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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胆敢索要“调查费”是何缘由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5-12-01 08:50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33岁的王江封是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吴家堡法律服务所的一名法律工作者。近日,他在网上发微博实名举报秦都区人民法院陈杨寨法庭副庭长张某某。原来在办案过程中,原告代理人王江封被主审法官张某某叫到办公室索要3000元调查费,他当时录了音,尽管钱最终并没有给法官,但法官在要求删除录音未果的情况下动手打了他。

    很明显,这位主审法官的行为涉嫌索贿和滥用职权。这种所谓的“调查费”于法无据,当事人已经交了诉讼费,就不应该再额外交所谓的“调查费”。即便是在诉讼费外需要交其他费用,也必须有法律和文件的明确规定,并且由法院统一开具发票来收取,而不是由主审法官本人向当事人索要。这位法官要受到法律和纪律的处罚是毫无疑问的。但这件事情的关键还不仅仅在于对这位法官的处理,我们还要追问的是,这位主审法官怎么到现在还敢公然向当事人索要“调查费”。这种索要“调查费”的行为,到底是痼疾难除还是死灰复燃?我们应该怎么样才能对症下药,做到药到病除。

    以往民间有一种说法“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这就是说的法官对当事人吃拿卡要。以往这种现象在一些地方非常普遍,不过,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变化,这种情况在目前有了很大改观。当地有关部门在调查和处理这位法官的同时,应该认真反思存在的原因和找出相应的对策来。比如,如果这是“潜规则”痼疾难除,那就得下大力气进行整治,加大打击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力度;如果是“潜规则”死灰复燃,那就要建立长效的制度,不能让反腐走过场,要长抓不懈。当然,如果是法院的财政保障不力,那也得加强法院的财政保障,不能让法官向当事人伸手现象重现。——摘自《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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