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光跃:以新思维推进新常态下的纪检监察工作

——关于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实践与思考
一、管好“三部”,把职责扛在肩上
去年市州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后,我们在巩固和加强市纪委常委会决策核心作用的基础上,宏观上将委局机关各部室定位为“指挥部”、“作战部”、“保障部”,通过细化职责分工、强化系统管理,形成了各司其职、上下联动、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
(一)管好“指挥部”。把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定位为3个“指挥部”,其中党风政风监督室主要负责“两个责任”、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工作的统筹协调;信访室主要负责信访举报信息的归集、分析与处置;案件监督管理室主要负责案件线索的收集、分析和处置。市纪委常委会作出的主要业务工作的决策部署,均通过这3个指挥部进行传达、督办、研判和总结。通过管好这3个指挥部,有效消除了机构调整初期委局各项工作出现的“迷茫”状态,切实解决了“听谁指挥”、“怎么指挥”的问题。
(二)管好“作战部”。把市纪委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定位为5个“作战部”。市纪委常委会作出的决策通过指挥部下达到作战部后,由作战部负责落实。这5个作战部分别对口联系市辖的一县一区和部分市直工作部门,牵头指导、督促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通过管好这5个作战部,把有限的人力资源最大化利用,有效解决了委局力量相对不足、“政出多门”等问题,做到了工作对接无空白、监督全覆盖。
(三)管好“保障部”。把市纪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调研法规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预防腐败室等7个部室定位为“保障部”,主要负责市纪委机关及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运转的保障工作。近年来,为切实做好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保障工作,我们根据“保障部”的现状,先后开展了创先争优、案件质量讲评、稿件讲评、执纪交叉检查、优质服务等活动,建立健全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稿件奖励办法等制度,促进了委局机关及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高效运转。
二、立好“三规”,把纪律挺在前面
(一)在执纪监督上讲规矩。“非规矩,不能定方圆;非准绳,无以正曲直。”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监督执纪的专门机关,要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就必须率先在纪检监察机关守纪律讲规矩。近年来,我们在执纪监督上,主要结合反对“四风”、落实“两个责任”等工作,先后建立了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巡查制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履责约谈制度、纪检监察诫勉谈话制度、“四风”问题及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制度等系列制度,切实做到了立规在先、有规可循、守规在前。
(二)在工作衔接上讲规程。工作要有程序,凡事要讲规程。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执纪机关,要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在工作衔接上更要讲规程、守规矩。近年来,我们针对委局机关内部衔接上出现的问题,主要完善了三个方面的规程:一是完善了委局机关批、转件办理工作规程。从市纪委办公室收到有关文件,到有关领导提出办理意见,再交有关部室办理以及反馈办理情况,都有明晰的程序规定,有效防止了文件遗失、“多头批示”等现象的发生。二是完善了信访举报工作规程。制定下发了《信访举报办理工作规程》,在信访举报件管理上明确规定由信访室统一管理;在信访举报件处理上明确规定初核、“两规”只能由市纪委书记审批;在信访举报件办理上明确规定市纪委常委会任何成员都不能直接把信访举报件批给承办室。这些程序上的规范,大大确保了信访举报件的安全,确保了纪检监察干部不出问题。三是完善了案件查办工作规程。制定下发了《市管干部问题线索集中管理排查工作规程(试行)》《关于规范和加强案件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对发现的案件线索逐一登记,集中管理,跟踪督办,全面掌握案件查办情况和工作进度,做到了每一件线索都有记录、有结果。制定了《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程》,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指导,切实强化对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反腐职能作用,增强了查办大案要案的整体合力。
(三)在队伍管理上讲规范。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监察机关要搞好监督执纪,首先必须加强自我约束,规范队伍管理。近年来,我们在强化队伍管理上,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在服务、监管等方面形成了系列行为规范。一是服务零瑕疵。在委局机关提出了稿件零差错、接待零失误、安全零事故“三零”服务理念,实施了“三公开”措施(在办公室悬挂公示牌公示办公去向、公开干部联系电话及干部个人挂牌公示身份),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二是监管零盲区。把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的触角延伸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方面,并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按照《严明四项纪律、落实“十六个严禁”承诺书》的承诺,自觉接受监督。三是违纪零容忍。坚持正人先正己,暗访外部先暗访自身,对发现的问题实施“零容忍”,防止“灯下黑”,先后查处了3名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形成了违规必究、违纪必查的鲜明导向。
三、抓好“三点”,把任务落到实处
围绕严厉惩治腐败、深化作风建设、落实惩防体系等重点工作,创新监督执纪方式,有力提升了工作水平,促进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以主办人责任制为着力点,强化纪律审查工作。推进纪律审查工作,务必转变工作方式方法,真正做到“抓早抓小”、早预防、早发现、早提醒。近年来,我们结合基层实际,出台实施了纪律审查主办人责任制,探索由过去的“挖深查透”向抓早抓小、快查快结转变,通过实行主办人责任制整合办案力量,重点查办党风监督、行政监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以有效解决在案件查办中“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着”的问题。近两年来,我们已确定98名主办人及主办工作人员,启动主办事项195件,办结主办事项162件。主办人责任制的有效实施,有力推动了全市纪律审查工作:今年1-8月份,全市新立案327件,同比增长52.8%;结案286件,同比增长81.1%。
(二)以作风建设常态化为落脚点,强化“四风”整治。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在“常态化”上做文章,在常规化管理中探路子,作风建设才能向纵深发展,“四风”问题才能从根本改善。近年来,我们围绕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主要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突出重点抓整治。按照“一个问题、一个班子、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深入开展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专项整治,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二是优化环境抓效能。大力开展“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活动,锲而不舍纠正“四风”,通过明察暗访、投诉处理、查究问责,在全市掀起了一场“效能革命”。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共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和抽查483场次,通过媒体曝光问题149件次,通报典型案例107起,党纪政纪立案149起。明察暗访和曝光通报数量创近几年之最,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了宣传报道。三是健全制度抓长效。先后制定出台了《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四风”问题及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制度》等系列作风建设方面的制度,通过健全制度体系,以制度管作风,固本溯源,促进作风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三)以项目化管理为切入点,强化惩防体系建设。以项目化管理为工作切入点,运用经济建设项目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内容转化为具体项目,以项目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预防腐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实施项目化管理以来,通过实行精细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品牌化经营,推进了反腐倡廉工作理念、工作内容、方式方法等方面的创新,在落实惩防体系特别是预防腐败上取得了明显成效。如市房产局今年建设的“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项目,该系统集成了平时业务工作中可能出现问题的213个风险点,一旦有违规操作,系统会立即“捕获”,并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给出红、黄、绿三色预警报警信号。预警信号发出后,业务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进行排查处理,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没有解决,该预警信号将直接转送至该局纪检监察部门,并实行追责问责。(作者系中共株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刘光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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