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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基层纪检组织建设要授人以渔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笔者近期在调研时发现,“三转”后,各级党委、纪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强化基层纪检组织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经费物资方面给予了很大的支持,对于改善基层纪检组织办公条件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笔者认为,抓基层当然需要在经费物资上给予倾斜,但主要的还是要帮助基层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古人云:“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还应在思想教育、工作方法、制度建设等方面做好文章:一要注重纠“偏”。要抓好纪律审查政绩观教育,切实解决一些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在职能定位上仍不清晰,存在纪法不分,在工作导向上仍然以办案论英雄,在审查模式上习惯于贪大求全、吃干榨尽等问题,把思想引导到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来。二要注重教方法。授“鱼”更要授“渔”。要通过挂职锻炼、跟班学习、以案代训、难题会诊等形式,帮助解决一些困扰基层纪检组织建设的重点问题,聚焦主责主业,着力提升纪检干部发现一般性违纪问题、灵活运用抓早抓小方法、准确运用党纪党规处理违纪行为的能力。三要注重制度建设。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在帮助基层改善硬件设施的同时,也要帮助强化软件建设,对信访举报、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特别是指导基层抓好进入纪检系统的人员报备、不适合岗位人员退出机制建设。(喻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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