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把党的群众路线 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

编辑:肖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三湘风纪网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路线,也是党所有工作的生命线。党发展壮大的历程,是一部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的生动历史;党长期执政的历程,是一部为了群众、服务群众的鲜活历史。纪检监察工作作为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性质和地位决定了必须自觉坚持群众路线,切实贯彻群众路线。

    一、密切联系群众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一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崇高信仰始终是我们党的强大精神支柱,人民群众始终是我们党的坚实执政基础。只要我们永不动摇信仰、永不脱离群众,我们就能无往而不胜。”这是对党的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对党的未来走向的深刻揭示。新形势下,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大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充分发挥自身的政治优势,始终坚持好、运用好群众路线这一最大工作法宝。

    纪检监察机关要做群众工作的实践者。纪检监察工作和群众工作是一脉相承、一体互通的。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纪检监察机关就必须在党委、政府对群众工作的决策部署上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行动、第一时间落实、第一时间见效,切实把做好群众工作当成一种政治责任、一种行动自觉、一种性情所至。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必须确保政令畅通,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做到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协调推进。要放下架子、迈开步子、带着脑子,深入社区、深入群众、深入现场,在一线了解真实情况、在一线收集社情民意,在一线磋商解决办法,严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开展工作、锤炼作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纪检监察机关要做群众工作的推动者。党章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决定了纪检监察机关不能“独善其身”,而要“兼济天下”。 纪检监察机关既要自身积极践行群众路线、做好结合文章,也要督促他人密切联系群众、注重统筹兼顾。要通过对群众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干部思想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机制运转不畅的难题、及时丰富帮扶群众活动的主题。抓好群众工作,要有一抓到底的勇气和决心,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帮扶措施不打折、服务群众不拖延,以强大合力推动群众工作整体水平提升。

    纪检监察机关要做群众工作的先行者。“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是纪检监察干部角色的定位,这就意味着我们不能一味地做维护纪律的“冷面侠”,还要做心系群众的“柔情汉”。要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出发,做联系群众的先锋、做服务群众的表率,面对差异,带着真情实感,拉近与群众心理距离;面对困难,拿出真招实干,解决群众现实问题;面对突破,坚持真管实查,确保群众得到实惠。要通过一件件实事、好事,在群众中树立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权威和为民形象。

    二、紧密依靠群众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保障

    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工作报告中提出:“紧紧依靠人民参与支持,使群众监督无处不在。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民意所致、民心所向。我们的工作必须为了人民、植根人民、依靠人民。”由此可见,进一步强化人民群众是反腐败主体的理念,发挥其主力军作用,是打好反腐攻坚战的制胜之道。

    细察群众“脸色”,请群众把脉工作。人民群众是从身边的“小事”、“小节”来评价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的,对发生在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感受最直接、最具体、最深切,也最为痛恨。纪检监察工作思路对不对,方法科学不科学,有没有好的成效,是不是让群众满意,从群众的一言一行上便可洞察。纪检监察工作要请群众 “把脉”,诚心诚意欢迎群众提意见、挑毛病,从群众呼声中找差距、找问题,方能扫清工作的盲点,找准工作的重点,集中力量解决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纪检监察干部要视群众为亲人、为朋友,始终与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想问题、办事情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多想想老百姓的感受,多想想老百姓的冷暖,多想想老百姓的所思所想,坚持民有所盼、我有所应,设身处地为群众办实事,才能密切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

    善借群众“眼睛”,请群众参与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如果没有社会参与和群众支持,仅靠纪检监察机关单打独斗,是难以取得实质性成效的。人民群众人数多、视觉广,分布在社会的各个层次、各个岗位、不同领域,这些特性使人民群众的监督覆盖社会的各个角落,无论是违法违纪行为,还是权钱交易伎俩,都逃不过群众雪亮的眼睛。各级各部门不易发现、纪检监察机关也难于掌握的情况,通过人民群众的“火眼金睛”,通过人民群众的举报,才能获得信息和证据,人民群众的监督是最有效的监督。反腐败必须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善于借助“群众的眼睛”,让人民监督权力,让群众监督官员。此外,纪检监察机关还要密切关注社会舆论特别是网络舆情,快速收集研判,并对其中的案件线索及时调查处理。特别是在群众反映问题相对集中的工程建设领域、惠民政策落实、惠民资金发放等领域,主动出击,积极排查案件线索,及时发现问题,掌握第一手资料。

    巧用群众“耳朵”,请群众投身反腐。“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人民群众是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直接受害者,听到的是“原生态”的声音,更易掌握基层较为真实的情况。纪检监察干部人少事多任务重,其特殊的身份和所处的工作环境注定有时候难以听到真话,难以及时掌握全面的情况,必须借助群众的“耳朵”。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放下身段,主动深入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掌握的有关当事人的社会关系、活动范围、人际交往和个人活动往来等信息,全面搜集涉案的直接证据或间接证据。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反腐败斗争中来,请群众主动搜集和提供线索特别是负面信息,必要时还可以让群众充当业余“侦察员”,探听涉案隐情,协助办案。

    三、维护群众利益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最终归宿

    王岐山同志在河南调研时指出:“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不正之风和腐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之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基层党组织要深刻领会中央精神,把准方向、迈出步伐、由浅入深、由易到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维护群众利益。”这充分说明,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确保人民群众始终心向党和政府,是纪检工作的一个基本目标。偏离了这个目标,工作就会失去存在的意义和价值。

    营造优质高效的发展环境服务于民。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真正做到与中央、省委认识一致、要求一致、行动一致,切实增强抓好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和深入推进党的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优化政风行风作为营造优质发展环境的关键节点,充分运用执法的再执法、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等措施,教育、鼓励、督促政府部门改进服务作风、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平台,在阳光服务中多些举手之劳、少些搪塞之词;多些敬业精神、少些懈怠情绪;多些为公意识、少些利己思想,逐步构建文明的服务行为、规范的服务流程、人文的服务氛围,使群众增加满意度,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开展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护利于民。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以实际成效回应群众的期待。始终从群众关注的、反映强烈的社会难点、焦点问题抓起,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在改革进入关键期,矛盾诉求呈现多元化的新形势下,要紧紧围绕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教育收费、医疗服务、社会保障、涉法涉诉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狠抓不正之风的纠正提振党性、以保障惠民政策的落实温暖民心。

    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取信于民。彰显纪律严明、维护公平正义是保持党的纯洁性、提升政府公信力、增进群众信任感的基准所在。群众利益无小事,党员违纪非小节。要严格执行纪律,严肃责任追究,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权谋私等问题,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抓作风、严党纪,切实解决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调动大多数人的积极性,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坚持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腐败问题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维护群众利益的最重要、最有力、最直接的手段,在尊重事实、依据法纪的前提下,强化责任追究,以实实在在的反腐成效体现党纪国法的威严,强化群众感情的认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作者系中共湘潭市雨湖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赵波)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