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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抓早抓小机制

编辑:彭超雄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惩治腐败要“抓早抓小”,有病马上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但基层实践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在建立“抓早抓小”机制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上有误区,工作合力不强。落实主体责任认识上存在偏差,责任担当意识不强。二是制度设置不完善,部分规则制度过于原则,缺乏具体的技术支撑,执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三是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不彻底不到位,与挺纪在前、抓早抓小要求不相适应,等等。

    建立健全反腐败“抓早抓小”机制,一要立足早防范,构建“内化于心”的教育预警机制。探索建立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机制,将警示教育纳入落实主体责任的内容。完善廉政约谈和函询机制,抓住重要时段和敏感时期开展工作约谈、信访约谈、廉政约谈或采取书面函询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违纪现象的发生。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格局,特别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宣传,把宣传工作融入到影视制作、动漫网游、文学作品创作等领域,有效利用手机、电视、互联网等途径,不断拓展反腐倡廉宣传的新阵地、新平台。二要立足早纠正,构建“外化于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机制,加强对各种信息的研判分析,着重从信访举报、巡视巡查、日常监督检查、经济责任审计、网络涉腐舆情、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查找线索,发现问题。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权力清单制度,让社会公众可以将现实中的权力运行过程与权力清单的规定予以比照,确保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覆盖到哪里。建立健全问题查处机制,加大对“四风”问题的查处和问责力度,对涉及违纪的行为要快查快办。加强对案件线索的集中管理,集中力量加大初核力度,实现对轻微违纪行为的及时查处,形成冒头就打的高压态势。三要立足早根治,构建“实化于行”的制度保障机制。要着力提高制度建设科学化水平,突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尤其是要对一些弹性空间大的制度规定进行集中清理,该完善的完善,该废止的废止。重点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进一步细化量化,切实把原则性要求明晰化,把程序性要求规范化。要加大制度执行追责力度,加强和规范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使之与工作考核、投诉处理等工作有机结合,提高监督检查的综合效果,有效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知识面,筑牢工作基础,提升实战能力,练就扎实过硬的基本功,适应“抓早抓小”工作能力要求。

(申奥 作者系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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