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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党纪不能当“墙头草”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公款吃点喝点都是小事情”“管得太紧了工作开展不了”“参加同事的酒宴也是人之常情”……在我们的周围,常常有着各种各样的声音在为自己思想上的动摇开脱,听起来似乎句句“有理”,但是,却对党员遵守党纪句句“不利”。

    今天听到有人说“吃吃喝喝没什么”,就觉得大家都这么说了,自己不去显得迂腐;明天听到有人说“现在的待遇没以前好了”,就觉得自己好像吃了大亏,一定要想办法钻空子捞点油水。思想上滋生“墙头草”是因为内心深处缺乏坚定的信念,观念上的“朝三暮四”是因为对党规党纪没有深刻的理解。这样的党员,一旦面对诱惑,很容易将之前受到的党性教育抛之脑后、置之不理。

    党性不坚定危害甚大。全国共有8700多万名党员,他们的一言一行对于党风政风的走向具有决定作用,并引领着社风民风。如果党员党性不坚定,在接受党性教育之后,不能端正自己的态度,必然会成为党员队伍中的“没头脑”。诱惑稍微吹吹风,各种杂音便在自己的头脑里“跑马圈地”,从而影响整个党员队伍的党性构建。

    周敦颐在《爱莲说》中描述,“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这告诫我们:无论处于何种政治生态,都要保持精神上的独立性,不要只做“行星”反射别人的光芒,而要做“恒星”用党性的光辉驱散周遭不良风气的阴霾。

    时时刻刻保持思想上的警觉不容易,但并非“不可能”。一方面,作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要熟读《准则》《条例》,时时揽镜自照,把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放到“秤”上称一称、量一量。党性的提升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必须在不断的学习、衡量、改进中升华。另一方面,所有的歪风邪气都是“纸老虎”,在听到动摇的言辞,接触到犹豫不决、持观望状态的思想时,要给予这些“墙头草”行为坚决的否定,自觉抵制从政环境中的不正之风,发挥一名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吴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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