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落实监督责任关键在于正确行使“五权”

编辑:肖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三湘风纪网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这既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立足于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着眼于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发出的最强音,也是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担当责任发出的动员令。纪检监察组织只有把全面落实监督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才能体现担当、不辱使命。

    落实监督责任,关键之一在于正确行使“否决权”。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违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行为如何来坚决抵制,关键是用好否决权。一是用好“会议事项否决权”。在党委(党组)会议讨论研究相关事项时,作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检员)必须明确发表自己的意见,如果研究事项属违反相关制度规定的,必须提出反对意见,进行抵制和否决。二是用好“干部人事否决权”。在选拔任用干部方面,组织人事部门需事先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对存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问题的人选实行一票否决。对轮岗交流到重要岗位的一般干部也参照执行。三是用好“重要节点否决权”。在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端午等重要节点来临时,作为纪检监察组织要及时跟进,加强对包括党组成员在内的全体干部相关纪律规定的重申和宣传。对于某些干部在福利发放等方面提出的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符的想法和建议,必须及时表明态度,坚持原则。

    落实监督责任,关键之二在于正确行使“建议权”。纪检监察组织承担协助党委(党组)抓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的重要职责,要当好党委(党组)的参谋和助手,就必须严格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并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及时向党委(党组)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一是履行专项整治建议权。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新问题,建议党委(党组)在完成上级“规定动作”的同时,针对当前本地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适时开展“自选动作”,通过全员自查自纠,排摸重点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落实重点帮教,实施重点整改等措施,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二是履行建章立制建议权。按照系统构建、源头治理、常态长效的思路,进一步完善作风效能督查问责办法,构建常态化的正风肃纪工作机制;通过建议建立家属涉商备案制度、节后全员零报告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分类分层分岗的廉政约谈制度等,进一步强化对干部的全方位立体式监管。三是履行宣传教育建议权。要建议党委(党组)进一步加强对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党纪条规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等工作支持力度,拓展深化“一把手”讲廉政党课、廉政知识测试和新任领导干部集中廉政培训等各项机制;以廉洁文化“六进”和“新三进”为契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不断丰富以“德孝廉”为主题的本土廉洁文化,切实发挥好宣传教育的教化引导和精神激励等功能,着力构建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

    落实监督责任,关键之三在于正确行使“报告权”。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是其必须履行的一项职责。履行好报告工作职责,关键是建立好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以确保纪检监察组织能正确行使报告权。对此,一是建立信访案件查办工作报告制度。区纪委通过“金纪工程”,以案件报表的形式给市纪委报告本级纪委当月受理的信访数量、立案数量、给予党政纪处分等情况。同时,对查处的重要案件和采取纪律审查措施情况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争取上级纪委的支持。二是建立专项治理工作报告制度。对安排的阶段性专项工作,全区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向区纪委、区纪委向市纪委随时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做到事事有报告、件件有反馈。三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及时制定《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出台《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每季督促、半年检查、年终考核,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纪(工)委、纪检组必须全面报告本级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落实好监督责任,关键之四在于正确行使“督查权”。作为纪检监察组织主业中的主业,如何用好督查权尤显重要。一是聚焦主责抓监督。根据“三转”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回归主业主责,聚焦执纪监督,关键就是要对主责单位、主责人所承担的牵头落实工作进行严格督查,强化作为“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角色定位。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责是对同级责任主体的牵头督查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提醒协调并督促所属或派驻单位保质保量完成好督查工作,至于何时检查、以何种方式检查等均不参与,但督查结果必须报告纪检监察组织,并对相关督查结果进行定期通报。同时,纪检监察组织对主责部门和主责人的督查情况可进行再督查。二是突出重点抓监督。盯住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抓好监督。凡是上年度案发的单位、群众信访问题多、上年度“三述一评”得分低的单位为必巡查单位;凡违反财经纪律、监管制度落实不到位、审计建议整改不力的单位为必巡查单位;凡资金流量大、工程项目多、民生热点多的单位为优先巡查单位。三是创新方式抓监督。管用的监督就是有效监督。通过综合运用专项监督、突击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通报曝光等方式,盯紧不落实的事,问责不落实的人,追究不落实的责任。

    落实监督责任,关键之五在于正确行使“问责权”。严格的责任追究,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新常态下督促“两个责任”落到实处的“撒手锏”,必须要牢牢“盯住”三个关键,在“严”字上下足功夫。一是盯住“四风”问题严问责。去年来,区纪委共开展了狠刹公款奢侈浪费之风、清理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等工作,先后开展作风问题明察暗访12次,下发通报12期,处理相关人员3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人。二是盯住经济责任严问责。重点加强对征地拆迁、拆违控违、村集体“三资”、专项资金等领域的监督检查,去年组织对府坪街道、区经管局、区委机关事务办等6家单位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进驻巡查,完成资金审计2468、47万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去年区本级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138件次,立案25件,结案2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5人,其中查处科级干部2人,给予撤职以上处分5人,并对所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落实“两个责任”不力予以了追责、三是盯住群众呼声严问责。群众之事无小事。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区纪委始终把维护党的群众纪律放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建立健全舆情信息工作制度和督办机制,做到了收集、分析、督办、反馈“四个及时”。十八大以来,共对5名因处置不当引发群众强烈不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了追责,较好地维护了武陵干部形象,为形成武陵区独特的“五零”现象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作者系中共常德市武陵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姜胜国)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