔、任用、奖惩纪检监察干部的依据。  (作者系中共株洲高新区纪工委、株洲市天元区纪委书记  金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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