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监督责任 积极推动市直纪检组履职

纪检组是落实监督责任的前沿哨所,面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常态,吉首市直纪检组把忠诚、干净、担当记在心上,把执纪、监督、问责扛在肩上,把“三严三实”要求落实在行动上,全面落实监督责任。
一、肯定成绩,坚定信心
2014年以来,吉首市直纪检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州市纪委全会精神,积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业主责,在执纪、监督、问责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自觉适应三转,聚焦了监督主业主责。在市纪委的推动和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支持下,市直纪检组自觉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执纪监督问责上来,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业务以外的工作。市直纪检组在认真研究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指标的基础上,认真协助党组(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宣传活动,在履职尽责中实现工作聚焦。
(二)加强廉政教育,扩大了监督工作影响。把握重要节点敲“警钟”,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市直纪检组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州、市纪委下发的“清正廉洁过两节”通知,组织实施廉政公开承诺、编发廉政短信等,开展“守廉洁、过廉节”活动,取得了预期效果。积极配合市纪委,组织干部参加全州“党纪法规在我心中”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极大地增强了警示教育效果。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上廉政党课要求,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
(三)紧盯部门权力,强化了单位内部监督。切实协助党组(党委)建立完善单位内控制度,积极参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加强对机关“三资”清理,强化对单位三公经费、公车使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情况的监督。狠抓本单位存在廉政风险高的重点工作,强化全程监督,严防廉政风险发生。如市人社局、市政务中心纪检组将公务员、事业单位考录等人事考试、涉及民生的网上政务服务事项等列为重点防控廉政风险点,加强全程重点防控监督。
(四)密集明察暗访,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大多数市直纪检组从去年以来都组织开展了作风纪律明察暗访。部分纪检组在取得单位党组(党委)大力支持下,建立了作风纪律督查常态化制度,形成了一月一督查一通报等密集型督查机制,使明察暗访走向常态化、制度化。采取考勤公开、邀请外单位参与检查等方法,解决明察暗访中干部与本单位纪检组“捉迷藏”和“打掩护”的问题。如市财政局制定了《市财政局内部考核办法》,每周由一名局党组成员带队、机关各股室人员轮流值班,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同时邀请市作风办对全局作风进行明察暗访。
(五)大胆执纪问责,形成了强大监督震慑。以作风督查发现的问题为重点,对违反作风规定、工作纪律的干部严肃查处,决不手软,2014年以来市直纪检组共查办作风案件2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5人。市国土局、市教育局、市规划局、市卫生局纪检组对违反上班纪律的干部进行了立案查处。认真处理群众信访举报和上级转办交办案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及时查处,2014年以来市直纪检组转办信访件44件,办结25件。
(六)加强自身建设,优化了纪检监察队伍。今年市纪委建立了《吉首市纪委监察局重点中心工作人才库》,将25名市直纪检组长纳入人才库管理,参与到全市“两违”案件清查、大要案查办等工作中,市直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能力、业务素质得到了提高。恪守“正人先正己”,市直纪检组干部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主动改进作风,带头遵守纪律,自觉落实市纪委对纪检组的管理规定,自觉参加市纪委组织的会议,报告单位重要情况,树立了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在全市党员干部中起到了表率作用。
二、正视问题,勇于担当
(一)要正视“三大问题”,进一步增强推进工作的紧迫感。一是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从2015年半年工作实效看,各市直纪检组的工作成绩主要体现在组织廉政教育宣传,开展作风纪律督查,而对单位班子成员及干部用权监督特别是对重大腐败问题的发现、报告、查处等没有实质性进展。部分市直纪检组工作开展滞后,责任落实乏力,在2015年时间过半的情况下,有的工作仍然无进展、无成效。二是“三转”不彻底的问题。部分单位纪检组长虽然退出了财务、项目建设等工作,但日常承担其他工作的现象还是存在。三是“两个责任”不清晰的问题。由于对中央、省、州、市委关于分清两个责任的文件缺少研究,一些单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中主体不明、边界不清、责任不分。
(二)要直面“三种矛盾”,进一步增强破解难题的使命感。一是现行体制与大胆监督的矛盾。纪检组目前实行的是纪委和单位党组(党委)“双重领导”体制,纪检组长兼有纪检干部和党组(党委)成员“双重身份”,接受的是上级纪委和单位干部的“双重评价”,做人做事面临“一案三查”和“人情世故”的“双重考验”,感到内心矛盾,左右为难,不敢大胆监督。二是力量分散与任务繁重的矛盾。目前,市直纪检组一般只有纪检组长一人,面对监督内容宽泛、要求严格、责任刚性,大家感到力量不足,对一些监督事项,因人手少、时间紧、任务急,无法监督到位,无力开展有效的执纪问责。三是“对上负责”与“对下交待”的矛盾。市直纪检组要对上级纪委负责,按照“坚持问题导向”要求,要多查问题。而上级组织对党组(党委)主体责任考核又要求“不出事”,否则影响的是单位绩效考核,影响全体干部的利益。这让纪检组面对“对上负责”和“对下交待”时很为难,往往不愿深挖、不愿上报、不愿主动查办单位干部职工违法违纪案件。
(三)要克服“三种心态”,进一步增强勇于担当的责任感。一是“患得患失”心态。去年以来,市直纪检组长按照上级要求退出了纪检监察业务以外的工作,大多数干部是理解支持的,但也有少数干部在“退”和“转”的问题上患得患失。如:一些年轻的纪检组长担心“三转”后专职纪检监察,不再承担业务工作,个人得不到全面锻炼,同事对自己敬而远之,自己被疏远、被孤立、被边缘化,由此失去群众基础,影响个人进步。二是“等待观望”心态。除了受客观环境影响,纪检组工作之所以推进不平衡,对新要求、新任务落实不到位,还在于部分纪检干部在等待、观望,甚至有少数干部还认为,其他工作都可以争第一,唯有执纪、监督、问责工作不要争第一。因此在监督时想等一等、在问责时再看一看,对单位的一些问题想等“上收”、“统管”后再处理,再落实。三是“敷衍塞责”心态。少数市直纪检组没有把监督责任放在心上、担在肩上,工作靠对付,考核靠应付;有的单位以文件落实文件,以制度落实制度、以会议落实会议,把“造”资料当成落实监督责任的“首要任务”;有的纪检组长抱着“赌点子”的侥幸心态,对单位易发、多发问题视而不见、拖而不查。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一)要进一步衔接沟通,厘清“两个责任”。抓好纪检工作,仅靠纪检组自身努力是不够的,还必须要赢得驻在单位党组(党委)的重视和支持。要从厘清“两个责任”出发,推动党组(党委)抓好主体责任落实,让纪检组腾出手脚聚焦主业,轻装上阵履职监督。一是各纪检组要主动汇报,与党组(党委)分清“两个责任”。要利用各种会议、学习机会,组织学习上级有关两个责任的文件,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文件精神的宣传贯彻落实。要自觉强化监督责任,认真开展实质性的监督检查工作,消除部分领导和干部职工存在的对纪检组“无事可做”的偏见。二是纪检监察机关要上门,督促单位“两个责任”落实。市纪委将围绕明晰责任内容,安排班子成员分块分片对单位党组(党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谈话,对其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提出具体要求,让其明确职责任务,主动担起自己应负的责任。三要强化责任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在落实“两个责任”上必须强化问责,坚持“一案三查”,对违反党的纪律、存在顶风违纪问题、发生腐败案件的单位,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并建立责任追究案件通报制度,倒逼党组(党委)和纪检组自觉厘清并落实“两个责任”。
(二)要进一步突出重点,完成“十项任务”。为促进市直纪检组突出执纪监督问责重点,在履行监督责任中做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吉首市纪委第七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了市直纪检组年度十大任务:
1、每年初协助党组(党委)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明确到每个领导干部,并在实际工作中加强监督落实,保障“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2、每年度组织开展一次本系统的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办好单位廉政教育宣传栏,抓好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实现廉政警示教育全覆盖。全年向市纪委宣传教育室等科室上报2条以上廉政信息,扩大对外宣传。
3、每年度全面检查一次党风廉政责任制执行情况,向党组(党委)提交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党组(党委)及其成员认真及时整改解决本部门单位在工作实际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4、每年度摸排确定一批重点防控廉政风险点,实现责任到人,防控到位,并重点选择1至2个廉政风险点,对防控责任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进督促整改。
5、每年度组织开展一次单位中层干部向纪检组(纪工委)述职述廉活动,落实纪检监察联席会议制度和执行方案,定期研判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形势,主动查找和发现问题线索。
6、每年度组织开展一次以上行政监察活动,对本单位行政行为、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规章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察,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违法违规行为。
7、每年度组织开展一次单位内部财务专项检查,对本单位财务收支、重大项目实施的规范性、真实性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对三公经费、接待开支情况及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群众反映集中突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重点了解并督促整改。
8、每季度组织开展一轮干部作风明察暗访,对违反中央、省委、州委、市委作风建设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进行及时通报和查处,并及时上报市纪委监察局扣除相应作风台账分值。
9、每年度发现1至2件违纪(腐败)案件线索,重点查找发现民生领域、工程建设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并及时向市纪委、市监察局报告,实现对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腐败问题零容忍。
10、每年度自查自办1件以上违纪违规案件,按管理权限及时查处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的违纪违规人员,并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实行“一案双查”,严格追责问责。单位没有案件发生的纪检组,每年要参加1次以上联组办案、协同办案,逐步提高纪检组的纪律审查能力,完成年度执纪监督问责任务。
(三)要进一步上下联动,做到“五大支持”。一是强化领导联系支持。市纪委、市监察局班子成员要坚持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联系单位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汇报,每年至少到联系单位督促检查一次“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打通“最后一公里”,主动负责地帮助市直纪检组积极协调解决落实监督责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实际困难。二是强化培训指导支持。针对纪检组干部不熟业务的情况,市纪委要深入了解各纪检组干部业务培训需求,合理安排业务培训;同时抓好市直纪检组年轻干部、新进干部到市纪委监察局跟班实训、轮训工作;委局机关各室要加强对相关业务的指导和把关,支持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三是强化执纪办案支持。最难落实的责任是对班子成员和重大项目的监督,最难完成的任务是向上级提供案件线索和查办案件。市纪委纪检监察室要按“两为主”要求,切实发挥办案牵头组织协调作用,组织好联组办案、交叉办案、协同办案;同时要发挥上下沟通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引领推动、交叉检查、跟踪督办,让各纪检组跳出本单位人情关系束缚,大胆地抓执纪、监督、问责,切实破解内部监督难题。四是强化考核激励支持。市纪委将针对纪检组工作岗位的特殊性,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改进和落实年度考核评优办法,既要抓住对纪检组干部年度考核评价的话语权、评先评优的决定权,又要充分运用已掌握的党风廉政“两个责任”考核权,推动单位党组(党委)支持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认同纪检组工作成绩,确保纪检组的工作得到组织和群众的公正评价。五是强化舆论宣传支持。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形式,加大对中央、省、州、市关于厘清“两个责任”文件精神的宣传贯彻,积极宣传造势;要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宣传报道落实“两个责任”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形成正向激励;同时,也要及时通报曝光“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倒逼工作落实。(作者系中共吉首市纪委副书记 王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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